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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定过期了没有,高人民法释(1998)6号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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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短消息 地区:江苏-南通2012-12-29 7:39:36
高人民法释(1998)6号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中第三条:负有执行人民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在人民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的规定过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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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9 7:39:36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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