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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约束中介的行为?内容:我是在059月与卖主、中介签署了一份《房地产三方转让协议》,已明确成交金额,首期款、代理费及其它费用支付方式。由于没有经验,也没有进行法律咨询,遗漏了最迟交房时间这个最为重要的一项。这处房产为96的安居房,卖主还没有申请绿本,卖方和中介另签了全权委托办理协议。据中介说,早在10月17日,他们已向深圳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递交了申请绿本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但在10月28日左右回复我说由于卖主没有提供购房发票,申请被驳回。10月17-28日期间我多次向其索要深圳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的回执,他们以种种原因为由一直没有给我。直到他们于10月31日再次递交之后(我仍然不能确认其之前有没有递交过),我才收到他们的传真。现在的状态是正在申请绿本,深圳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的答复日期是11月30日。由于之前我们在时间上没有任何文字性的协定,我担心中介会在时间上不会尽力去办,所以我想与中介(或是卖主,几方比较合适?)签一个补充协议,把每个办理的环节时间和违约责任明确下来。现在也有一个担心,中介他们可能不会签,但是我又不能让其无限期拖下去,所以想听听您的建议,看看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进一步约束中介的行为比较可行。以下是我草拟的一份补充协议,也请各位帮我看看有何不妥之处,如果方便也请帮我修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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