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我要咨询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婚姻房产  交通医疗  劳动赔偿  股权  投资融资  知识产权  国际贸易  海商海事  刑事辩护
论坛首页 > 帖子
回复:5 浏览:71
发表帖子 回复主题
入股,朋友为了让我帮他管理公司
网友
头衔:
积分:10191
楼主 2015-9-25 7:30:36 | 回复
朋友为了让我帮他管理公司,给我5%的股份。我们私自签订的入股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无需注册,即可发贴,参与法律讨论。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积分:48551
2015-9-25 9:15:05 | 回复
有效力,委托的要变更股东名册,在工商办理变更(来自手机)
...
积分:21702
2015-9-25 9:50:21 | 回复
最好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欢迎使用南京法律咨询...
 认证律师
积分:12634
2015-9-25 10:37:13 | 回复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欢迎使用南京法律咨询...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8302
2016-1-27 14:09:53 | 回复
有效
欢迎使用南京法律咨询...
积分:21702
2016-5-20 16:29:58 | 回复
要变更股东名册,在工商办理变更(
欢迎使用南京法律咨询...
推荐内容
·如果我现在邮寄一份 是否有效果...
·消费维权,你好,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
·没有结婚有了孩子怎么离婚...
·三胎农村罚款多少,我老婆以前没有生孩子...
·33层楼与平房之间的间距规范规定为多少...
·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处理,我老婆是酒店总经理...
·老板欠我工资,当时我带人干活...
·遗产纠纷,老人有一套房子留给女儿...

· 有关小区绿化带被重新规划占用一事...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怎么算,同居7年共同创下...
· 与个人企业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
· 我该怎么给我家孩子要个说法呢?...
· 上诉离婚,上诉离婚,上诉离婚,如果开庭日...
· 怎么界定婚内财产,在婚姻期间...
· 迁户口,我在呼和浩特买了房子...
· 仲裁申请书的申请人可以写多个人吗?...

法律知识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离婚时商业保险如何分割?  
我来回答:入股,朋友为了让我帮他管理公司
 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看不清楚?请点击验证码刷新

南京法律论坛·南京律师
Copyright © 2000-2017 www.nj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