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法律顾问>>企业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
企业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企业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初,一些风险比较高的诸如奢侈品行业里会事先向劳动者收取所谓的风险抵押金,来保证单位的经济安全,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解答。一、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单位收取风险抵押...

  企业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初,一些风险比较高的诸如奢侈品行业里会事先向劳动者收取所谓的风险抵押金,来保证单位的经济安全,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解答。一、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不合法。首先,它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遵循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其次,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即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明确指出:“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再有,劳办发[1994]256号文件,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同样指出:“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给本人”;另外,1995年7月3日劳办发[1995]150号文件,即“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再次重申了118号文及256号文的精神,并进一步指出:“对于用人单位向职工收取的劳动合同保证金、劳动保护物品及生产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等行为也应予以制止。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的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于上述规定调整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二、单位扣押劳动者工资合法吗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扣押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对此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因此要求辞职的劳动者还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劳动者有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时,用人也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但不得以扣发劳动者工资的方式处罚劳动者。也就是说,单位无论是扣押劳动者的工资不发还是直接无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都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如果有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答案是否定的。不管是以何种名义,单位都不能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也不能扣押劳动者的工资不按时发放,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劳动者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可以与单位协商维权,如果单位拒绝,那么劳动者就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企业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结婚 房产,律师先生您好
·邹律师好,别人借我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有借条,想问一下怎么
·债务纠纷,欠钱不还,有借条
·女方长期在海南居住,已有二十多了偶尔回家几次,近有二多未归家,儿子可有二十多岁了
·二手房签了合同过户当天要给中介费,我可以拿到证之后再给吗
·在出商场大门时,撞到了防火卷帘门上
·因我姪子,不知哪个监狱服刑
·精神病人被骗了欠下债务,监护人拒绝用他的财产偿还,可以吗?
·刑事附带民事责任问题,我朋友的问题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我女儿快七岁了我们要离婚我想把孩子要过来!把握有多少
·担保期约定有效吗,现在还可以找期还款吗?急急急
·我老公因醉酒驾驶,个月,罚2万,看守所打电话要交生活费,但要交合理0合理吗?
·请问施律师,可以和您约见咨询法律问题吗?
·劳动者讨薪,老板不给工资
·工地干活,左手无名指被利器切断,小拇指骨折,包工头手里干活,

■ 相关内容
·集体企业改制自主与政府主导的区别
      集体企业改制自主与政府主导的区别是什么?对于集体企业,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企业改制的。通常而言,企业改制都是事先制定总体的改组方案,以便更好的选择实施。但同时也存在着政府主导的企业改制。很多人不明白两者之间的区别,对此,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集体企......


·影响企业融资的因素包括哪些?
      影响企业融资的因素包括哪些?对于企业来说,资金无疑是支持企业可以持续发展的基础。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持,再好的经营策略无法实施也只能成为空谈。所以企业为了发展会想办法进行融资。但企业融资是否可以达到应有的效果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影响企业融资......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是什么?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是什么?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在我国,国家制定了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关系过程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所以需要对于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劳动法中对于哺乳期女职工做出了相关规定。我们将针对哺乳期合同到期......


·网络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盗窃犯罪呈现出了新的犯罪方式,即通过互联网来实施盗窃行为,我们称之为网络盗窃。而这样的行为如果构成了盗窃罪的话,那么也是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的。那么网络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法院离婚调解书怎么写
      诉讼离婚中,法官在作出判决之前,必须要先进行调解,有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调解离婚的情况,此时法官要作出一份离婚调解书,将调解离婚的内容做一个约定、说明。但是这个法院离婚调解书怎么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法院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民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量刑标准(最新版)
      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毕竟在现在这个网络化的时代,很多人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是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与此同时也会被有心人利用实施违反犯罪活动,从而损害到公民利用。而在认定构成侵犯......

·诬告陷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有人的地方就会产生人性的纠结,就会犯错误和被惩罚,电视剧里有句说烂的台词:诬告反坐。这说的是一种叫诬告陷害的法律现象,经典古装剧的必备桥段,那么在现代社会,构成诬告陷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1、客体要件......

·刑诉法减刑和假释区别是什么?
      在刑诉法中,都对减刑和假释做出了相关规定,可能有些人不太能区分减刑和假释有什么区别,也不太懂减刑和假释都分别要怎么执行,为了让您能清晰的了解刑诉法中减刑和假释的有关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讲一讲刑诉法减刑和假释区别是什么。让您能更加的知法懂法。(一)减刑、假释的......

·离婚财产约定不明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双方都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字了,那么,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应,没有特殊情况很难再更改。如果在离婚案件中,离婚财产约定不明,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财产分割协议的有关法律知识,希望您能从中找到需要......

·变更合同金额之诉应遵循哪些法律依据
      变更合同金额之诉应遵循哪些法律依据一、变更合同金额之诉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劳动合同订立的技巧
      所谓劳动合同,是契约的一种,既是当事人双方的一种合意,也是对劳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劳动合同是约束劳资双方如实、全面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武器,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签订一份明确完整、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很重要。......

·交强险的退保要符合哪些条件
      交强险的退保要符合哪些条件?大多数车险其实都是允许投保人申请退保的,当然即使是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交强险也是可以的,但就交强险的特殊性质来看,要想退保则需要满足的条件比较严格,那究竟交强险的退保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交强险的退保要符合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事由有哪些一、商标权终止的事由有哪些(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4)因商......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结婚 房产,律师先生您好
·邹律师好,别人借我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有借条,想问一下怎么
·债务纠纷,欠钱不还,有借条
·女方长期在海南居住,已有二十多了偶尔回家几次,近有二多未归家,儿子可有二十多岁了
·二手房签了合同过户当天要给中介费,我可以拿到证之后再给吗
·在出商场大门时,撞到了防火卷帘门上
·因我姪子,不知哪个监狱服刑
·精神病人被骗了欠下债务,监护人拒绝用他的财产偿还,可以吗?
·刑事附带民事责任问题,我朋友的问题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我女儿快七岁了我们要离婚我想把孩子要过来!把握有多少
·担保期约定有效吗,现在还可以找期还款吗?急急急
·我老公因醉酒驾驶,个月,罚2万,看守所打电话要交生活费,但要交合理0合理吗?
·请问施律师,可以和您约见咨询法律问题吗?
·劳动者讨薪,老板不给工资
·工地干活,左手无名指被利器切断,小拇指骨折,包工头手里干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