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指南 > 审判与调解>>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公开审理属于法律的例外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包括:(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只有在当事人申请的条件下,这几类案件才不公开审理,若当事人没有申请的,原则上...

  公开审理属于法律的例外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包括: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只有在当事人申请的条件下,这几类案件才不公开审理,若当事人没有申请的,原则上应当公开审理。此处的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开庭审理的理由。

  如果原属公开审理的案件,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不公开审理的事由的,应转为不公开审理。但是,无论是公开审理的案件,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宣布判决。

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感情不合分局三,提出离婚她还不离,在家的时候吵不过两天大吵大闹我还上班起
·孩子在水上乐园磕掉了三颗牙
·拆迁房还没有拿到,奶奶写遗注,给孙子,有没有法律效应?
·对方车辆追尾全责,我方是营运车辆、修车需要两天时间、对方走的
·我因单位外派它省工作,去外地前体检过身体,没有问题,但是在异地工作三个月后发现肿瘤,在异地工作时间
·我也没有偿还能力啊,请问我该怎么办?
·现在法律规定砖厂死一个人要赔偿多少钱啊
·我父亲骑自行车被电动摩托车撞伤至脑挫捏在重症监护室观察,肇事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房产方面问题,
·关于个人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赔偿问题
·你好,要离婚的话,女方什么都不要,就净身出户的,两个小孩,一
·<部门负责人履职协gt;这份协议是否合法
·我们可以拿多少钱,我哥哥在西藏工伤八及
·因工伤,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现在厂里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办?是自己拿吗
·律师:您好,想请问一下关于南京有些小区的长廊问题,安全角度考虑是否应该封闭?
·你好姜律师我想问这次贵阳南明看守所搬到什么地方去了吧

■ 相关内容
·法院判决书的格式和要求
      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行......


·民事诉讼中缺席判决的几种法定情形
         缺席判决是人民法院仅在一方当事人参与陈述与辩论,并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对争议案件作出的判决。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就无法参与庭审质证、陈述与辩论等诉讼活动,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缺席判决实际是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的惩罚。因此......


·申请再审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


·法院调解的内容
      法院调解的内容  1、调解方式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2、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调解书  (1)制作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


·休产假能有年终奖吗?
      依据劳动法及其法律解释,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南京律师网。劳动者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

·正在服刑的罪犯的范围
      主刑已经执行完毕而正在执行附加刑的或者被单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属于“正在服刑的罪犯”?  我国刑罚体系由主刑及附加刑构成,附加刑是刑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无论单独运用还是附加适用都是刑事处罚。从理论上讲,主......

·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如何分割?
      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原则上应当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故婚姻法应当明确知识产权归创作方所有。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知识产权,考虑到系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家庭整体投入换取的个人权利,其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该收益包括既得权和期待权。1、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决定了在离婚......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一、接警问清案由。民警在接到报警,问明报警人身份的同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大致经过,在脑海中隐约形成一个大致的轮廓,明确现场勘查的重点和细节。      二、环视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不要急着用尺子丈量、绘图、照相,而是要......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
      (一)股东大会对发行新股做出决议;(二)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三)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

·房子婚前单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怎么判?
      1.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根据《商标法》第56条之规定,注册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三种计算方法:以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受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以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损失计算赔偿金额;法定赔偿。(一)被侵权人因侵权而受到的损失《若干解释》第15条规定,因被侵权所受到的中以根据......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二、盗窃罪中关于数额较大的认定(一)根据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在诉讼上行使。之所以要求以诉讼的形式行使,是因为撤销权对于第三人利害关系重大,应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审查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避免滥用债权人的撤销权,达到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立......

·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将职工外派学习期间认定为工伤。其中需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答复所确定的原则,适用于所有外出因工受到伤害的案件。该答复仅仅明确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需要指出,这......

 
南京审判与调解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和妻子感情不合分局三,提出离婚她还不离,在家的时候吵不过两天大吵大闹我还上班起
·孩子在水上乐园磕掉了三颗牙
·拆迁房还没有拿到,奶奶写遗注,给孙子,有没有法律效应?
·对方车辆追尾全责,我方是营运车辆、修车需要两天时间、对方走的
·我因单位外派它省工作,去外地前体检过身体,没有问题,但是在异地工作三个月后发现肿瘤,在异地工作时间
·我也没有偿还能力啊,请问我该怎么办?
·现在法律规定砖厂死一个人要赔偿多少钱啊
·我父亲骑自行车被电动摩托车撞伤至脑挫捏在重症监护室观察,肇事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房产方面问题,
·关于个人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赔偿问题
·你好,要离婚的话,女方什么都不要,就净身出户的,两个小孩,一
·<部门负责人履职协gt;这份协议是否合法
·我们可以拿多少钱,我哥哥在西藏工伤八及
·因工伤,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现在厂里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办?是自己拿吗
·律师:您好,想请问一下关于南京有些小区的长廊问题,安全角度考虑是否应该封闭?
·你好姜律师我想问这次贵阳南明看守所搬到什么地方去了吧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