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会对现场进行勘查,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为了保障相关的部门合理、正确的处理交通事故,对事故进行有效、正确的认定,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部门会制定责任认定标准。那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北...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会对现场进行勘查,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为了保障相关的部门合理、正确的处理交通事故,对事故进行有效、正确的认定,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部门会制定责任认定标准。那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

(2005年4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 2005年5月1日实施)

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正确地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保证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结合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包括:确定当事人责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过错行为分类、当事人责任的分类及组合、依过错行为的交通事故分类。

本标准"确定责任一"列举了一方当事人为全部责任的过错情形;在确定当事人责任时,优先适用"确定责任一";只有一方当事人有"确定责任一"所列过错行为的确定其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同时具有"确定责任一"所列过错行为的,双方当事人为同等责任。

无法适用"确定责任一"确定责任时,首先按照附录中依过错行为的交通事故类别确定当事人有无A类行为,其次确定当事人有无附录中B类行为,然后根据"确定责任二"确定当事人责任。

根据本标准"确定责任二"确定双方当事人责任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具有饮酒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过错行为的,再根据"确定责任三"加重其一级责任。

"确定责任一"至"确定责任五"未列举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规则和方法。

1.2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依照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2 依据

2.1本标准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3 基本原则

3.1本标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

4 过错行为分类

4.1本标准将当事人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分为严重过错行为(以下称:A类行为)、一般过错行为(以下称:B类行为)二类。

4.2 A类行为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发生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B类行为是交通事故发生的条件,在发生交通事故中起次要作用。

4.3 过错行为分类见"附录"。

5 责任分类及组合

5.1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级责任。

5.2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组合为: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与同等责任。

6 依过错行为的交通事故分类

6.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6.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6.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事故;

6.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6.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6.7机动车未按规定掉头事故;

6.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6.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6.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6.1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6.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事故;

6.1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6.1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7 确定责任一 -- 确定责任的特别情形

7.1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行为的,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同时具有下列行为的,为同等责任。

7.1.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7.1.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7.1.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7.1.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7.1.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7.1.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7.1.7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7.1.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7.1.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7.1.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7.1.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7.1.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8 确定责任二 -- 根据附录AB分类确定责任

8.1遇有无法适用"确定责任一"列举情形的,按照"附录"中依过错行为的交通事故类别确定当事人有无A类行为,并确定当事人有无附录中B类行为,然后根据以下方法确定当事人责任:

8.1.1一方当事人有A类行为,另一方当事人无A、B类且无其他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关的过错行为的,有A类行为方为全部责任。

8.1.2一方当事人只有A类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只有B类行为的,只有A类行为方为主要责任,另一方为次要责任。

8.1.3一方当事人有A、B二类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只有A类或者B类行为的,有A、B二类行为方为主要责任,另一方为次要责任。

8.1.4双方当事人均只有A类行为或者均有A、B二类行为的,双方为同等责任。

9 确定责任三 -- 确定加重责任

9.1根据"确定责任二"确定双方当事人责任后,任何一方当事人有饮酒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过错行为的,仅加重其一级责任。但是,加重责任方根据"确定责任二"已确定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不再加重责任。

9.2双方当事人只要有饮酒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过错行为的,互相不加重责任。

10确定责任四 -- 确定无责任

10.1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为无责任。

10.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为无责任。

11确定责任五 -- 确定教练员责任

11.1学员在教练员陪同下学习驾驶中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相应的当事人责任,学员不承担责任。

12确定责任六 -- 确定三方以上当事人责任

12.1三方以上当事人责任,参照本标准确定。

13确定责任七-- 本标准未列举情形的责任确定

13.1凡"确定责任一"至"确定责任五"未列举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

14不确定责任

14.1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确定当事人责任。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仅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15道路外交通事故

15.1道路外交通事故不适用本标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部门需要有一个确实的依据来进行责任的认定,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在事故中的行为应承担多少责任,该标准中都有详细的规定,您可以仔细阅读参考。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盗窃案协助调差要多久
·淘宝代运营找的代运营明明说好的七天之内可以退款,现在又说店铺
·我的爷奶姥姥姥爷都过世了,父母想把房产赠予给我,需要出示他们的死亡证明吗办理过户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起诉并申请调查取证吗
·我老婆在杭州女监狱服刑期间,我在她的邮政卡上汇入钱,一笔也没
·我父亲过死以后,留下的崇明港沿镇几间房产,目前还在他的名下。
·*品案件熟悉吗?
·我是一名司机老板快两个月工资不给,原因是车不挣钱了。注,前阵子我开车时在厂区因没
·离婚,离婚的协议,离婚的协议
·劳资问题,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已离职的员工,我之前是
·建筑工地工伤,工伤鉴级,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多少,分别标准是多少
·律师您好,请问我家门口以前搭了一个雨棚前不久被城市建设规划说影响市容市貌拆掉了,运动过了现在我们如果
·请问社保一定要交满15年才可以领取吗
·我们08结婚,12我自己出门打工赚钱,就没在花他的钱,他有*博的恶习,13还在我
·你好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干了十几,一直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什么保险,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
·我老公参与了*博案件现被安州区xx刑警大队逮捕关押在梓潼县

■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报保险可以吗?
      现在交通工具越来越多,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也相应的带来了很多问题,虽然不想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额原因,交通事故却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和公安等机关部门,会根据交通的实际情况,归纳出事故的责任方,责任方进行责任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报保险可以吗?......


