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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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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短消息 地区:江苏-南京2013-4-13 13:14:21
您好!我是深圳的一名打工者,我在10年11月25日下午在公司因公事与一同事发生口角,以至于他拿塑胶蹬在我头部重击两下,使我感到头晕,并且好几天,12月3日在公司的协调下,对方愿意给我300元检查费并书面证明双方不再追究其责任。公司因此事开除了该员工并在12月3日结清工资。但是12月4日下午在公司食堂,在我吃饭不注意的情况下该员工从外面进来拿利器在我左腿`左臂`左手各统一刀,要往后背统时被同事拦住。经检查三处伤口均刚伤到骨头请问这算故意伤害吗?我应该怎么办?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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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3 13:14:21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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