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的履行>>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一、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不论终止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当事人...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不论终止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当事人在终止协议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表述的,则应该按照终止协议的相关约定来办。因为《民法典》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意思自治是私法的基本原则,只要当事人达成的合同终止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有效协议,法律没有理由进行干预,更没有理由进行否决。
二、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终止权而导致合同终止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当事人均可以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终止权而导致合同终止的,由于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均无主观过错,不具有道德可谴责性。要求无过错的当事人担责缺乏道义基础。
其次,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终止权而导致合同终止的,当事人往往均有程度不同的损失,让有损失的乙方赔偿有损失的另一方,有违公平原则。
最后,民法典中关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规定目的在于对违约当事人的惩罚,对守约当事人的补偿。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终止权而导致合同终止的,由于合同终止的原因并非当事人故意违约,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不符合立法目的。
三、因一方违约,合同他方当事人单方终止合同的,守约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理由在于:
第一,合同终止的根本原因是违约当事人的故意违约行为,要求违约行为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具有道德的正当性基础。
第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关于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约定属于合同中的清理条款,守约当事人要求违约当事人担责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第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尽管该条没有明确规定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但该条也没有明确免除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第四,由于语言具有抽象性,也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丰富性,立法者认识的局限性,法律规定模糊、矛盾势所难免,消除法条之间的矛盾与分歧,不仅仅靠法案修改,也需要司法者对法条进行全面、准确理解。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正确理解应联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七条、一百一十四条整体进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是对合同终止后果的概括叙述,并没有区分合同终止的缘由,结合其他条款理解《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得出守约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违约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是符合民法典立法目的。
第五,《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前述规定明确了违约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是守约当事人在终止合同后主张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
第六,法律具有强烈的行为导向性,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应有助于社会财富的增加,应有利于良好社会秩序的建立,应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如果规定守约方行使合同单方终止权不得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话,实际上就是剥夺了守约当事人的合同单方终止权,剥夺了当事人减少损失的权利,助长了违约行为,这与民法典倡导的诚信守约理念根本相悖。
第七,若法律只允许守约当事人在终止合同时向违约当事人主张赔偿损失,不允许主张违约责任,那么当事人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毫无存在的意义,法律不当地剥夺了当事人自由约定合同内容的法定权利,与民法典的私法性质相悖。
第八,支付违约金是违约责任的一种,支付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均是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守约当事人终止合同时,有时候守约当事人并没有实际的物质损失,此时不允许当事人主张违约金,其实也是对守约者的冷漠,对违约者的怂恿,显然这与民法典的使命相悖。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范围的相关内容。我们知道,终止合同时,如果终止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提出,是否需要违约金便由双方共同商议,而出现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有违约,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被违约方则有理由向违约方提出违约金的赔偿。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汽车和摩托车相碰,4个月前
·打篮球争抢中受伤,责任是否要全部承担
·离婚没有感情,长期分开
·淘宝天猫卖家福尔图娜旗舰店发纸板,欺诈消费者!
·我家在农村,跟隔壁家有个弄,现在隔壁家说那个弄是他们家的,我
·想查询潍坊监狱电话号码
·我儿子在苏宁易购网上买的镜头应该是掉包性质吧苏宁那面已经
·你好,我去洗浴中心洗澡,因为2块钱跟收银员干起来了,不小心把吧台后面的一副画,刮
·男方婚前房屋,女方要求加入自己名字,婚后房产就是共同财产了吗
·我有官司要打,方便电话联系你吗?或我到你律师事务所过来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跟我对象谈了五年打过一胎父母见过面现在分了她跟我要十五万的青春损失费我该怎么办是好
·机动车转让没过户但订立合同是否有效
·我在文登市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买了一盒超箭蚊香片过期半年了怎么
·工伤赔偿官司你们怎么收费的
·拆迁补偿,我家的旧房子要拆迁了
·老公出轨如果离婚我一无所有可以告他和小三防碍家庭罪吗!