·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销驾照
      一、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销驾照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国务院于1991年9月22日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


·深圳车船税怎么交才能节约时间
      深圳车船税怎么交才能节约时间在深圳的一位车主孙先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深圳私家车的车船税怎么交?我从2009年买车好像一直都没交过,所以不知道深圳车船税价格是多少?”要解答孙先生的疑问,首先要了解关于深圳车船税的相关知识。车船税,是指对于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需要知道应当在什么时间内申请进行鉴定,要事先准备好哪些鉴定材料。但可能您都不知道,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可能出现导致鉴定终止的情形,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

·劳动者的法定假日工资怎么算?
      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都有三倍薪资,如果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要求其上班,没有正常休假的话,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是要给劳动者发给三倍薪资的,那么法定假日工资怎么算,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法定假日工资怎么算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

·无责车主理赔途径
      交通事故中无责车主有三种途径获得赔偿:          一是无责车主可以向全责方索赔;          二是根据保险法规定,无责方可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需要什么条件构成遗弃罪?
      虽然遗弃行为在社会上得到您的强烈遣责,但事实上,遗弃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许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和幼小的儿童被家人遗弃,生活流离失所,甚至造成他们的死亡。遗弃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条件是会构成犯罪的,那需要什么条件构成遗弃罪?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说明。一、什么条件......

·讨债技巧之巧破车轮术
      "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债权人想方设法追讨债务,而债务人也总有应付债权人的手段,可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车轮战术"就是债务人的一只"杀手锏",它是指债务人一方采用走马灯式地更换接待人员的方法,让债权人如坠云雾中,摸不清企业的虚实,最终精疲力竭,从而不得不做出某些......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欠债不还的流程是怎样的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欠债不还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欠债不还的起诉流程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

·抚养费纠纷怎么解决,如何处理抚养费纠纷?
      父母在离婚之后需要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协商、处理,而这个过程中是比较容易阐述纠纷的,包括抚养权纠纷和抚养费纠纷。针对其中的抚养费纠纷,您知道该如何来解决吗?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增加抚养费需要......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辩护词
      1、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辩护词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证据不足,张某某不是出于报复、泄私愤或者个人目的,张某某的行为不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现有证据显示,这起案件的起因是某某县政府、刘店镇政府挪用征地补偿款,而导致征地补偿款不能及......

·广东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对于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是由《刑法》中统一作出规定的,但在实际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受地区经济发展影响、案件实际情况也不一样,这就需要审理的法官结合当地的规定对案件作出判决。其中广东省的量刑标准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量刑的具体标准。下面我们提供广东盗窃罪量刑标......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办营业执照吗,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因此,这也就限制了农民的使用范围。如果农民想要使用土地,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对此,很多人都会有一个疑问,如果农民想要申请个体工商户,那么究竟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办营业执照吗?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您可以从下文中......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盗窃案协助调差要多久
·淘宝代运营找的代运营明明说好的七天之内可以退款,现在又说店铺
·我的爷奶姥姥姥爷都过世了,父母想把房产赠予给我,需要出示他们的死亡证明吗办理过户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起诉并申请调查取证吗
·我老婆在杭州女监狱服刑期间,我在她的邮政卡上汇入钱,一笔也没
·我父亲过死以后,留下的崇明港沿镇几间房产,目前还在他的名下。
·*品案件熟悉吗?
·我是一名司机老板快两个月工资不给,原因是车不挣钱了。注,前阵子我开车时在厂区因没
·离婚,离婚的协议,离婚的协议
·劳资问题,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已离职的员工,我之前是
·建筑工地工伤,工伤鉴级,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多少,分别标准是多少
·律师您好,请问我家门口以前搭了一个雨棚前不久被城市建设规划说影响市容市貌拆掉了,运动过了现在我们如果
·请问社保一定要交满15年才可以领取吗
·我们08结婚,12我自己出门打工赚钱,就没在花他的钱,他有*博的恶习,13还在我
·你好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干了十几,一直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什么保险,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
·我老公参与了*博案件现被安州区xx刑警大队逮捕关押在梓潼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