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在农村土地建设过程中,土地租赁实际上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在一定时期内所达成的协议,从而实现各自的利益。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土地租赁合同的相关期限规定仍缺乏一定的认识,对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也缺乏一定的了解,致使会产生违法...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在农村土地建设过程中,土地租赁实际上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在一定时期内所达成的协议,从而实现各自的利益。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土地租赁合同的相关期限规定仍缺乏一定的认识,对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也缺乏一定的了解,致使会产生违法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造成合同无效等情况。下面主要对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及其相关规定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进一步加深人们对此问题的认识与了解。一、土地租赁期限有哪些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和租赁的,且其对相关租赁期限也提出了一定的规定。第一种情况土地租赁最长可达七十年。需要说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这种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格。第二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二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农村土地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吗?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别法,应当适用其规定。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第二种办法是:应当执行《民法典》“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所以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综上所述,通过对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及其合同期限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从而使人们对此问题具备了一定的认识与理解,从而有利于人们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租赁。此外,为了更好地了解土地租赁情况,人们也可以及时向进行一定的咨询,以更加专业地了解土地租赁资讯。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李律师你好,我在襄州一工地意外受伤,鉴定为工伤十级,而工地老
·你好!办社保除了在社保局办,还可以到小区居委会办理吗
·农民工于建筑工地上班时间死亡,协商协议赔偿问题为落实全部款项
·砸车一事依法处理
·陈律师你好,我的欠条己过期一年多能要回欠款吗?
· 试用驾照在停车的情况把油门当成了刹车 并且车上没有人的情况过失*人的 应该如果
·公司在公共办公区域安装录音设备,违法吗?
·手机短信在劳动仲裁以及法庭上的有效性
·27日始至今联系不上经有关部门查询得知因犯包庇罪,现已在河南
·2018年10月28号江苏千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来盐城迎宾馆开
·农民工工资怎么追讨?
·家庭纠纷道不明法律文盲请给与帮助
·败诉人没有履行法院判决,该怎么做?
·只起诉母亲,不起诉买主,行吗
·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抢救无效死亡,承担全部责任,判赔赏八万后,司机未执行会受到什
·您好律师:我是黑龙江的投资了冯子坤和何演婷导演的互联网项目,

■ 相关内容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离婚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离婚国家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归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转让也是很常见的,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说简单一些就是将土地使用证过户到别人的名下,自己失去土地使用权,别人获得土地使......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概念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所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种类因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需要明确入股土地的具体位置,它的的用途(主要从事生产经营还是房屋租赁等)。以及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价为多少股或者折合金额是多少。同样还需要列明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内容包括地块名称、地类、面积、原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承包合......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地方强拆房屋、强行征地等事情在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了。那么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却没有给你一个合理的补偿,您知道该怎么办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行征地怎么办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


·调解协议有“重大误解”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能免责
      吴某某骑车时被出租车撞倒在地,与出租车司机达成赔偿调解协议。此后,吴某某伤情严重但对方不愿再负担费用。法院最近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当初的调解协议属于“重大误解”,肇事者不能免责,需再赔偿。吴某某骑自行车突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在地。交通警察赶到现场,询问了双方......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赃物罪、转移赃物罪、收赃物罪及销售赃物罪。(该罪名已由《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代替......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是由病原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引起的,能在人间、动物间或者人与动物间相互传播的一种疾......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

·厦门 征地补偿标准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征收土地时,对征收的土地如何补偿往往是最受被征地人最关心的问题。厦门作为经济特区,经济水平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厦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也会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的项目情况相关。我们来了解一下厦门地区征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厦门市征地补偿标......

·武器装备肇事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武器装备肇事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使用秩序。武器装备是我军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主要工具,是军队战斗......

·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如何处理?
      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机动船舶有前款违法行为的,由港务监督机构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铁路机车有第一款违法行为的,由铁路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供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签证编号_____________              需方──────────-  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

·刑事申诉期限是多长,要多长时间
      刑事申诉期限是多长,要多长时间常见的刑事申诉是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等提出的。而此时,当事人必须要注意法律规定的申诉期限,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否则的话是不会受理的。那到底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刑事申诉期限是多......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李律师你好,我在襄州一工地意外受伤,鉴定为工伤十级,而工地老
·你好!办社保除了在社保局办,还可以到小区居委会办理吗
·农民工于建筑工地上班时间死亡,协商协议赔偿问题为落实全部款项
·砸车一事依法处理
·陈律师你好,我的欠条己过期一年多能要回欠款吗?
· 试用驾照在停车的情况把油门当成了刹车 并且车上没有人的情况过失*人的 应该如果
·公司在公共办公区域安装录音设备,违法吗?
·手机短信在劳动仲裁以及法庭上的有效性
·27日始至今联系不上经有关部门查询得知因犯包庇罪,现已在河南
·2018年10月28号江苏千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来盐城迎宾馆开
·农民工工资怎么追讨?
·家庭纠纷道不明法律文盲请给与帮助
·败诉人没有履行法院判决,该怎么做?
·只起诉母亲,不起诉买主,行吗
·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抢救无效死亡,承担全部责任,判赔赏八万后,司机未执行会受到什
·您好律师:我是黑龙江的投资了冯子坤和何演婷导演的互联网项目,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