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同居有继承权吗,同居是否有继承权
同居有继承权吗,同居是否有继承权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男女之间建立的同居关系,在法律上面是不受保护的,对双方来讲此时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也是比较大的。但有的人确认为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那么相互之前就有继承权。那到底同居有继承权吗?以下是详细介绍。一、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根据我国《民...

  

男女之间建立的同居关系,在法律上面是不受保护的,对双方来讲此时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也是比较大的。但有的人确认为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那么相互之前就有继承权。那到底同居有继承权吗?以下是详细介绍。

一、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即合法的配偶,虽男女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结婚等级证书,属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

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具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民法典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末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瞥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

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是,若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二、没有结婚登记证是否有继承权?

没有结婚登记证是否有继承权?依上所述,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做出了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律上的配偶,即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的配偶。但是,《民法典》同时也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根据法律的规定,没有结婚证即使形成家庭,也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还是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长期的照顾,支撑着家庭,解决家庭生活来源,或者一直抚养继承人,依据法律的规定也可以适当的分给一些遗产。 以上只是对同居是否有继承权,没有结婚证是否有继承权进行了简要的概述,法律上有明确的法定继承,但是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情况,为了维护弱势群体一方,不妨您咨询婚姻家庭律师,帮助您出谋划策,解决纠结。

现实中,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这要区分情况进行分析。对于同居的男女之间是一定没有继承权的,这点在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的是很清楚的。但若男女之间构成了事实婚姻的话,则相互还是有继承的权利。



同居有继承权吗,同居是否有继承权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婚姻家庭纠纷,我老婆起诉离婚,想找个律师协助家庭经济纠纷
·对方无照驾驶,倒车撞伤人
·在工地,早上5:45分起床上厕所回来,突然晕倒,确诊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我和老公离婚一的时间了,孩子是判给他的,但孩子一直是我在抚养,为了孩子上学,我想把户口从浙江温州
·我哥哥因为打人被关在广东省凤岗镇油甘埔派出所,后来好像又被转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子,我买了一套商铺,有两个合同价格
·招工之前的工作年限,能算退休工龄吗
·关于户籍,我和妻子原是非农业户口
·是这样的,我有个车子是司机开的,经过那个路段出了交通事故,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
·现在有人冒充南京市六合区警察诈骗,刚才收到电话了。
·本人014月开始入职于某公司,当时只是简单地填写了一份入职表又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意外伤害,出院后赔偿问题
·现在找汪蓓究竟在哪里,6万块钱究竟去了,我们就这样被人骗了,
·开车撞死人,一般要拘留多少天
·我离职了,我能获得赔偿吗
·8年前买的民房,没有过户,收据也丢掉了,现在原告起诉我还房子,说房子是租给我的,我该怎么办?

■ 相关内容
·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在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对遗产的分配自然是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执行的。但很多时候要么被继承人没有遗嘱,要么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一些,那此时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


·最新遗产继承法内容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第六编继承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


·我国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排序的?
      当一个人尤其是富翁去世时,首先想到的或许便是他的遗产该由哪些人来继承,而每个人具体得到的遗产又有多少呢?这便要了解我国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这能解决很多不必要的问题和矛盾。因此,接下来,我们就要让您知道我国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


·侄子能代位继承叔叔遗产吗
      我们知道遗产继承都是在亲属之间进行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继承本该由父母继承的遗产,那么实践中,作为侄子能代位继承叔叔遗产吗?可能不少人对这个问题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侄子能代位继承叔叔遗产吗在继承法中有这样一个名词......


·土地使用权属于他物权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属于他物权的规定是什么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都是属于公共资源,我国公民在使用的时候,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确认土地的所有权。虽然土地理论上说是国家的资源,但是,土地在分配和利用的时候,需要确认土地使用权,不然的话,就会乱套。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土地使......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问题公示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问题公示一、记账式债券记账式债券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债券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债券。记账式债券是无实物形态的债券,利用账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债券发行和交易及其兑付的全过程,我国1994年开始发行。记账式债......

·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推卸、逃脱责任,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其动机在于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逃逸人会因......

·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有哪些内容
      死缓又可以叫做死刑缓期两年,由此可见,此时的缓期时间为两年,这是固定的期限,但是这期间具体该怎么来算呢?关于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是否可仅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
      正确识别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解决是否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的关键,对于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我们都知道滥伐林木是犯罪行为,但是关于滥伐林木罪的法律规定了解不多,很多人也会好奇到底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呢?对此罪又该如何处罚呢?下面我们将为你解答相关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滥伐林木罪的定义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

·离婚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夫妻离婚若一方不同意或者在离婚相关事情上面无法协商一致的话,此时就只能选择诉讼方式离婚了。而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时候,就需要起诉的一方提交书面的起诉书。那么这个离婚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离婚起诉书原告:(姓......

·违章建筑拆除补偿有没有
      现在房子问题俨然已经成了人们最关注的问题,买房或者建房都是永恒的话题,但是如果买到的房子是违章建筑那该怎么办?辛辛苦苦赚的钱难道就如此付诸东流了吗?违章建筑拆除补偿有吗?我们对违章建筑是否补偿进行了一个探讨。一、违章建筑概念法律意义上的违章建筑可作两种理解:一......

·企业拆迁赔偿办法的具体内容
      企业拆迁赔偿办法的具体内容一、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一)是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能报工伤吗?
      职工要是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车祸的话,经过认定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那要是车祸责任对半的话,此时还能报工伤吗?不少人都有这方面的疑虑,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吧。一、车祸责任对半能报工伤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是:1、必须在上下班......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婚姻家庭纠纷,我老婆起诉离婚,想找个律师协助家庭经济纠纷
·对方无照驾驶,倒车撞伤人
·在工地,早上5:45分起床上厕所回来,突然晕倒,确诊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我和老公离婚一的时间了,孩子是判给他的,但孩子一直是我在抚养,为了孩子上学,我想把户口从浙江温州
·我哥哥因为打人被关在广东省凤岗镇油甘埔派出所,后来好像又被转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子,我买了一套商铺,有两个合同价格
·招工之前的工作年限,能算退休工龄吗
·关于户籍,我和妻子原是非农业户口
·是这样的,我有个车子是司机开的,经过那个路段出了交通事故,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
·现在有人冒充南京市六合区警察诈骗,刚才收到电话了。
·本人014月开始入职于某公司,当时只是简单地填写了一份入职表又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意外伤害,出院后赔偿问题
·现在找汪蓓究竟在哪里,6万块钱究竟去了,我们就这样被人骗了,
·开车撞死人,一般要拘留多少天
·我离职了,我能获得赔偿吗
·8年前买的民房,没有过户,收据也丢掉了,现在原告起诉我还房子,说房子是租给我的,我该怎么办?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