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债权人自杀债务人有责任吗
债权人自杀债务人有责任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债权人自杀债务人有责任吗一、什么是债权人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

  债权人自杀债务人有责任吗 一、什么是债权人
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二、什么是债务人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三、债权人的权利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暂不执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执行。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只存在财务纠纷的关系。所以说,债权人自杀债务人有责任吗?我们通过分析对比基本应该也就了解了。对于债务人来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债务人是不需要负责任的。债务人一直拖欠债务不还,以至于对债权人心里或精神层面造成影响,从而造成债权人自杀,这就是道德层面的一个问题了

债权人自杀债务人有责任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大舅子因脚部和脸浮肿,加上咳嗽上医院检查,医生初步诊断心肾
·离婚后,出现债务。官司输了,执行房子,协议书给孩子了,但没有
·经济合同纠纷,买房后发现没暖气能退房吗
·用网偷别人养殖场的鱼被业主把头打出血,业主把小偷送进了医
·土地没有了,求法律帮助,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分地的时候
·周六上班不算加班费,辞职有补偿吗?
·我入公司一后公司才帮我买社保(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说不支付我当月工资,我该怎么要
·打架,县里鉴定轻微伤,又去宿州市鉴定,结果还是轻微伤,想去合肥鉴定可以吗
·探监需要什么证明谢谢。
·女方对男方早已没有感情,孩子2岁,自从怀孕就分屋睡,平时也不在一起等方面问题,女
·人身损害赔偿,现年73岁的老人被宠物狗咬成撕裂伤住院一个月康复就营养费和保护费是
·单位有权扣留我的档案吗?
·印章需不需要到公安局备案
·你好:我原先在煤矿工作18,现在离职了,企业交五险只交了0的,原先的未交离职后其他在职的
·请问,我上午请教的问题,怎么没解答呢
·黑龙江省死亡教师补发几个月的工资,按照什么标准

■ 相关内容
·私人借款是否可以约定用途
      私人借款是否可以约定用途在民间借贷中,有的出借人为了防止借款人借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导致自己到期无法收回借款,会问借款人一些关于借款用途的问题,但不一定是从法律的角度去考虑的。那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私人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下文中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私人借款......


·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还有效吗
      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还有效吗?一、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当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息息相关更甚者危害到债务人利益,双方关系因此不得已要打破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利行使撤销权,在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以确保该权利能起作用生效,通过下文来为你解答与债权人撤销权......


·死者债权债务如何继承
      死者债权债务如何继承一、死者债权债务如何继承?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


·法庭辩论的方法
      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

·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有哪些相关内容一、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有哪些相关内容工程造价审计收费通常采用基本收费+追加收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造价的0.1--0.3%左右,追加收费一般定为中价机构审减金额的4--9%左右。审计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在工程......

·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步骤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注意的问题有那些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注意的问题有那些一、附带民事起诉状与刑事起诉状的区别附带民事起诉状虽然因使用者不同而有两种格式,但两种格式的诉状的用法和使用目的基本上还是相同的。其主要的相同点在:(1)都适用于刑事公诉案件;(2)在使用附带民事起诉状之前都有人民检察院的......

·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承担?1、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1)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夫妻共同债务......

·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二.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a)从买方本国供应的货物;(ⅰ)报所供货物的出厂价(工厂交货价、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包括对以下a.b两项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

·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职务一、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职务?法人代表肯定不是职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的人都可以称为法人代表。通常说的法人代表一般就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也不是一个职务,而是公司的组织架构的一部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最新苏州市工伤鉴定政策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产生之后要想得到应有的赔偿,就要进行工伤鉴定。首先工伤鉴定之前要先确定申请人所受伤是否为工伤,如果确认之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进行鉴定,鉴定完成之后,您最关心的就是赔偿问题,有部分苏州的网友关心最新苏州市工伤鉴定政策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听听我们......

·新入职不满一月员工工资法规是怎样的
      有的职工到一个企业入职以后,并没有满一个月,对于不满一个月的新员工,其工资怎么发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有关新入职不满一月员工工资法规也有不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发职工的入职工资,但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随我们到下文进行详细的了解一番......

·专利权的公共利益强制许可
      所谓公共利益强制许可,是指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公共利益强制许可包括如下情况:(1)在国家出现紧急情况或非常情况时,如发生战争、自然灾害等情况;(2)为了公共......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大舅子因脚部和脸浮肿,加上咳嗽上医院检查,医生初步诊断心肾
·离婚后,出现债务。官司输了,执行房子,协议书给孩子了,但没有
·经济合同纠纷,买房后发现没暖气能退房吗
·用网偷别人养殖场的鱼被业主把头打出血,业主把小偷送进了医
·土地没有了,求法律帮助,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分地的时候
·周六上班不算加班费,辞职有补偿吗?
·我入公司一后公司才帮我买社保(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说不支付我当月工资,我该怎么要
·打架,县里鉴定轻微伤,又去宿州市鉴定,结果还是轻微伤,想去合肥鉴定可以吗
·探监需要什么证明谢谢。
·女方对男方早已没有感情,孩子2岁,自从怀孕就分屋睡,平时也不在一起等方面问题,女
·人身损害赔偿,现年73岁的老人被宠物狗咬成撕裂伤住院一个月康复就营养费和保护费是
·单位有权扣留我的档案吗?
·印章需不需要到公安局备案
·你好:我原先在煤矿工作18,现在离职了,企业交五险只交了0的,原先的未交离职后其他在职的
·请问,我上午请教的问题,怎么没解答呢
·黑龙江省死亡教师补发几个月的工资,按照什么标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