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法律顾问>>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近些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很多企业都开始尝试进行海外并购,但是任何一条路都是会有一定的风险的,也都是有影响成败的因素的。那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呢?我们应该如何规避风险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近些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很多企业都开始尝试进行海外并购,但是任何一条路都是会有一定的风险的,也都是有影响成败的因素的。那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呢?我们应该如何规避风险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成败的影响因素

(一)宏观层面的因素
1、制度稳定性: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代表人物诺斯曾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写到:“如果我们在不同的国家做同一桩交易就会发现制度的差异”(North,1990)。也就是说,交易的方式和结果与制度环境是紧密相关的。诺斯的一个核心论点是:一个组织(企业)的成功不仅决定于企业本身的管理水平,而且还取决于其所在的制度环境。2、文化的差异性:文化差异对跨国经营的影响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跨文化管理已经成为跨国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具体到跨国并购,文化差异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因为文化意识对解决并购中存在的不匹配至关重要。而且,收购者与收购目标之间的冲突往往源于商业理念的差异,而这种商业理念的差异往往源于文化的差异。当并购双方达成最初并购协议并进一步商谈并购之后的经营策略时,这种冲突可能凸现出来,甚至阻止双方达成最终协议3、经济关联度:如果两国之间的经济关联度越大,收购企业对被收购企业所在国的经济环境越熟悉,这使得收购者能够较快、较准确地收集到收购目标的信息,并能正确预测出达成收购交易可能遇到的障碍,从而使收购得以顺利进行4、政治影响:第一部分的分析,收购比较敏感的资源型企业成功的可能性显著低于其他企业。这从很大程度上说明政治力量对中国海外收购成败的影响是比较明显的。
(二)微观层面
1、被收购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目标企业的所有制形式显著影响海外收购的成败。首先,如果收购目标是私营企业,则收购成功的可能性显著大于其他类型的收购目标;如果收购目标是子公司,则收购成功的可能性显著小于其他类型的目标公司2、收购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由于收购企业所有制的不同,在收购过程的不确定性也会有差异。国有企业实力比较雄厚又有政府在财力上的支持,比较具有竞争力。然而收购的成败一方面决定于收购者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受制于来自收购目标所在国各个层面对并购的反响。政府对国有企业海外收购的支持容易引起政治上的敏感,同时也容易受到不公平竞争的起诉,使审批部门以国家安全或保护当地企业为由拒绝收购申请。3、收购者的海外收购经验4、目标企业的科技含量
(三)交易层面的因素
在西方文献中曾有学者对交易层面的一些因素进行过研究,认为经理层对收购的抵制、终止费、竞争对手的存在和交易结构等对收购成败有显著影响,针对中国企业海外收购特点,本文在这部分主要分析下面因素:1、专业顾问2、收购比例:收购比例是指欲收购的股份占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的比例。该比例越高,收购者和目标企业的股东可能遇到的风险越大, 完成收购的难度也可能越大。3、产业匹配:产业匹配是指收购企业和被收购企业在经营范围上的相关性。如果收购企业和被收购企业的产业匹配程度很低,或属于完全不同的行业,收购意向的宣布可能会导致一些来自市场和投资者的消极反应。一方面投资者可能会认为不相关行业之间的并购会损害目标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市场可能会认为收购者出价过高,或者认为这种不相关的组合会带来不经济这些消极反应不利于收购的完成。综上所述,关于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从宏观层面的因素来说,各国的文化差异和地区差异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可能会对经济有所波动,从微观上看,各个企业的管理制度本身肯定是有所差异的,在并购之后,肯定会有一定的调整,也是会产生风险的,所以,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提前考虑到的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借钱两年没还怎么起诉?他本人写借欠了,就是没留手机
·实习期两次上高速,第一次被罚款,第二次会怎样罚?
·我老公向波于2019,3,19号因涉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400
·离婚需要那些:程序
·这笔钱我能否要得回来!,   药监局规定每间药店必
·在打工时突发脑出血,我父亲在家给人在沙场打工
·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被50我是初一我骂他他把我删除了我有他语音还有他给我两个微信支付码支付码的头像是人不太清楚可以
·我儿2018上大学四级突然得了郁郁我2019给他上的医保能报销
·你好应律师我5月26号有10万元用支付宝转给一个朋友周转一下
·物业有无租赁公共区域的权
·我想离婚。我结婚。过年了,我老公,懒得要死,啥都不干,而且喜
·交通事故纠纷法庭辩论
·请问举报贪污受贿
·你好,我想问下关于房子方面的问题,如果可以给我个联系方式
·交通肇事逃逸,你好

