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的履行>>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我国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那么您知道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吗?本文将为你做详细介绍。第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我国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那么您知道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吗?本文将为你做详细介绍。
第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第二、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第三、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增加赔偿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
第四、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直接约定有难度,也可以约定:“如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各自经营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注意用词严谨
例如合同中常见的约定:“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一方只签字没有盖章,在法院对方就可能会提出由于合同只签字没有盖章,因此合同还未生效的主张。因此此处应当约定:“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六、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的、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第八、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实践中如把定金写成订金,因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第九、注意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分包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分包行为无效。因此一定要注意原合同的约定,应当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将工程分包给我方。
第十、仲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明确
合同中也可以约定由仲裁委处理双方的争议,仲裁的优点是速度快、效率较高,费用也比法院为节省。约定仲裁机构应当明确。仲裁为一裁终审制,不再允许向法院提起诉讼。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具体包括哪些了吧。我们在上文中主要为您总结了十点需要注意的,各位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当然要是针对的是特殊的合同,那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可能就远远不止这点了。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请问我在网上虚假购物买了假货商家不肯退怎么san
·那问题怎么解决啊,华瑞集体在我们村挖山了
·人身损害赔偿该如何起诉
·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肇事一般新交通法会怎么判?
·我姐姐是去年十月份因为诈骗罪抓进看守所,具体咋骗金额我们不知
·单位报假警怎么办?,单位报假警怎么办?我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
·刘律师您好,我第一次起诉离婚在四月份,五月十四号出庭,六月份
·销售网络雷达犯法吗,销售网络雷达犯法吗?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不上销售吗?后果是什么啊
·你好,农村的房子女儿可以继承吗?
·我卖了一辆二手摩托车并给了他行驶证,这样有危害吗
·侵占个人财产,你好,你好,我想咨询我下,我是个个体户,我的员
·自己刚登记的女婿介绍老板叫投资二十万现我们打听出来完全是个空
·孩子右耳朵畸形,能否要求医院赔偿
·请问他们怎么赔偿我才合理呢?
·你好我是一名普通打工者,2019年6月9号经朋友介绍我们一行
·女方返还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权

■ 相关内容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债务利息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


·翻译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翻译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在经济往来中签订翻译服务合同时需要注意很多方面的因素,作为翻译服务合同的一种,翻译服务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也要考虑定价方面的因素,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这是签订合同的基本条件。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翻译服务合同注意事项。(一)定价......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其实技术咨询包含的领域是非常广泛的,因为不管在哪一行业都存在着相关专业上的技术。而且在当今社会,其实技术就代表着利润和生产价值。所以说向一些技术较强的公司进行技术上的咨询,这是很有必要的,不断的学习才有可能不断进步。下面我们要为......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变更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对部分合同的内容和款项进行修改和增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合同变更的公正性,您应该了解合同变更的各项因素也就变得越来越有必重要,下面的我们就给您详细说下合同变更的途径是什么:一、关于合同变更的几种类型(一)在法律的......


·法庭辩论的方法
      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

·合同履行地规则有哪些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

·构成故意伤害罪最多判几年
      生活中,行为人因为参与打架斗殴等行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程度伤害,最后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情形非常多。但是不管行为人是因为什么构成犯罪,都必须要接受刑事处罚。但现在在我国,触犯故意伤害罪最多判几年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犯故意伤害罪最多判几年1、故......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劳动者要想申请劳动仲裁,就一定要在法定时效范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否则一旦错过了时效,劳动仲裁委员会可能就不会再受理了。那么,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解答内容。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

·讨债技巧—釜底抽薪催款兵法
      在军事中,釜底抽薪是一种从根本上削弱其战斗力的方法。在经济竞争中,则表现为抓主要矛盾。在催款活动中,表现为想方设法控制住债务人赖以生存的各种情况,以此要挟对方还债。釜底抽薪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不敌其力,而消其势,兑下乾上之象。 在催款活动中,釜底抽薪这......

·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能够免除赡养义务吗?
      这个问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上,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和无附加条件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道德伦理性质,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对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作为对价。在目前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家庭主要承担养老育幼职责的现状下,不能轻易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

·离婚诉讼法律常识
      1、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因此,法院对不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虽然依法慎重审理,但一般不会主动征求当事人双方父母......

·专利申请费用缴纳的期限
      专利申请费应当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没有按规定的费用足额缴纳的,视为没有缴纳:一、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受理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缴清;二、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在缴纳申请费用同时缴纳优先权费;三、实质审......

·全员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

·抢劫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一、刑法条文(一)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南京合同的履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请问我在网上虚假购物买了假货商家不肯退怎么san
·那问题怎么解决啊,华瑞集体在我们村挖山了
·人身损害赔偿该如何起诉
·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肇事一般新交通法会怎么判?
·我姐姐是去年十月份因为诈骗罪抓进看守所,具体咋骗金额我们不知
·单位报假警怎么办?,单位报假警怎么办?我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
·刘律师您好,我第一次起诉离婚在四月份,五月十四号出庭,六月份
·销售网络雷达犯法吗,销售网络雷达犯法吗?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不上销售吗?后果是什么啊
·你好,农村的房子女儿可以继承吗?
·我卖了一辆二手摩托车并给了他行驶证,这样有危害吗
·侵占个人财产,你好,你好,我想咨询我下,我是个个体户,我的员
·自己刚登记的女婿介绍老板叫投资二十万现我们打听出来完全是个空
·孩子右耳朵畸形,能否要求医院赔偿
·请问他们怎么赔偿我才合理呢?
·你好我是一名普通打工者,2019年6月9号经朋友介绍我们一行
·女方返还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权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