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买卖>>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外租房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一般都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益了,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那这个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呢?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惑。一、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一...

  在外租房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一般都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益了,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那这个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呢?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惑。

一、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

一般根据双方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具体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以签订日期为准。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房屋租赁合同日期可以更改吗


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三、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

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注意事项:

(一)承租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二)出租方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以上就是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生效时间的相关资料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所有的条款,避免以后为自己造成损失,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被联合收割机撞人致死,应怎样赔偿?
·我想把户口从父母的户口中分出来,为什么还要结婚证 ,
·这样可以吗?,我们学校刚重签了一年的合同
·我爸妈年己90岁,爸老说话不清楚,脑有时糊涂,妈妈脑子有时糊
·招法律顾问一名,最好住在涟水
·你好我的信用卡几个月没还会行成什么后果
·你好,老师,我做兼职,单子用身份证反正面还有脸识别,这些他们会不会拿去做什么,我现在好怕的,谢
·非法侵入民宅和故意伤人
·请问这样的情况会坐牢吗?
·请问在学校老师没收手机算是抢劫吗?
·因担保被起诉,想找律师
·离婚16后,提出分房产的问
·我想请教一下,离婚
·我在黟县碧阳镇,关于淼工地上干活。脸上被锯,长达15公分现在
·政府拆迁账目改动
·悔婚,聘金彩礼能退吗

■ 相关内容
·他项权证到哪里办理?房产证、他项权的含义是什么?
      他项权证到哪里办理?房产证、他项权的含义是什么?房产的他项权是其他人对房产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是指抵押权。他项权证由相关部门颁发,权利人收执。房产证是指通过购房,取得合法使用的权利。那么,他项权证到哪里办理?房产证与他项权的含义是什么?我们搜集了有关材料,一起来看一......


·房屋强拆需要经过什么流程?
      房屋强拆需要经过什么流程?在对房屋进行拆迁的过程中,相关部门是可以采取强制拆迁措施的,但此时必须要经过合法的程序才能够强拆。那么房屋强拆需要经过怎样的合法流程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样征收房产税
      少有人对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什么是房产税,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的?这些问题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交出去的钱总要知道用以做什么吧,今天我们为您具体介绍下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房产税首先,在了解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之前,我们......


·二手房买卖如何避免户口纠纷?
        二手房买卖中户口纠纷已非一日,主要是我国现在户籍制度处于改革过程中,改革也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到位,户籍管理混乱,各省市均有自己的规定和做法,一旦出现上述案例中的纠纷,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默认的通行做法都是不予立案,上海市2004年《上海高院民一庭民事法......


·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需要仔细对房屋的各个区域做出验收,而
      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需要仔细对房屋的各个区域做出验收,而不能简单的交付了房屋要是就算完,这样只会给自身造成损害。而在验房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发现房屋质量不合格,那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质量不合格该如何处理根据最高......

·买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
      房地产行业对于国民经济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支柱产业,带动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对于老百姓而言,购房同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套房关乎百姓安居的问题,是基本民生,二套房以上则有可能是改善或者投资行为了。那么,买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网的编辑就来关注一下民生热点。一、......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多人会积极的办理预告登记。但是对于从来没有办理过预告登记证明的人来说,在办理相关登记的时候会对其具体内容不太明白,比如预告登记费收费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一下预告登记费收费标准,希望能够帮助您。......

·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孩子如果还比较小的话,此时由于不具有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因此需要父母的抚养才能够顺利的长大成人。但父母抚养子女,不管是实际抚养还是支付抚养费,总是有一个期限的,那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才行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对于金融领域的一些事项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很多人对于金融犯罪实施主体比较陌生,对此他们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屏边县土地共有三类:  ......

·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现实中,导致男女间婚姻无效的情况其实也比较多,而针对不同情况下的无效婚姻,此时需要人民法院作出了宣告之后才能实际确定。对于无效的婚姻也需要当事人积极进行处理,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究竟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无效婚姻的......

·买卖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模板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商品贸易买卖等经济活动越来越多,但是市场交易也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风险性,这就需要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来防范疏漏和风险,明确买方和卖方的应尽责任和应享有权利,保证买卖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规范内进行,那么,最常见的货物买卖合同......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原则是什么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原则是什么一、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原则是什么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二、具体如何确定子女抚......

·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购买
      对于有抵押的房产来讲,虽然法律中允许当事人进行购买,但毕竟此时房产上面设立的有抵押权,因此实际交易的时候可能与购买普通房产的流程是不一样的。那究竟对于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进行购买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南京房产买卖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交通事故,被联合收割机撞人致死,应怎样赔偿?
·我想把户口从父母的户口中分出来,为什么还要结婚证 ,
·这样可以吗?,我们学校刚重签了一年的合同
·我爸妈年己90岁,爸老说话不清楚,脑有时糊涂,妈妈脑子有时糊
·招法律顾问一名,最好住在涟水
·你好我的信用卡几个月没还会行成什么后果
·你好,老师,我做兼职,单子用身份证反正面还有脸识别,这些他们会不会拿去做什么,我现在好怕的,谢
·非法侵入民宅和故意伤人
·请问这样的情况会坐牢吗?
·请问在学校老师没收手机算是抢劫吗?
·因担保被起诉,想找律师
·离婚16后,提出分房产的问
·我想请教一下,离婚
·我在黟县碧阳镇,关于淼工地上干活。脸上被锯,长达15公分现在
·政府拆迁账目改动
·悔婚,聘金彩礼能退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