■ 相关内容
·关于公司法控制人如何理解?
      关于公司法控制人如何理解?大多数人都知道,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就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这个道理来讲,公司的控制人就应该是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持有股本份额比例最高的股东,但在具体实践中有时并不是这样,有的公司还存在着实际控......


·关于财务的公司法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
      关于财务的公司法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一般的公司都会专门设置财务的岗位,用于对公司财务资金进行日常管理。由于涉及公司运营的必备钱款,如果财务的操作违反法律法规,如虚假报账、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等,财务个人和公司整体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关于财务的公司法法条及司法解释......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一、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1、监管制度的限制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经过商务部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必须锁定三年。因此,能够成为上......


·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董事长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董事长吗?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各种签名某种程度上都是可以直接代表公司的,那么,有些朋友就有个疑问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董事长吗?一个公司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按照规定来讲,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长、还有经理都是可......


·大家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您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生活中,用人单位为您办理并缴纳了五险一金后,员工需要查询五险一金的相关信息,下面为您介绍深圳五险一金查询途径,请您阅读一、五险一金查询途径可以登录深圳市......

·妨害对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特征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必须对自己的经营负责,所有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都是有自己的章程的,并且也是符合现代主义社会建设的要求的,这就要求企业在职人员必须听从企业的安排,不能私自的做出危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妨害对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特征法律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在计算机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依法享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属于开发者所有;但是,下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应在合同中约定:  一.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应由合作开发各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要点有哪些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虽然在生活中并不常见,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合同。一个完整的合同可以减少工程后期的纠纷,那你知道如果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中应该注意哪些要点呢?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相关内容,详情请阅读下文。一、确定合同当事人及合同订立目的和依据二、设计项......

·民事裁定书(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9    (××××)×民×字第××号    本院××××年××月××日对……(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作出的(××××)×民×字第××号民事××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写明民事××书中的笔误和补正笔误......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能否解除试用期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裁员的顺序应该先从较短期限的劳动合同开始,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对来说是最短的。另外,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贡献上来看,不裁减试用期劳动者,......

·实习期离职有工资吗,实习期应注意什么?
      当今社会,很多在校的大学生为了锻炼自己,往往会利用平时多余的时间去一些企业进行实习,但是如果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某种原因要离职时,离职的时候有工资吗?这个问题,我们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实习期离职有工资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除非实习前有约定......

·拆迁安置纠纷的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  ①先裁......

·未办理收养登记是否有继承权?
       刘某某同其丈夫马某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马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记,只为孩子登记了户口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马某某和刘某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养子小马便随养父生活。去年,刘某某亡故,小......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认定
      1.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2.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在申诉书、答辩状、陈述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你好!请问借钱两年没还怎么起诉?他本人写借欠了,就是没留手机
·实习期两次上高速,第一次被罚款,第二次会怎样罚?
·我老公向波于2019,3,19号因涉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400
·离婚需要那些:程序
·这笔钱我能否要得回来!,   药监局规定每间药店必
·在打工时突发脑出血,我父亲在家给人在沙场打工
·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被50我是初一我骂他他把我删除了我有他语音还有他给我两个微信支付码支付码的头像是人不太清楚可以
·我儿2018上大学四级突然得了郁郁我2019给他上的医保能报销
·你好应律师我5月26号有10万元用支付宝转给一个朋友周转一下
·物业有无租赁公共区域的权
·我想离婚。我结婚。过年了,我老公,懒得要死,啥都不干,而且喜
·交通事故纠纷法庭辩论
·请问举报贪污受贿
·你好,我想问下关于房子方面的问题,如果可以给我个联系方式
·交通肇事逃逸,你好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