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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 徐某某夫妇于3月16号在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交贰万元定金,订购了该公司在某单位生活小区开发的沁心苑3栋102室住房壹套及车库壹个,该套住房面积为127.54平方米,房价为129249元;车库面积为16.86平方米,计17703元;签购房合同时交纳费用为6420元,总计购房款为人民币153372元。以上房款均由徐某某夫妇全额出资,但由于该公司购房公示规定原已享受房改房政策的职工本次不得购房,故与其子协商,以其子的名义购得该套住房,该套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名字均为其子。鉴于上述原因,故此徐某某夫妇与小徐夫妇达成以下协议:在徐某某夫妇生前小徐夫妇只拥有该套住房的居住使用权,在此期间不享有除居住使用权以外的任何权利,但应承担居住期间该房屋所应支付的一切费用。以上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签字并立即生效。签字栏:签字栏: 月 日 此协议是在去签定的,当时他们于7月15日打了结婚证,但是这房子所交款的时间是3月16号交2万定金,后其所交的房款也全都是家中父母出资,其子表示无力自己无法出资购房,徐某某夫妇只是说以儿子名义买,但不表示这房子以后就会是其子的,会根据小孩是否对父母尽孝而定。其子小徐于去10月31日举行婚礼,可是这一来徐某某夫妇发现其儿媳为人不厚道,不但不孝敬公婆,公婆与她说话就厉声骂,之后就表示今后不会再进公婆的家门,并被迫丈夫与她在单位住集体宿舍(因小孩还小,男方想先缓和矛盾),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小徐夫妇离婚这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小徐夫妇的共同财产,徐某某是否可以以立遗嘱的方式单独赠予其子小徐一个人?在婚前其子小徐一直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但现在他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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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本律师 ![]() ![]() ![]()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可以自行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协议不成,可到法院起诉,7个月大的孩子一般会判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有登记结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要看房屋性质 ·一方父母买房时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名字,就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而且你们的协议有效。 ·1引医疗费 编辑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 ·带上协议当面咨询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