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放弃继承还用还债吗
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放弃继承还用还债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关于遗产债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仅仅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所有的债务,对于这部分债务,即使如今公民已经去世,但也是要用其遗产进行清偿的。不过我们还是要先了解一下规定的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一、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关于遗产债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仅仅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所有的债务,对于这部分债务,即使如今公民已经去世,但也是要用其遗产进行清偿的。不过我们还是要先了解一下规定的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
一、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6)其他个人债务。
二、放弃继承还用还债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合伙人放弃继承房屋的行为无效。《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虽然是公民的一种民事权利。但这种权利,既受到法律的保护,又受到一定限制。即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为逃避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放弃继承权,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看完了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了哪些了吧。对于这部分债务来讲,在公民死亡后,是先由公民的遗产进行清偿的。但如果先分割了遗产,那么各个继承人就在自己继承遗产份额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放弃继承还用还债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江苏泰州兴化地区劳动纠纷
·大房东(是XX集团公司负责人) 和二房东(xx江西总代理)签署的合同是不能转租转
·甲方提供建筑乙方提供设备共同经营协议书范本
·别人欠我的钱,然后转账给我,又撤销了,算不算违
·房屋预售合同中的房屋代码是不是房屋证书号
·离婚怎么分配房产
·周几可以接见微山县拘留所的人员
·未成生子离开三,成后能索要抚养权吗?
·女儿告父亲要求履行赠与义务,将房产过
·未定型精神分裂症,能鉴定出来没有劳动能力吗,得病10几,一直没有生活来san
·父亲去世引起的遗产糾分
·此类现象是否属于未执行义务
·由于车子手刹没拉好,车子自己滑撞了人,现在保险公司不
·您好唐律师,我是经人介绍找到滁州那边,后来知道你在合肥上班,
·我朋友因喝多了误拿了别人手机,然后别人报警,警察过来在他这搜
·学校小卖部的收入属于国有资产吗

■ 相关内容
·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吗
      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吗?一、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吗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是多少?就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的时候,建议可以委托一位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而请律师势必就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


·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
      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很多民间借贷中,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此时根据担保的方式不同,分为一般担保人与连带担保人,那么实践中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最高人......


·借条该怎么打才有效,如何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该怎么打才有效,如何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社会中,借条已经跟“雷锋叔叔”一样,人人都知晓。这可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它是由无数因为没打借条而无法讨债的借款人的“血泪”垫定的。当然,所谓的打借条自然不是草草写完了事,而是要确保它是有效的。那么,借条该怎么打......


·工程质量事故有期徒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有期徒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旦我国的工程建设发生事故,就是对我国公共安全的危害。所以,我们国家将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纳入刑法犯罪范畴中。所以,在我国的司法立法阶段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国家对惩治工程质量事故罪的刑法也是相对较重。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工程......

·工伤伤残鉴定要什么材料?
      发生安全事故后,职工受诉的,要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通过劳动局的认定,职工可以明确伤残等级。职工本人申请的,一定要注意收集整理好资料,否则,如果资料不齐全的话,劳动局可能不予受理,这样会浪费不少时间。那么,工伤伤残鉴定要什么材料?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工......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就一方做出了赠与的表示后,另一方要做出接受赠与的表示,那么合同才能成立。生活中常见的赠与合同纠纷主要就是,做出了赠与表示后赠与人突然不履行赠与合同了,这样是否可以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个人投资者如何起诉上市公司?
          个人起诉上市公司主要涉及虚假陈述赔偿,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指证券市场投资人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案件。《证券法》第63条、第161条、第202条中,已对各类虚假陈述......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

·强奸罪被判缓刑是否有可能
      强奸罪被判缓刑是否有可能根据《刑法》中的量刑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我国对强奸罪的处罚是比较重的,最高的时候可以直接对罪犯处死刑。而对于一些犯罪,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有可能会同时宣判缓刑,那强奸罪被判缓刑是否有可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强奸罪被判缓刑是否有......

·违约金条款法律依据有哪些
      违约金条款法律依据有哪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确定违约责任,从而约束当事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发生了违约事宜就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解决。那么在签订合同时违约金条款法律依据有哪些呢?具体包括哪些条款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一、违约金条款法律依据1、《合同法》第......

·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
      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保证合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实践中,保证合同可基于下列方式成立:    1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保证人和债权人,依据书面形式,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法达成......

·竞业限制可否适用于所有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普通员工也要受竞业限制,违反了设立竞业限制制度的初衷......

·保险理赔的程序
      保险公司在遇到案件需要理赔时,需要通过的一定程序加以认定,了解这些程序对理赔过程会有很大帮助。  1、立案查验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江苏泰州兴化地区劳动纠纷
·大房东(是XX集团公司负责人) 和二房东(xx江西总代理)签署的合同是不能转租转
·甲方提供建筑乙方提供设备共同经营协议书范本
·别人欠我的钱,然后转账给我,又撤销了,算不算违
·房屋预售合同中的房屋代码是不是房屋证书号
·离婚怎么分配房产
·周几可以接见微山县拘留所的人员
·未成生子离开三,成后能索要抚养权吗?
·女儿告父亲要求履行赠与义务,将房产过
·未定型精神分裂症,能鉴定出来没有劳动能力吗,得病10几,一直没有生活来san
·父亲去世引起的遗产糾分
·此类现象是否属于未执行义务
·由于车子手刹没拉好,车子自己滑撞了人,现在保险公司不
·您好唐律师,我是经人介绍找到滁州那边,后来知道你在合肥上班,
·我朋友因喝多了误拿了别人手机,然后别人报警,警察过来在他这搜
·学校小卖部的收入属于国有资产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