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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05年同居,那时候起所有的经济都是共用,在同居前,两人没有任何存款;07年6月,老公创业,买了一台机器(价值6万8千),那时我们有共同存款2万(在我名下),另外我父母借了1万给他,我又向姐妹借了1万(这些第二年都还清),其他的他父母出了2万(后来我们还了8000,后来他妈对我说过那些钱打算是给我的彩礼),另外再问他们亲戚借了几万(基本还清);08年1月我们结婚,他们家没出一分钱,还把他们家亲戚的红包劝收了,我们家的红包有一万多,我妈全给了他,另外还给了他1万块作为我的嫁妆,这些钱在08年3月他全拿去买了第二台机器(金额4万8千);09年4月他又买了一台机器(价值20万),我父母借给他8万(有银行凭证)另外再向他们家亲戚借了4万,到现在这些都还没还;我们现在没有存款,但在外面还有将近4万的债权,另外还有6台电脑,磨刀机,压缩机各一台,电器家具若干;我们现在准备离婚,请问要是上法院,财产会怎么判?另外,我们有一个女儿,现在一岁半,从怀孕到生产,到抚养,他没有尽到任何做父亲的责任,结婚后对妻子漠不关心,对女儿不闻不问,家庭的责任更是与他无关,所有家庭开支都是我一个人在承担,他也明确表示不要女儿;和他在一起6年,我流产4次,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可不可以以此提出赔偿?他现在向我提出离婚,我要怎么做才会对我和孩子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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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21702 | ![]() 1、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以你这种情形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2、你现在自己也可以请律师,协商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及小孩抚养费的给付 |
德本律师 ![]() ![]() ![]()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离婚是双方之间的事情,双方有离婚自由。 ·第一,可以追要债务,但债权人是具体借给他钱的人,并且要提供相关证据。 第二,主张他与他人同居需要有证据,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则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 ·必须得到孩子生父同意 ·你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他父亲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