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应遵循什么原则一、合同的履行程序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应遵循什么原则 一、合同的履行程序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为。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因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任。
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而且还应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尽管在通常情况下,准备行为并非合同义务,但绝不能因此得出准备行为不是合同履行行为的结论。准备行为是最终履行行为的基础或前提,甚至可以说没有准备行为即没有最终的履行行为。合同的履行是一个过程,这其中包括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义务执行的善后等。在这一过程中,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合同履行的核心内容,传统意义上的合同履行,指的就是这一阶段的合同履行。然而,为执行合同义务所作的准备和义务执行完毕后的善后义务,固然不是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因其与第二阶段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有密切的联系,也是合同履行的内容。这同时也是现代合同法发展的趋势所在。
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要进行必要的准备的,没有必要的准备行为,往往就无法执行合同的具体义务。现代合同法的发展已充分注意到准备行为在合同履行中的地位,并赋予合同当事人中止合同的权利。理论上通常将这一表述称为英美法上的先期违约制度,但其从另一方面却表明了立法者对合同履行的动态过程的重视。因此,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行为,也是合同履行制度的当然内容,了解合同履行制度,不能忽视这一阶段。合同的履行过程就是由以上三个阶段组成的,这三个阶段中任一行为的发生,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合同的履行制度,就是规范在这三个阶段中有关合同当事人行为的制度。它应包括合同履行在法律效力上的总体要求,确保合同履行的一般法律制度,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规则等等。具体表现为:合同履行的保全制度、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等,由此构成我国合同法完整的合同履行制度。中国合同法是将合同履行单独作为一章的,这主要是强调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性,更有利于人们重视合同的履行。同时,也承认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终止的最主要、最正常的原因。合同的履行就是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每一个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合同的履行的完整过程,这是合同的完全履行。但是,合同的履行与合同的完全履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履行强调的是行为的过程,完全履行强调的是行为的结果。虽然,法律对合同履行的要求是完全履行,但我们却不能把对履行的要求当作履行本身,因为,合同的部分履行也是合同的履行。
二、合同的履行的应遵循的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②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③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你整理的关于合同的履行的相关规定。清楚的了解合同的履行程序和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可以让您有效的防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我需要注意些什么方面,事件开始
·
你好!我想问一下工伤的问题
·
我在职高上学,在哪个学校不想上了,也不能转学,所以只好退学了,下学期还可以去其他学校上么
·
被电动车撞伤导至面部骨拆
·
你好宋律师,我想请教一下欠款不还该怎么办
·
关于领养子女的拆迁问题
·
关于我的工作问题,面试的时候说底薪是2200一个礼拜单休一个礼拜双休这样轮着上班
·
学校把门岗设在我楼下严重影响我们休息应该怎么
·
我和别人发生了口角,然后我开车走的时候,他故意跑到我车子侧边躺下,说我碰到他了,我没机会他,就把车子
·
在哪里打官司
·
右手的食指盖子那碰掉一节需要怎么赔偿
·
父亲打人坐牢一多要赔0万没钱赔会从子女卡里扣款
·
在饭店聚会朋友自己下楼梯摔到脑子开颅,一起跟他喝酒的有什么责?
·
我在网上买了一个夺宝系统 但交易后 售方的发票和跟我谈的不是一个公司我怀疑他卖我
·
被电话诈骗了6万元,如何赎回
·
夫妻一方征信不良,另一方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双方都不可以申
■ 相关内容
·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合同的签订,可能存在无效、有效等情形,当然,当事人都希望合同是有效合同,但是实践中还是经常出现无效合同的情形,那么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合同无......
·
合同法留置权适用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合同法留置权适用的合同类型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留置权适用的合同类型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九百零三条等中有对应规定。留置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权利,它是法定的权利。但实践中情况复杂,所......
·
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
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避免不了会出现纠纷,而抗辩权则会赋予当事人一些权利,以顺利解决纠纷。抗辩权有不同的分类,分类不同,其具体的适用情况也不同,但最终的目的都是分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那么,抗辩权有哪些不同的类别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合同法......
·
居间合同没约定等满五年再过户怎么办
居间合同没约定等满五年再过户怎么办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居间合同对于普通人,可能还比较陌生。但是提起中介服务合同,您就是耳熟能详了。在中介服务合同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纠纷比较多。下面就最典型的房产中介合同为......
·
欠条、借条和收条的法律关系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作为日后主张债务权利的凭证,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主要证据,在法律上,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也具有不同的证明对象。它们的区别非常明显。一、“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
·
一旦丢失,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
一旦丢失,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人们买好二手房,完成过户手续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土地使用证非常重要,有了这个证,以后买卖的时候才能完成房子过户。您应该对此妥善保管。如果不慎丢失,应当立即补办,以免给使用上带来麻烦。那么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下面我......
·
家庭暴力的认证?
我国现阶段尚未有专门的家庭暴力法案,只是在婚姻法等相关法律中将家庭暴力作为离婚及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受害方无法以家庭暴力作为独立诉由而直接起诉。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这导致实践中很难进行认定,特别是对身体暴力以外的性暴......
·
儿子年满18周岁可否变更抚养权
读者问:小林父母离异,母亲瞿某于16年前出国,现已定居国外,小林一直由父亲抚养。不久前,小林与瞿某取得联系,并想到国外读书,但瞿某提出必须变更抚养权,才接纳小林。小林现已年满18周岁,瞿某的要求有无道理? 律师答:《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
·
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
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一、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投资于前......
·
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这种情况下很少有有遗嘱存在的情况,多少按照法定继承,一般同一顺序平均分配遗产,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多分或是少分、不分遗产。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
·
二手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一、买房咨询买卖双方通过房产中介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二、交付定金看好房子,确定房屋产权后,交定金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但千万不要忽视这个小小的环......
·
由于期房在很多时候都比现房要便宜得多,因此很多经济不宽裕的人
由于期房在很多时候都比现房要便宜得多,因此很多经济不宽裕的人想要购房,多半都会优先考虑购买期房。但从风险方面来看的话,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远远高于现房的风险,而其中也会存在多种问题,这些都是有可能给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的。至于购买期房存在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
·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
·
婚姻状况公证书
1.格式一 结婚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省××市(县)××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颁发的编号为×××号的结婚证书,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登记结婚。 中华......
南京合同的履行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我需要注意些什么方面,事件开始
·
你好!我想问一下工伤的问题
·
我在职高上学,在哪个学校不想上了,也不能转学,所以只好退学了,下学期还可以去其他学校上么
·
被电动车撞伤导至面部骨拆
·
你好宋律师,我想请教一下欠款不还该怎么办
·
关于领养子女的拆迁问题
·
关于我的工作问题,面试的时候说底薪是2200一个礼拜单休一个礼拜双休这样轮着上班
·
学校把门岗设在我楼下严重影响我们休息应该怎么
·
我和别人发生了口角,然后我开车走的时候,他故意跑到我车子侧边躺下,说我碰到他了,我没机会他,就把车子
·
在哪里打官司
·
右手的食指盖子那碰掉一节需要怎么赔偿
·
父亲打人坐牢一多要赔0万没钱赔会从子女卡里扣款
·
在饭店聚会朋友自己下楼梯摔到脑子开颅,一起跟他喝酒的有什么责?
·
我在网上买了一个夺宝系统 但交易后 售方的发票和跟我谈的不是一个公司我怀疑他卖我
·
被电话诈骗了6万元,如何赎回
·
夫妻一方征信不良,另一方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双方都不可以申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