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 > 遗产常识>>遗产分割的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二、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三、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四、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遗产分割的方式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中期计量单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依san
·谢律师您好!我是物流公司的,去年12月3号有个驾驶员在上班途
·您好卢律师,我以前找过你办过离婚案件,就相信只有你有能力办这
·你好!电话打的没人接。来访拒绝?请问一下,现在怎么可以联络一
·我想問一下,我前女友幫我在佛岡買了房,但現在分開了,但房產她
·急需解惑,转户口一般不需要出生证
·公司帮厂让我放假现在又让我调休这样的做法对吗?谢谢
·我朋友是聋人7月27日被抓了,对方轻伤因为朋友喝醉了不知道怎
·我要离婚,该怎么起诉。贾汪区
·手指受伤评残,左手中指缺少一小部分请问能平几级
·有财产罚款的在哪里交?法院还是监狱好?
· 2020年五月左右,丽水市朱某联系永康市胡某买口罩,当时
·持证合格幼儿教师维权
·家庭婚姻财产纠纷
·我已在公司工作15年,公司倒闭,我现在可以拿到最高赔偿金多少?
·与聘请人员签订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 相关内容
·什么是遗产管理人?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抢。”这表明,凡存有遗产的人,都是遗产保管人,都负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被继承人死后,虽然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不明或均不在遗产所在地或全部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这时的遗产就处于......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死亡是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


·股东死亡后,股权如何继承?
      根据《公司法》第76条之规定,股东死亡后,亲属可以继承股权。  但有几个前提条件:  1、你是否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如有其他人也享有继承权,你就要和他们进行协商,经他们一致同意后,你才可以继承。  2、有限公司体现的不仅是一种资合性,更讲究一种人合性。因此股权是否可......


·遗产按什么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

·立功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首先对一审宣判后至二审结案以前,被告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线索的,审判机关往往针对检举、揭发的内容直接向有关公安机关索取证明作为认定与否的根据。不经原办案的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审查核实,形成互相制约事实上的不能为。依照刑诉法规定的审判程序,......

·农村房屋买卖,有无法律效力?
      1.2002年1月13日,付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一份,约定:“卖方付某(简称甲方),买方张某(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将座落于北京市房山区长沟乡某村村东住宅及庭院,面积共计0.33亩卖给乙方长期使用。乙方出资10000(壹万元)元人民币,一次性付款购买甲方住......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非国家人员受贿罪的定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享有下列专有权:(1)复制权,即对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进行复制。这里的复制是指重复制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的行为,包括权利......

·房屋装修合同的签订
      1、装修工期的约定  一般2居室9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0天左右,装修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0-50天。  2、付款方式的......

·境内外并购工具
      1.普通离岸公司一般情况下,境外投资者会利用其已设立的运营或投资公司(即母公司)来进行并购,由这些业已运营或投资的公司成为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股东,同时外国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来持有目标公司被收购的资产。由于股权或资产的归属明确,结构清晰,便于......

·债务的全部转移的法律定义
      债务的全部转移,又称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

·刑事案件适用缓刑
      一、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包括本数)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分子。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2、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

 
南京遗产常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中期计量单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依san
·谢律师您好!我是物流公司的,去年12月3号有个驾驶员在上班途
·您好卢律师,我以前找过你办过离婚案件,就相信只有你有能力办这
·你好!电话打的没人接。来访拒绝?请问一下,现在怎么可以联络一
·我想問一下,我前女友幫我在佛岡買了房,但現在分開了,但房產她
·急需解惑,转户口一般不需要出生证
·公司帮厂让我放假现在又让我调休这样的做法对吗?谢谢
·我朋友是聋人7月27日被抓了,对方轻伤因为朋友喝醉了不知道怎
·我要离婚,该怎么起诉。贾汪区
·手指受伤评残,左手中指缺少一小部分请问能平几级
·有财产罚款的在哪里交?法院还是监狱好?
· 2020年五月左右,丽水市朱某联系永康市胡某买口罩,当时
·持证合格幼儿教师维权
·家庭婚姻财产纠纷
·我已在公司工作15年,公司倒闭,我现在可以拿到最高赔偿金多少?
·与聘请人员签订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