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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想质询一下 房子的问题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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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10191
楼主 2015-10-9 12:10:18 | 回复
我想借朋友的名义贷款买套房子等贷款还完在更名过户给我上公证处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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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积分:48551
2015-10-9 13:14:36 | 回复
公证有其受理范围
...
积分:21702
2015-10-9 14:39:56 | 回复
民事协议只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就受法院保护
欢迎使用南京法律咨询...
积分:21702
2015-10-9 15:16:51 | 回复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公证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扶养协议、遗嘱、收养等与公民人身有密切关系的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申请公证的事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备或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义的,公证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举证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以接受申请人的委托,调查取证。

3、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应当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日内出证。疑难复杂、申请人举证不足需要调查核实的公证事项,出证期限最长不得超60日。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证机构无法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拒绝公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

(二)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办理公证:

(一)因申请人的原因致使公证机构在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出证;

(二)公证文书生效前,申请人撤回公证申请;

(三)申请人死亡或者申请公证的法人、其他组织终止,继续办理已无意义。

6、公证机构负责公证审批的人员批准公证文书的日期为出证日期。公证文书自出证之日起生效。

7、公证文书由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到公证机构领取有困难的,可以由公证机构邮寄送达。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领取公证文书,应当在公证文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者盖章。邮寄送达的,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8、公证机构发现出具的公证文书不真实、不合法的,应当予以撤销。

司法行政部门发现本行政区域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不真实、不合法的,应当责成公证机构撤销,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9、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公证文书的,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撤销或者不予撤销的决定。

10、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公证申请、拒绝公证、撤销公证文书或者不予撤销公证文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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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23326
2015-10-9 16:54:20 | 回复
民事协议双方自愿,不存在无效、可撤销的情形是有效的
该律师擅长办理民事纠纷、婚姻房产、交通医疗、拆迁安置、网络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和各...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积分:48551
2015-12-15 21:45:16 | 回复
如能公证,受法律保护
...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8302
2016-1-11 16:35:39 | 回复
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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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积分:2474
2016-5-29 15:54:03 | 回复
公证有其受理范围
欢迎使用南京法律咨询...
 认证律师
积分:12634
2016-7-29 16:21:00 | 回复
民事协议只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就受法院保护
欢迎使用南京法律咨询...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积分:12195
2016-8-15 10:18:07 | 回复
详情可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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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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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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