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是什么?
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是什么?一、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1、抵押权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

  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是什么? 一、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
1、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抵押权(Pledge)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第181条、185条以及《担保法》[2] 第33条、38条至43条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2、其他债权担保
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权利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债券、存款单;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留置: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等相关信息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阐述我们可以从中得知抵押权仅仅是债权的一种担保方式,除了抵押债权的担保方式还有保证、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留置以及定金等方式。因此,我们在遇到债券担保的时候不能仅考虑抵押一种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的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问题
·对方欠了十多万六年了一分没还有欠条我是不是该
·贩卖这样的盗版书 是否构成违法?
·残疾人办低保,残疾人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我有四个孩子,请问应该怎么分配
·我家有一辆广汽吉奥面包车,买了四多,就昨天一下给撞报废了,车牌是天津的,车牌号能
·家产房子是他父母的!我又怕结婚后离婚!什么也得不到!婚前可不可以公正如果男方出轨
·你好,张律师,我入华夏医保通,理赔后要和我解除合同,我想资询
·通过中介金宣公寓租的房子,结果对方没按材料约定给房东房租,房
·夫妻离婚的纠纷
·离婚案,夫妻离婚案,孩子扶养
·交警无法分清责任怎么办,我的妈妈骑电动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汽车右转弯chuang
·被火车撞死如何要求赔偿,一80多岁老人在火车站火车撞死
·我和公司已签定无固期限合同,现公司以老鼠咬坏老合同,又要签一份新合同时间还是双方
·临泉县城关镇人借款20万,有三名担保人,判决书已生效已被申请
·9.29日,出了交通事故导致左侧胫腓骨骨折怎么发官司!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 相关内容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一、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的特点:企业债券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利用企业债券筹资所要承担的风险。1债券融资的风险相对较大由于债券必须偿还本息的义务性、固定性和难以展期性,决定了债券融资必须充分依托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因此,相对于股本的无偿性、股......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1)预期企业经济效益预期的企业经济效益就是指企业用发行债券的收入进行投资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这一经济效益必须经过严密的科学的测算,并且要考虑企业产品成本、价格的升降变化幅度。要根据各种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作出合理的留有余地的效益测算。如果经济......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在生活中,如果想要转让债权债务,只要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就可以了。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在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又应该采取哪些防范措施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


·欠款如何起诉,欠款的解决办法还有哪些
      欠款如何起诉,欠款的解决办法还有哪些?当他人欠钱不还的时候,最便捷的办法就是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强制其还钱,但是很多当事人在起诉时,往往不愿意聘请律师,但是自身又不知道该如何起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为下文为您讲解欠款如何起诉,详情请阅读下文。一、欠款如何起诉如......


·离婚时“全职太太”可否请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因素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实践中,对于夫妻双方因分居或者一方长期在外地工作,由......

·专利可以挂几个人
      专利可以挂几个人专利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个人申请。既可以共同申请也可以单独申请。那么专利可以挂几个人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一、专利可以挂几个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是否仍有权向第三人请求人身侵权赔偿?
      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工伤保险赔偿法律关系。国家设置工伤保险制度,目的在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明确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根据该规定,只要客观上存在工伤事故,受伤职工就有......

·受贿罪的“退还或上交”
      两高联合发布的《意见》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简称退交),不是受贿;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上述条款是对实践中存在的典型非受......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属于劳动纠纷?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属于劳动纠纷?竞业禁止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个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会签订这样一个协议,那么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属于劳动纠纷?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属于劳......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如果在这方面引发纠纷的话,双方还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时候,会参考一定的原则。那么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下面我们结合相关知识谈......

·债权转让和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和债务关系是怎样的一、债权转让债务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一、企业倒闭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1、公司倒闭一般都有外债,不会单单只欠员工工资,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向法院申请资产保护及公司资产清算拍卖,公司破产,其所有资产应当优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其次才用来支付所欠债务。2......

·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在我国的法规中,针对社会上一些影响特别恶略,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的犯罪分子,在量刑上最严重的是死刑。尽管我国有死刑,但是施行的时候绝对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我国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是绝不允许公开的。所以,对于死刑的执行您一直比较好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的死刑......

·完整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板
      一、完整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板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兹有我单位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我公司录用,原任本单位________月工资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问题
·对方欠了十多万六年了一分没还有欠条我是不是该
·贩卖这样的盗版书 是否构成违法?
·残疾人办低保,残疾人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我有四个孩子,请问应该怎么分配
·我家有一辆广汽吉奥面包车,买了四多,就昨天一下给撞报废了,车牌是天津的,车牌号能
·家产房子是他父母的!我又怕结婚后离婚!什么也得不到!婚前可不可以公正如果男方出轨
·你好,张律师,我入华夏医保通,理赔后要和我解除合同,我想资询
·通过中介金宣公寓租的房子,结果对方没按材料约定给房东房租,房
·夫妻离婚的纠纷
·离婚案,夫妻离婚案,孩子扶养
·交警无法分清责任怎么办,我的妈妈骑电动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汽车右转弯chuang
·被火车撞死如何要求赔偿,一80多岁老人在火车站火车撞死
·我和公司已签定无固期限合同,现公司以老鼠咬坏老合同,又要签一份新合同时间还是双方
·临泉县城关镇人借款20万,有三名担保人,判决书已生效已被申请
·9.29日,出了交通事故导致左侧胫腓骨骨折怎么发官司!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