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的履行>>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现代社会市场化十分明显,人们始终处于买卖的范畴之中,在进行销售的时候,双方总要签署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平等的主体之间进行的,因此在履行的过程中,总会出现违约的情况,那么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呢?我们来了解一下。一、什么是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现代社会市场化十分明显,人们始终处于买卖的范畴之中,在进行销售的时候,双方总要签署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平等的主体之间进行的,因此在履行的过程中,总会出现违约的情况,那么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主要是销售买卖)关系的协议。

二、销售合同签订需注意的几点原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签订销售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的内容、形式、程序及手续都必须合法。这里说的“合法”是指销售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只有遵循合法原则,订立的销售合同才能得到国家的认可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受到保护,并达到订立销售合同的预期目的。

2、遵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这一原则在销售合同关系中的具体体现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对等的。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不允许一方以势压人、以强凌弱或利用本身经济实力雄厚、技术设备先进等优势条件,签订“霸王合同”、“不平等条约”,也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法干预。

3、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销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诚实遵守合同的规定,积极履行合同,稳定地开展工作,为提高自己的信誉而努力。

三、法律规定的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内容是什么

《民法通则》第111-114条、《合同法》第107-109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1、《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至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了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至一百零九条规定了实际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与法定违约责任形式。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四、以合同约定形式表现的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内容是什么

具体合同中也可能以约定的形式表现违约责任,例如:

1、供方的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违约金。(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

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需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的,发货前须与需方协商,如果仍然需要的,供方应照数补交;如果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供方通知后天内答复,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供方提前交货的,如果是需方提货的,可拒绝提货;如果是送货的,可要求供方承担提前交货期间的保管费用,需方仍按约定支付货款。如果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而合同约定了运输路线、交通工具等,供方擅自改变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2、需方的违约责任

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承担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交货时间得以顺延,还应向供方承担违约金。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需方自提产品未按约定时间或通知的时间提货的,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保管费用。

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违约金。

需方违反合同拒绝接货的,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供方的损失

上文就是”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的解答。综上所述,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还是看双方自身的约定,双方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是违约金也可以是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当然忠实的履行合同才是最好的方式。

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hithere,iwanttosubscribe
·刑事拘留,抢劫和抢夺一般会判几年
·你好!我被人**保险公司业务员欺骗了,保险内容和他说的完全不符,我又没有证据,我该怎么
·用工单位应该为农民工缴纳什保险
·我老公刘xx被关在山东维坊看守所,一年多了,他从来不给我联系
·装修单位拿着装修款拖延施工时间,让退做不出来的款项又不退,还
·老公出车祸身亡,赔偿金怎么分配,我们有一岁的儿子,他还有父母和一个弟弟父母龄分别
·超过了规定时间我该怎么做呢?
·你好,我和前女友分手了,她说她活着没意思,要死的感觉,如果她死了我有责任吗我不在场的情
·房产证上是我爷爷的名字,土地使用证是我爸爸的名字
·用工单位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朋友向我借钱时,出于朋友意气,没有写欠条就将钱借给了他
·张律师,您好,我有两个欠款收据,不知道能不能作为证据来要回欠
·离婚案件可能要上诉
·儿子不孝把8O岁的老母赶出家门
·现在贷款还能下来吗,我是打工的我像老板要钱老板说过几天他老托我现在欠我8000多

■ 相关内容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相关知识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相关知识一、概念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二、内容1、撤销权的性质。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故又称废罢诉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


·订立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么?
      订立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么?一、订立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么?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国合同法对一些合同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例如,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


·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法违约责任的相关法规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了解购销合同违约金到底有没有上限,因为现代人们法律知识的薄弱,双方当事人也因此产生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不仅牵扯大量的精力,还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为了更好地让您了解并会运用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的知识,我们今天就为您讲解一......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合同管理在是合同签订之后进行存档管理的一个过程,合同管理是很重要的,合同管理还可以减少合同纠纷,对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都是具有重要的意义的,那么对于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
      很多的夫妻由于感情破裂而导致走上离婚的道路,离婚对孩子还说是一个极大的伤害,很多夫妻不想和孩子分开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在准备离婚之时了解清楚。一、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一)抚养权的归属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内容是怎样的
      抢劫行为在很多国家、地区都是被认定为很严重的行为,甚至其中有的国家还直接将这一行为规定为犯罪,比如在我国就规定为了抢劫罪。对此,最高法也就抢劫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下面我们为您提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内容,帮助你了解具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

·事实婚姻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存在是历来已久的,但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我国还承认事实婚姻,之后的话就会按照非法同居关系进行处理。事实婚姻是无法对当事人利益进行保障的,因此有的人日后可能会要求解除事实婚姻,那么事实婚姻的解除条件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事实婚姻的解除条件有哪......

·承包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使用证使用土地的一大凭证,土地使用者可以依据需求处置土地的使用权,如转让、置换等。土地使用权的置换可以将买和卖同时进行,省去不必要的办理手续,但仍需要签署置换协议书。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承包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的范文一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过错赔两万多吗
      医疗过错赔两万多吗医疗过错具体赔偿标准因医疗过错行为导致当事人受到人身伤害的,需要进行赔偿。赔偿标准时怎样的呢?以下是我们收集到的关于医疗过错具体赔偿标准的一些介绍,希望对您了解医疗过错具体赔偿标准有帮助一、医疗事故: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

·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因此这其中就有可能包括未成年人。在定罪的时候,需要充分认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那么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

·金融诈骗罪是什么,有哪几种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对各种犯罪事件的定罪和处罚条例更加健全。对于以金融行业的名义骗人贷款、理财,以虚拟项目骗人缴纳预付款,最后却拿钱跑路,这样的行为都归为金融诈骗罪。下面我们就来讲解金融诈骗罪是什么,并阐述其分类和处罚规定。一、定义金融诈......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如何计算
      对于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需要有法律机构采取审核的措施,来确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比例,同时在财产的分割过程中,需要离婚双方同时在场对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见证,同时夫妻可以在法律顾问机构申请律师对于法律机构的给出的结果做出合理的反对,但必须是在有事实依据的基础上,可......

·侵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

 
南京合同的履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hithere,iwanttosubscribe
·刑事拘留,抢劫和抢夺一般会判几年
·你好!我被人**保险公司业务员欺骗了,保险内容和他说的完全不符,我又没有证据,我该怎么
·用工单位应该为农民工缴纳什保险
·我老公刘xx被关在山东维坊看守所,一年多了,他从来不给我联系
·装修单位拿着装修款拖延施工时间,让退做不出来的款项又不退,还
·老公出车祸身亡,赔偿金怎么分配,我们有一岁的儿子,他还有父母和一个弟弟父母龄分别
·超过了规定时间我该怎么做呢?
·你好,我和前女友分手了,她说她活着没意思,要死的感觉,如果她死了我有责任吗我不在场的情
·房产证上是我爷爷的名字,土地使用证是我爸爸的名字
·用工单位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朋友向我借钱时,出于朋友意气,没有写欠条就将钱借给了他
·张律师,您好,我有两个欠款收据,不知道能不能作为证据来要回欠
·离婚案件可能要上诉
·儿子不孝把8O岁的老母赶出家门
·现在贷款还能下来吗,我是打工的我像老板要钱老板说过几天他老托我现在欠我8000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