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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签订了离婚协议,也签了字。可是由于种种原因,要等到9、10月才能办理离婚登记。请问如果在此期间对方对协议内容提出异议,那么这份协议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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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本律师 ![]() ![]() ![]()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房屋分割的原则是,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y协议不成,一般归女方 ·离婚协议不成,可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