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法律规定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
法律规定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公民在去世之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化为他的遗产。而此时具体该如何来处理遗产呢?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这关系到各位继承人的合法利益,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说遗产处理的方式,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具体是什么...

  公民在去世之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化为他的遗产。而此时具体该如何来处理遗产呢?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这关系到各位继承人的合法利益,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
说遗产处理的方式,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具体是什么东西,其中这也可以看做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安排。通常情况下,要是被继承人生前已经作出了具体安排的话,则就按照其意愿处理遗产,否则的话就只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了。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二、如何理解遗产的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在实际处理遗产的时候,需要先看被继承人是否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若有的话,则就需要按照这些的内容来处理遗产,不然的话就只有通过法定方式处理遗产。因此,具体说来处理遗产的方式包括了四种。

法律规定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宅基地拆迁,我家的院子有200多平方
·国家有关于购买新楼房取消房屋配套费的文件san
·您好我在某家具城购买甩货沙发,安装后发现方向弄反了、可以退换货吗?商家已经撤柜不干了我该怎么
·车祸,造成事故者负全责,事故责任书已经出来了。想问一下具体的索赔手续san
·我是租地建厂房的,如果到期了又不答应续租可以叫租地方补偿吗?
·可以起诉骗婚吗?,你好,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3个月,分居已
·您好律师,我是一名农民工,所服务的工作单位是龙信建设集团有限
·说不清楚,最好电话说
·民工受伤该如何维权?
·我在厂里做临时工一个多月,前天中午吃午饭,一个男的骂我,结果我骂了他几句请问我该
·工程尾款一直未结清
·你好彩礼……现金都要退还吗?现在男方非要退还所有,不然不让走动。这是非法的吗?
·楼上漏水!家里有墙纸和天花板损坏严重!
·是否算工伤,本人不是司机未经领导同意执意开车送人下班路上发生车祸受伤可以算工伤吗
·我老公不尽抚养义务,怎么办,可以告他吗?
·我在1购买了一双鞋;货没到自动付款了,客服说保证金不足/span>

■ 相关内容
·爷爷的遗产如何分配
      在公民去世之后,就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才是是转为遗产的,然后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来继承。那要是家里爷爷去世了,他的遗产该如何来分配呢?在整理了相关资料后,我们告诉您爷爷的遗产如何分配。一、爷爷的遗产如何分配确定遗产继承方式:有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就依遗嘱或遗......


·遗产分配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经常会遇到一些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有时候一家人会因财产分配不合各自心意而闹得不可开交,因此,知晓一定的法律知识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遗产分配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给您做一下相关法规知识整理。一、继承何时开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


·妻子过世第一继承人是谁
      从《民法典》(.1.1生效)对继承人顺序的规定中我们知道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其父母,所以当妻子过世后第一继承人为妻子的丈夫,子女和其父母。但是妻子过世第一继承人的具体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问您解答。妻子过世第一继承人是谁1、法定继承人......


·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
      《继承法》中的一般应当均等的规定,是处理法定继承时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但针对特殊情况,也有多分和少分的特殊原则,继承法采用的是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


·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的法条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的法条是什么我国公民必须要知道,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在我国是属于国有资源的。您在生活中之所以能够对土地进行利用和分配,是因为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以后,并且交纳土地使用税,才对土地进行使用的。并且对土地任何的利用和分配,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一、怎样申请劳动仲裁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试用期的劳动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

·常州劳动仲裁程序有哪些
      常州劳动仲裁程序有哪些?具体步骤有哪些?现在的社会,劳动纠纷愈来愈多,但是很多劳动者却不晓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免受侵害。当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就可以减少不少麻烦。以常州为例,我们整理了有关常州劳动仲裁程序,详细请阅读下文。......

·靖江市拆迁被征地,如何进行补偿
      最近,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拆迁补偿的问题也越来越重要,各个省市也制定了拆迁被征地政策,靖江市也不例外。那么,靖江市拆迁被征地政策有哪些呢?我们如何计算补偿金额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靖江市拆迁被征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

·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人发[1996]1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

·什么是自动投案?
      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的行为。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1.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所谓犯罪人尚未归案之......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正常管理活动。测量是从事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和某些科学研究工作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在测量工作中,常常需要设置一定的测量标志。擅......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

·深圳车船税怎么交才能节约时间
      深圳车船税怎么交才能节约时间在深圳的一位车主孙先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深圳私家车的车船税怎么交?我从2009年买车好像一直都没交过,所以不知道深圳车船税价格是多少?”要解答孙先生的疑问,首先要了解关于深圳车船税的相关知识。车船税,是指对于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宅基地拆迁,我家的院子有200多平方
·国家有关于购买新楼房取消房屋配套费的文件san
·您好我在某家具城购买甩货沙发,安装后发现方向弄反了、可以退换货吗?商家已经撤柜不干了我该怎么
·车祸,造成事故者负全责,事故责任书已经出来了。想问一下具体的索赔手续san
·我是租地建厂房的,如果到期了又不答应续租可以叫租地方补偿吗?
·可以起诉骗婚吗?,你好,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3个月,分居已
·您好律师,我是一名农民工,所服务的工作单位是龙信建设集团有限
·说不清楚,最好电话说
·民工受伤该如何维权?
·我在厂里做临时工一个多月,前天中午吃午饭,一个男的骂我,结果我骂了他几句请问我该
·工程尾款一直未结清
·你好彩礼……现金都要退还吗?现在男方非要退还所有,不然不让走动。这是非法的吗?
·楼上漏水!家里有墙纸和天花板损坏严重!
·是否算工伤,本人不是司机未经领导同意执意开车送人下班路上发生车祸受伤可以算工伤吗
·我老公不尽抚养义务,怎么办,可以告他吗?
·我在1购买了一双鞋;货没到自动付款了,客服说保证金不足/span>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