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婚姻遗产 邻里 房产 交通 借贷 抵押担保 协议 劳动工伤 医疗 侵权赔偿 涉外 [刑事] 刑事拘留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假释 劳动教养
[公司] 股东 兼并重组 合同法 债权债务 劳资纠纷 投资融资 知识产权 海事 国际贸易 投诉伸冤 反腐举报 法网聚焦 专业交流 合作 会议室
 首页 >>咨询中心 -> 公司经济 -> 合同纠纷
合作协议一些问题,问1.甲、乙、丙、丁四方商议合作成立单位
回复
回复 收藏 编辑 删除 楼主 | 上一篇 下一篇
网友
等级:
权限:普通用户
积分:-327272
金钱:-327352
声望:-327272
经验:-327272
发帖数:-1701
注册:2004年1月6日
资料 短消息 地区:江苏-常州2013-1-31 12:56:54
问1.甲、乙、丙、丁四方商议合作成立公司,后以获得注册通过名称为准。2.甲、乙两方负责公司生产技术提供及支持,和新产品技术研究、开发,以技术保证获取分红股份。3.甲方占股比例为12%、乙方占股比例为18%。4.公司注册、经营资金均由丙、丁两方出资负责;丙、丁两方按出资比例分别占有相应的股份比例。5.合作期为公司注册有效经营期。6.合作期限内,甲、乙两方不得中途退出。如退出,视为自动放弃干股股权,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权利。7.本协议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如有争议,各方共同协商解决请问一下如果我作为甲方,主要经营权在丙方和丁方,那我所承担的责任和占股比例是一样的吗,还有就是(合作期为公司注册有效经营期,)这一条,合作期是以公司存在为期限,还是注册的时间一过合作就自动作废。另外这个(合作协议)中哪些会出现争议,能指出来吗?谢谢
暂无
2013-1-31 12:56:54 顶部
ljp334202
等级:高级大法师
权限:普通用户
积分:132954
金钱:33671
声望:131823
经验:130692
发帖数:2609
注册:2011年5月13日
刘建平律师(江苏-苏州) 15062309206  资料   短消息编辑 删除 引用 第2楼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以经营期为限。
1973年12月1日出生,于1998年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并于2006年1月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入黑龙江大学法...
2013-2-1 9:57:22 顶部
 快速回复
  • 支持UBB,HTML标签

  • 高级回复

  • 评分 加精 解精 奖惩 设专题 设公告 解公告 固顶 总固顶 解固顶 结帖 解结帖 锁帖 解锁 移帖 删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