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
>>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
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现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建设单位在征用农村土地准备建房的时候,需要提前办理好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个证,就是非法用地了。那么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用地手续如何办理,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一、农村建房如何办理许可...
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
现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建设单位在征用农村土地准备建房的时候,需要提前办理好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个证,就是非法用地了。那么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用地手续如何办理,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农村建房如何办理许可证?
根据有关规定,农村以及居民建房用地办许可证的程序是这样的:先由用地户申请,经县规划局规划同意后,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实地规划,并填写有关的表格,由村组审批后报国土所和镇政府审批,经国土局审批后发许可证。
二、农村宅基地的建房许可证有期限限制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宅基地建房许可证和农用地建房许可证有效期均为2年,到期后可以申请顺延,每次以3个月为限,不得顺延2次。土地证书到你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利用处(宅基地管理处)办理。建房证书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三、农村村民建住宅,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一)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宅基地的使用。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村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送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并将会议记录及讨论决定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备案。
(三)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对涉及农用地转用、占用耕地或林地,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申请宅基地的,应经相关部门同意,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用地审批工作流程
(一)用地单位持当年的投资计划和规划用地许可证及相关图纸到用地科报件申请。
(二)用地科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协调规划站,确认该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三)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调整规划后)用地科与规划站、地籍科、稽查大队一道到现场测量、征地;用地科会同相关的基层所负责清点附着物,规划站负责勘测定界图等相关图件及补充耕地和农用地转方案等,地籍科负责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和土地权属汇总表。
(四)各科室将所准备的图件或资料(需复印的由办理科室负责复印并整理)按时送用地科汇总(必须有签字交接移交),用地科将所有资源汇总后,行文上报审批。若是批次用地,待最后一个用地单位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报市局,若是集体用地,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报市局。
(五)省厅或部审批后,用地科行文进行征地方案公告和安置补助方案公告并张贴。(10个工作日)
(六)对协议出让的土地评估所负责土地评估,拿出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送用地科。
(七)用地科根据评估报告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进行供地。(5个工作日)
(八)用地科根据评估报告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进行供地。(5个工作日)
(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用地科按规定计算出用地单位应交的各项费,开收费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用地科留存根,二联交财务科审核无误后做收款依据,三联交用地单位,凭此到财务交款。款交齐后,财务盖资金收讫证明印。
(十)用地科见到通知单上资金收讫证明,发文、归档办公室。
由此可见,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合法用地的法律凭证,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流程比较简单,由建设单位向规划局提出,最终由国土局批准。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是有有效期的,一般是两年,建设企业应该注意这个时效,在拿到证后尽早开工建设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醉酒了在农家乐内动了下車,怎么处发
·
承诺书,你好:我想问一下
·
没有转诊证明农合不能报销百分之二十吗
·
我的货运资格证办好了,我和办证的黄牛有些冲突,然后现在他不给我邮寄货运资格证,能
·
您好,我装修店面,给装修的人xx转了一万八,装修期间,装修的人没有完成
·
民事纠纷,没到庭败诉,是高利贷,现在想处理
·
我该怎么办,我有条狗把别人的娃娃从花台上撞了摔下来把娃娃的手给摔骨折了他的家人要
·
我应该给吗,你好,你好,我是在外打工的,我因为工作的事与同
·
我们小区维修基金没经常业主同意就动用了,不知道干嘛了就没有了,我们应该去那里维权
·
建筑工地工伤,工伤鉴级,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多少,分别标准是多少
·
朋友生父母离婚,父亲再婚后早逝,后母先后偷嫁了几家,十几年没
·
喝酒后到游泳池游泳溺水死亡责任属
·
腰1椎骨折认定问题,2011年3月31日我的母亲在工地作业时从吊篮滑落
·
可以告诉我吗?,我哥哥在西藏工伤八及
·
我朋友和农安的人结婚,登记地在农安,我朋友想起诉,男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是怎么个程序
·
我有责任吗,朋友有一辆货车挂在我的公司名下
■ 相关内容
·
国家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处理?
国家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处理?一、国家出让土地使用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
·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土地是国家的,但是您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过程是十分的严格的,而且您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后,需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合理的利用和使用土地,确保土地不被破坏,但是具体的过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如何,该怎么获得,下面就听我们慢......
·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河池市市辖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金城江街道办事处、东江镇城区一类区部分(百旺社区、加辽社区、加道村)......
·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土地......
·
离婚后房产被前夫抵押,还能过户吗?
1.刘宁与张淑英原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石榴园403号楼房一套,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刘宁。2012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部门领取了离婚证。在《离婚协议书》中两人约定了大红门石榴园403号楼房所有权归张淑英所有,刘宁协......
·
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死亡,赔偿项目是否包括其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
·
什么是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
·
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一)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因记名股份转让而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二)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
·
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
很多在工作的时候,第一次遭遇工伤的人,不知到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我国的很多法规对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都是有所保障的,像工伤这样的事情,当然也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做工伤认定的话们必须本人签字才可以,那么,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
·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1、 A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
·
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车种情况......
·
构成侵占罪要符合哪些要件
侵权罪与职务侵占罪不同,它不属于公司员工职务犯罪,一般是指对他人的遗忘物、埋葬物进行非法的占有,当然也是要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之后,才能构成犯罪。另外,构成侵占罪还需要符合一定的要件,究竟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侵占委托物(委托物侵占、普通侵......
·
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工会程序,能否事后补正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由于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故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
·
未达到法定年龄生子会罚款吗?
现在,有不少青年男女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选择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而此时双方之间建立的自然也就不会属于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由于我国不保护同居关系,因此在此时要是双方生下孩子的话,也就搞不清楚未达到法定年龄生子是否会被罚款。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醉酒了在农家乐内动了下車,怎么处发
·
承诺书,你好:我想问一下
·
没有转诊证明农合不能报销百分之二十吗
·
我的货运资格证办好了,我和办证的黄牛有些冲突,然后现在他不给我邮寄货运资格证,能
·
您好,我装修店面,给装修的人xx转了一万八,装修期间,装修的人没有完成
·
民事纠纷,没到庭败诉,是高利贷,现在想处理
·
我该怎么办,我有条狗把别人的娃娃从花台上撞了摔下来把娃娃的手给摔骨折了他的家人要
·
我应该给吗,你好,你好,我是在外打工的,我因为工作的事与同
·
我们小区维修基金没经常业主同意就动用了,不知道干嘛了就没有了,我们应该去那里维权
·
建筑工地工伤,工伤鉴级,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多少,分别标准是多少
·
朋友生父母离婚,父亲再婚后早逝,后母先后偷嫁了几家,十几年没
·
喝酒后到游泳池游泳溺水死亡责任属
·
腰1椎骨折认定问题,2011年3月31日我的母亲在工地作业时从吊篮滑落
·
可以告诉我吗?,我哥哥在西藏工伤八及
·
我朋友和农安的人结婚,登记地在农安,我朋友想起诉,男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是怎么个程序
·
我有责任吗,朋友有一辆货车挂在我的公司名下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