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的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哪些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哪些1、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其中,前者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后者的股票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所以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合同生效方式又不一样。对于上市公司,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03条...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哪些1、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其中,前者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后者的股票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所以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合同生效方式又不一样。
对于上市公司,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03条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对于非上市公司,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03条规定:“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生效”。
此条修正了《担保法》第78条的相关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3、股票与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和提单不同,股票的价格随着股票市场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股票的担保价值也有可能发生大起大落,而且也有可能出现利用股票的设置的形式回避《公司法》的一些强行性法律规范。为维护股份公司和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有效地发挥股票质押的积极作用,做出了上述的规定。
4、禁止出质人在股票出质后将其股票转让给他人,但并不绝对。若出质人与质权人一致协商同意将作为质押客体的股票予以转让时,即不在此限。但出质人转让股票所有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综上所述,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有上述质押合同生效方式、股票出质后,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等4点需要注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股票质押合同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避免纠纷。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5月8日在广济医院看病医生急着下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下了
·请问长沙国企人员因病死亡丧葬费在职的,可拿多少?
·你好,打听一下,手机网上*博,输钱太大,群主获取高利,请问可
·之前委托律师打官司 现在想更换律师 已经签署了委托协议 现在想更换律师 会不会产生其他方面的纠纷?
·我又应该怎样去争取回来我25日的工资呢?
·工伤个月,护理费咋算
·我的起诉书已交3个多月,打了好多次电话,迟迟不受理,为什么?
·借款纠纷,请速回电
·工伤 伤残 上班工作 受伤
·驾驶A证实习期满一后考科目一还是科目四
·关于逃薪问题,您好!我有一个朋友他从他的朋友厂里拿货出来给我加工
·劳动争议案件碰到这种情况需要等呢?还是催促承办法官呢
·你好,我想寻找一南京一名叫徐琴的律师,曾经在南京鸡鸣寺律师事
·我以前上了好几工作丶又找个工作上班一个多月让我办离职丶我能不能办失业
·你好啊,经本法院调解,判女方出扶养小孩费,有4年了,到现在都
·农村拆迁安置房户主不愿给儿子拆迁房怎么办

■ 相关内容
·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
      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允许当事人将自己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人,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进行合同转让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法律中海规定了一些不能转让的权利。那到底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哪些合同权利......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合同是我们与对方或者与单位签订的一份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也是我们对于自身合法权利的一个重要凭证。那么合同种类很多,今天就为您做一个关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以及定义的讲解,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定义可撤销......


·合同法滞纳金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法滞纳金标准是怎样的?滞纳金这一名词,常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公共事业领域。而滞纳金实际就是合同法中所谓的违约金,那么对于这笔费用的授权,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的。但滞纳金在日常生活中的泛滥程度很深,所以很多人对于滞纳金的理解出现了误解。接下来,我们整......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生活中,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由于时态的发展或者交易的需要,需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变更合同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例如一般要与原合同签订的形式一样,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要采取书面形式。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关于合同变更的条件的内容。一、合......


·二手房买卖网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二手房买卖双方无法面对面交流或者其他种种原因,从而导致了买卖双方会在网络上直接签订合同,关于二手房买卖网签合同的一些其他知识,您是否有兴趣了解一下呢?那么就请随我们的我们一起浏览下文进行了解吧。一、二手房网签流程1、二手房买卖双方协商合同的相关......

·农民工如何讨薪,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几乎每到过年的时候总会发生一些农民工讨薪的事件,其中采取暴力方式来讨薪的大有人在,这样的方法肯定是不可取的。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农民工如何讨薪才是比较好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一、农民工如何讨薪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

·非法集资罚款,相关处罚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在现代社会日益猖狂,即使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仍旧有人挑衅法律的威严,对以非法目的占有他人财产,吸收众多金额的行为即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非法集资罚款,相关处罚是什么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一、非法集资罚款,相关处罚是什么?......

·酒后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是一项性质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是许多
      酒后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是一项性质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是许多重大交通事故的引发源头,为此,公安交通部门持续加大对醉驾的检查和打击力度,立法部门也不断修正相关法律规定,对醉驾行为给予严厉处罚,那么最新法律醉驾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一、醉驾的认定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

·办土地使用证怎么缴费的?
      办土地使用证怎么缴费的?拥有一套房屋是每个人的一个奋斗目标,如今的房屋最高价是年年刷新,大大的增加了人们的经济压力,很多人选择去按揭贷款买房子,目前在我国贷款买房的现象非常普遍,银行的贷款业务为购房者提供了便利,我们知道房屋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在办土地使......

·一般工伤认定医院可以吗?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我们知道工伤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通常情况下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在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那......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工程项目具有纷杂性,项目的分类是由一定的划分标准的,不同的项目类型的质量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普遍来说,国家对于铁路、公路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工程质量的要求较高,对于一般的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是相对较低的。今天我们个您带来的是建......

·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也是会被认定为刑事犯
      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也是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即侵犯著作权罪。而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认定时,就要充分考虑到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那究竟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

·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在现代社会,对于很多的企业来说,资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很多的资金,因此,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企业进行融资,那么,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企业融资条件......

·聋哑人犯罪会被判刑吗,聋哑人犯罪是否会判刑
      聋哑人等残疾人犯罪,同样是对他人、集体、国家、社会合法权益的侵害,同样属于对《刑法》的触犯,那么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的,就会被判以刑罚。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与聋哑人犯罪会被判刑吗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聋哑人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则会被判刑......

 
南京合同的履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5月8日在广济医院看病医生急着下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下了
·请问长沙国企人员因病死亡丧葬费在职的,可拿多少?
·你好,打听一下,手机网上*博,输钱太大,群主获取高利,请问可
·之前委托律师打官司 现在想更换律师 已经签署了委托协议 现在想更换律师 会不会产生其他方面的纠纷?
·我又应该怎样去争取回来我25日的工资呢?
·工伤个月,护理费咋算
·我的起诉书已交3个多月,打了好多次电话,迟迟不受理,为什么?
·借款纠纷,请速回电
·工伤 伤残 上班工作 受伤
·驾驶A证实习期满一后考科目一还是科目四
·关于逃薪问题,您好!我有一个朋友他从他的朋友厂里拿货出来给我加工
·劳动争议案件碰到这种情况需要等呢?还是催促承办法官呢
·你好,我想寻找一南京一名叫徐琴的律师,曾经在南京鸡鸣寺律师事
·我以前上了好几工作丶又找个工作上班一个多月让我办离职丶我能不能办失业
·你好啊,经本法院调解,判女方出扶养小孩费,有4年了,到现在都
·农村拆迁安置房户主不愿给儿子拆迁房怎么办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