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婚姻房产 交通医疗 劳动赔偿 股权 投资融资 知识产权 国际贸易 海商海事 刑事辩护 |
![]() 头衔:
积分:10191
|
我公司租一个房子,应该在2011年3月8日到期,因工作原因,在2010年10搬到其它地方。我们想自己转租出去,可没转出去。在2010年12月份时不知是门被风吹开了,还是我们没关上,把水管冷了,我们进行了维修现在房主以把房子出租去了,我要求他把押金退给我,他确说又修这个又修那个,不能退押金,他没有通知我,我没见到,是他单方面说的我现在就想交接,可他已把房子租出去了。他并没有通知我去交接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
![]() ![]() 积分:8861 | ![]() 如果是房子自身的问题,维修费应该由房东出,如果是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的维修,应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房东应该事先通知你们,同时应该查明是谁的责任,同时应该将维修的明细单和凭证交给你们。你们不满房东这种处理方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
![]() ![]() 积分:48551 | ![]() 一般来说由房东支付维护费用,如果是有承租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应有承租人承担,但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 积分:23326 | ![]() 协商不了,就起诉 |
德本律师 ![]() ![]() ![]()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可以直接找房东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来自手机) ·一方父母买房时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名字,就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而且你们的协议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