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法律具体规定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法律具体规定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法律具体规定1、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1)债务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2)债务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3)系同一份生...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法律具体规定 1、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1)债务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2)债务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3)系同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且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2、不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1)债务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债务人为企业法人,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虽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但尚在经营。
3、债权人在主债务人尚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先申请对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的财产参与分配,使得该保证人为主债务人的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受偿比例降低
保证人为主债务人的案件的执行法院可在保证人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后,对追偿所得予以执行,并在未足额受偿的债权人中再次分配。
如果该保证人怠于行使追偿权,上述法院可按执行已决到期债权的方法(第三人无权对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提出异议)在保证人可追偿的数额范围内对其为之担保的主债务人予以执行,执行所得在未足额受偿的债权人中再次分配。
4、债务人为公民、其他组织或者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歇业的企业法人,其多项财产分别被不同法院查封情况下 债务人为公民、其他组织或者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歇业的企业法人,其多项财产分别被不同法院查封,部分法院查封的财产足以清偿其执行中的债务,但债务人可供执行的全部财产相加不足清偿已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此种情况下是各自执行还是适用参与分配?
债务人的多项财产分别被不同法院查封,部分法院查封的财产虽足以清偿其执行的债务,但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可供执行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已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债务,此种情况仍属于《执行规定》第90条和第96条规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适用参与分配。
5、债务人的多项财产分别被不同法院查封、符合参与分配条件的情况下
各查封法院对适用参与分配意见一致的,由每项财产的在先查封法院对各自查封的财产进行分配。
各查封法院对适用参与分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或者涉及的法院较多的,可由各查封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通过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将所有案件管辖权集中至一家法院,由该法院处置财产并主持分配。或者由共同的上级法院作出决定,确定其中一家法院对债务人所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统一处置,统一分配。
经过我们的介绍,关于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法律这一问题已经清楚了,其中就比例受偿问题在不同情形下予以了详细的说明,但是这一法律问题在个案操作中很复杂,不仅是在诉讼阶段,在执行阶段也是问题层出,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法律具体规定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五级工伤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由企业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企业代缴还是个人承担?
·我妻子是精神病患者;结婚前她就得了这个病接近十年了;2017
·你好!我跟我儿子又联系不上,他因涉嫌网*,现在关在塔城看守所
·离婚后对方一直不履行协议,继续纠缠同居,怎么
·我寄出了一件价30元的衣服,快递费18元,但是快递公司把它寄丢了,告诉我只能赔我630元,不包
·责任书已经出来了,我三他七,我是交强险,他是全险,他修车的费用还用我出吗还用我出
·借款,担保不认账
·尧律师,你好 我姓吕,在今年九月中旬入了一个微信群炒股,1
·发生火灾报警后没有及时出险
·律师您好!与201823号与某某公司签订连锁加盟合同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手续是怎样办理?
·你好,我咨询一下,身份证被他拿去代款,但人死了,这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未婚生育,我跟先生是在孩子出生五个月的时候领的结婚证现在没有能力交罚款
·喝酒都喝多了,不小心把人家误伤了
·我借给了同000多元他说用一阵给我,月份借的,到现在才给200,聊天都是微信说的,这个

■ 相关内容
·债权怎么转让才合法 债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债权怎么转让才合法债权转让方式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关系,债权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有权利转让自己的债权。既然债权可以转让那么债权怎么转让才合法?债权转让有哪些方式?下面我们为您细细道来。一、债权该怎么转让才合法?1、债权转让方式分为:自由转让、同......


·离婚时债权债务定性成什么?
      离婚时债权债务定性成什么?一、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性质认定1、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2、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 因为人们对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认识不完整,
      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因为人们对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认识不完整,关于债权转让的纠纷越来越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种纠纷是很有效的,当然选择诉讼我们就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整理了关于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原告:,男,岁,住......


·债权人是否可仅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
      正确识别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解决是否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的关键,对于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什么是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特殊主体   特殊主体是指具有某种特定......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前应当作出决议的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实践中到底什么是工伤认定
      提到工伤认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人身遭受了损害的,此时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之后,确认构成工伤范围的,那么才会按照工伤事故作出处理。不过实践中到底什么是工伤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

·交通事故中因为赔偿问题而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作为受害人
      交通事故中因为赔偿问题而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作为受害人肯定还是想获得更多的赔偿,而肇事的一方则希望通过最少的钱来解决事故。这种情况下就容易产生纠纷,而现在的人在遇到这类纠纷的时候,多数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那一般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劳动争议劳务关系判决书是什么?
      劳动争议劳务关系判决书是什么?当发生劳动争议时,我们往往有多种解决方法,不同的解决方法解决过程和形式不同。当我们申请劳动仲裁时,会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劳动争议劳务关系判决书,以达到解决劳动争议的目的。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劳动争议劳务关系判决书是什么?”对于该......

·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效,如何写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效,如何写借条才有法律效力生活中,您在要债时一定要带上真实、有效的借条,否则很可能就无法顺利讨债,毕竟根据人的本能,那当然是能不还债就不还债。由此可见,借条的效力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在法律上,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

·刑事拘留羁押时间限制是多久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法律中规定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但此时需要依法采取,并且不能出现超期羁押的情况。在《刑事诉讼法》中对刑事拘留的羁押时间作出了规定,那么羁押时间限制一般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企业规章制度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仔细考虑,尽量降低法律风险。第一,规章制度的有效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

·如何划分刑事责任年龄?如何适用刑事责任年龄制度
      因为刑事犯罪责任年龄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要件之一,所以确定什么年龄开始负刑事责任,是刑事立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从中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那么具体来说如何划分刑事责任年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如何划分刑事责任年龄关于刑......

·离婚案件中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
      以下四种情况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五级工伤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由企业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企业代缴还是个人承担?
·我妻子是精神病患者;结婚前她就得了这个病接近十年了;2017
·你好!我跟我儿子又联系不上,他因涉嫌网*,现在关在塔城看守所
·离婚后对方一直不履行协议,继续纠缠同居,怎么
·我寄出了一件价30元的衣服,快递费18元,但是快递公司把它寄丢了,告诉我只能赔我630元,不包
·责任书已经出来了,我三他七,我是交强险,他是全险,他修车的费用还用我出吗还用我出
·借款,担保不认账
·尧律师,你好 我姓吕,在今年九月中旬入了一个微信群炒股,1
·发生火灾报警后没有及时出险
·律师您好!与201823号与某某公司签订连锁加盟合同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手续是怎样办理?
·你好,我咨询一下,身份证被他拿去代款,但人死了,这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未婚生育,我跟先生是在孩子出生五个月的时候领的结婚证现在没有能力交罚款
·喝酒都喝多了,不小心把人家误伤了
·我借给了同000多元他说用一阵给我,月份借的,到现在才给200,聊天都是微信说的,这个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