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婚姻遗产 邻里 房产 交通 借贷 抵押担保 协议 劳动工伤 医疗 侵权赔偿 涉外 [刑事] 刑事拘留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假释 劳动教养
[公司] 股东 兼并重组 合同法 债权债务 劳资纠纷 投资融资 知识产权 海事 国际贸易 投诉伸冤 反腐举报 法网聚焦 专业交流 合作 会议室
 首页 >>咨询中心 -> 个人事务 -> 劳动工伤
没有理由收回提名证书,是否合法?
回复
回复 收藏 编辑 删除 楼主 | 上一篇 下一篇
网友
等级:
权限:普通用户
积分:-327272
金钱:-327352
声望:-327272
经验:-327272
发帖数:-1701
注册:2004年1月6日
资料 短消息 地区:江苏-镇江2012-12-10 19:27:44
没有理由收回提名证书,是否合法?我于2009年获得加拿大NB省投资移民的提名,2010年通过了联邦的审核,2010年8月通过了体检,但是一直没有拿到准签信,近收到联邦的信件,被告知我的提名证书被NB省收回,移民申请被终止。联邦没有告知理由,NB省也没有给予解释,据说是NB省前移民官受贿,新的移民官,推翻了所有的老案子。在我申请移民的四年多时间,完全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资料,没有任何过错。请问:NB省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应该退回缴纳的所有费用?是否可以索赔我的直接损失(考察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暂无
2012-12-10 19:27:44 顶部
 快速回复
  • 支持UBB,HTML标签

  • 高级回复

  • 评分 加精 解精 奖惩 设专题 设公告 解公告 固顶 总固顶 解固顶 结帖 解结帖 锁帖 解锁 移帖 删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