■ 相关内容
·合同撤销权时间期限是多久
      合同撤销权时间期限是多久一、撤销权的时间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


·事实合同怎样解除?事实合同怎么认定?
      事实合同怎样解除?事实合同怎么认定?生活中我们都有听说合同二字,这是在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协议,很多协议都可以叫做合同,合同有很多分类,而有一种特殊的合同叫做事实合同,那么对于事实合同怎样解除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保险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保险合同到期了怎么办?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和保险保障意识的增强,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务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绝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的接触了解、甚至有了直接参与保险业务的经历,机动车辆办理上牌手续时购买的车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养老医疗保险、外出游玩时购买......


·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
      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了出现合同违约的事由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实际中,合同内容没有约定,因为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实际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全款公证买房有什么风险?
      1.全款公证买房,是指卖方与买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卖方与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售房委托公证,委托买受人或第三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2.买房人通过委托公证以取得管理房屋,办理房屋过户的权限,以保证资金按约定支付后,其......

·工程欠款的风险防范
      1、文件以传真方式传达的风险。风险:传真以其方便、迅捷的特点,在企业经济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但也存在很大风险。法律上,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极低,与复印件相同,万一起纠纷,很容易被对方否认。防范方法:(1)在订立合同时注明双方传真号码,并约定通过其他号码发送的......

·简易审案件适用范围
      简易审适用于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可能判刑三年以下的案件需要简化程序的应适用法定简易程序;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案件,也不采用简易审。主要理由是案情重大,刑罚极重,为贯彻“慎刑”要求,不宜采用简易审程序。从刑事司法的国际标准看,对重刑案件尤其......

·劳动仲裁调解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仲裁调解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员工如果没有劳动仲裁结果书的话,是没有办法向我国人民法院提交解决劳动争议的。也就是说,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案件,首先必须要进行过劳动仲裁调解以后才可以。为了规范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准则,国家特制定了劳动仲裁调解法,......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该怎么举证
      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屋租赁产生了纠纷话,此时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处理相关纠纷。这种情况下采用诉讼方式处理纠纷的是比较多的,那么在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该怎么举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该怎么举证一般而言,房屋租赁......

·在企业或公司进行投标时,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这是因为投标保证
      在企业或公司进行投标时,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这是因为投标保证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投标单位负责任的认真参加投标活动,而关于投标保证金有相对应的管理办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

·重婚罪的立案标准
      1、重婚罪的认定标准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如何操作
      一般夫妻离婚的都是因为感情破裂,对于军人婚姻来讲也不例外。但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军人婚姻中的财产分割可能就比较复杂。那到底和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怎么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如何操作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一、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能否认定工伤应当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手段。1、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起诉后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撤诉的权利;(2)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2、双方当事人所共同享有......

 
南京合同的履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汽车和摩托车相碰,4个月前
·打篮球争抢中受伤,责任是否要全部承担
·离婚没有感情,长期分开
·淘宝天猫卖家福尔图娜旗舰店发纸板,欺诈消费者!
·我家在农村,跟隔壁家有个弄,现在隔壁家说那个弄是他们家的,我
·想查询潍坊监狱电话号码
·我儿子在苏宁易购网上买的镜头应该是掉包性质吧苏宁那面已经
·你好,我去洗浴中心洗澡,因为2块钱跟收银员干起来了,不小心把吧台后面的一副画,刮
·男方婚前房屋,女方要求加入自己名字,婚后房产就是共同财产了吗
·我有官司要打,方便电话联系你吗?或我到你律师事务所过来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跟我对象谈了五年打过一胎父母见过面现在分了她跟我要十五万的青春损失费我该怎么办是好
·机动车转让没过户但订立合同是否有效
·我在文登市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买了一盒超箭蚊香片过期半年了怎么
·工伤赔偿官司你们怎么收费的
·拆迁补偿,我家的旧房子要拆迁了
·老公出轨如果离婚我一无所有可以告他和小三防碍家庭罪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