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死亡标准是什么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死亡标准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虽然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各地政府也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物价、工资水平等因素重新进行判定,再次设定一个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标准。那么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死亡标准是什么?计算公式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一、青...

  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虽然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各地政府也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物价、工资水平等因素重新进行判定,再次设定一个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标准。那么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死亡标准是什么?计算公式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死亡标准是什么
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二、青岛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为青岛市是归属于山东省管辖的,因此,相关的政策措施也是由山东省统一制定下发的,适用于整个山东省地区,青岛市也不例外,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死亡标准与山东省出台的相关政策也是符合的,至于具体应该如何赔偿,您可以根据上述的计算公式来进行计算。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死亡标准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一个手指末端切割并软组织缺损,是工伤,能够几级san
·我想跟我老婆離婚!是单方提出須要什么手續?我是香港來的!
·我在工地干活骨折动手术打钢板,老板支付医了费,不再赔偿了,请
·我这边一周前在医院工作时,和一起工作的发生了口角,我推了他一
·寻求海口律师代理
·请问南阳误工费是按住院天数算的?受伤着农民
·求助,本人因在工地施工,本人因在工地施工,不小心摔断小腿及裸关节
·慈溪兴安路与坎胜路电瓶车撞酒醉鬼,女人下班回家怕,现已被派出
·交通事故,我妈妈发生交通事故
·你好!前期物业过后,业委会准备与下一个物业公司签约,有几户业
·本人持有土地使用证,因户口迁出,这这样怎样维权
·我跟我前夫离婚了、离婚协议这个房屋是留给女儿的、但
·男方起诉要求退还彩礼
·更换负责人,你好,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临时促销员在法定节假日上班有没有加班费?
·电瓶车撞人后不承认怎么办?

■ 相关内容
·开车撞死人怎么进行处罚
      开车撞死人怎么进行处罚随着生活中汽车的普及,如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不断的提高。实践中,不乏那种开车撞死人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对驾驶者进行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发生时驾驶员的驾驶证记分已达到12分,即使未被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也属于无证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


·酒驾与醉驾的标准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规定:  在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为饮酒驾车,大致相当于饮用一杯啤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和超过80毫克可以认......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那么,购房者应该如何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在实践中,不少开发商在延期交房后,不愿向购房者赔付违约金,就提出用物业费来折抵。那在法律上,延期交房违约金能抵物业费......


·哪些遗嘱信托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信托无效:  (一)遗嘱信托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遗嘱信托的财产不能确定的;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信托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的;  (四)委托人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2。提起的主体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复婚的规定
      离婚后又申请复婚,应按结婚的规定办理。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按下列情况处理:一、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二、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须经我国人民法......

·人们喝酒后开车的话,容易因为神志不清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
      人们喝酒后开车的话,容易因为神志不清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当事人醉酒驾驶,还引发了交通事故,会被加重处罚的,构成危险驾驶罪。这时,交警部门为了勘察事故,会暂扣事故车辆,将车辆带回交警大队。那么,醉驾交通事故扣车多久?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醉驾交通......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条件
      关于垫资是否适用优先受偿权的问题,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批复》)的司法解释赋予垫资以优先受偿权有其合理的一面。因为:第一,垫资建设的情况在我国目前十分普遍,法律不应回避......

·指定仲裁员函
      仲裁委员会:在我方与争议案件仲裁中,我方指定贵会仲裁员为仲裁庭组成人员。特此函告。当事人:年月日...

·公证遗嘱的订立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

·如何避免刑讯逼供?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认识的转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是人,是同我们一样的公民。除依照法律规定并经法定程序被剥夺的权利外,他们依然享有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权利。正因为如此,侵犯他们的人身权利的刑讯逼供罪,也同侵犯其他公民的伤害罪、抢劫......

·并存的债务承担概念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的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并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严格地讲,这并非债务主体变更,而是增加债务人的人数。由于第三人的加入,债务人增加,成为多数债务人的债。总的原则,第三人加......

·丧偶儿媳、女婿在什么情况下拥有对公婆、岳父母的继承权,应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见对公婆、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才可取得继承权。那么,如何认定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一个手指末端切割并软组织缺损,是工伤,能够几级san
·我想跟我老婆離婚!是单方提出須要什么手續?我是香港來的!
·我在工地干活骨折动手术打钢板,老板支付医了费,不再赔偿了,请
·我这边一周前在医院工作时,和一起工作的发生了口角,我推了他一
·寻求海口律师代理
·请问南阳误工费是按住院天数算的?受伤着农民
·求助,本人因在工地施工,本人因在工地施工,不小心摔断小腿及裸关节
·慈溪兴安路与坎胜路电瓶车撞酒醉鬼,女人下班回家怕,现已被派出
·交通事故,我妈妈发生交通事故
·你好!前期物业过后,业委会准备与下一个物业公司签约,有几户业
·本人持有土地使用证,因户口迁出,这这样怎样维权
·我跟我前夫离婚了、离婚协议这个房屋是留给女儿的、但
·男方起诉要求退还彩礼
·更换负责人,你好,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临时促销员在法定节假日上班有没有加班费?
·电瓶车撞人后不承认怎么办?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