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
>>企业遇到政府拆迁可以要土地吗?
企业遇到政府拆迁可以要土地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企业遇到政府拆迁可以要土地吗?在房地产开发、重大工程项目开发上,总是遇到需要动迁项目所用土地及土地上的附属物的情况。其中就有可能涉及到正在经营的企业。当然,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国家大型项目的建设,自愿动迁,但是也有一些实际困难,特别是对于企业,还需要土地建设厂房继...
企业遇到政府拆迁可以要土地吗?
在房地产开发、重大工程项目开发上,总是遇到需要动迁项目所用土地及土地上的附属物的情况。其中就有可能涉及到正在经营的企业。当然,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国家大型项目的建设,自愿动迁,但是也有一些实际困难,特别是对于企业,还需要土地建设厂房继续经营,钱的问题都好解决,但是土地的问题怎么办?企业遇到政府拆迁可以要土地吗?我们看一看相关政策规定。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些规定当然适用企业拆迁。
二、企业拆迁补偿费用构成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经营场地补偿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我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拆迁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
3、拆迁补偿费用
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企业遇到政府拆迁可以要土地吗的问题相关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补偿土地。也因为土地有限性,很难满足提供土地的要求。而相关规定已经规定了补偿标准,也充分考虑了再次寻找土地盖厂房的费用问题。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跟政府相关部门反映,统筹解决,要知道政府没有必要必须解决。也就是说可以提出请求,但不没有要的权利。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您好 我因病在家休假两个月 请问单位应该给我发病假工资吗
·
配股过程是否违法, 情况说明 XX房
·
合伙人的丈夫侵吞共有财产
·
男人出轨要离婚
·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个体户开除我们打工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
你好怎么打款打不进去
·
你好,李律师,我想咨询您,我的身份证为何又被限制高消费,之前
·
我在一家保安公司上班,突然不想干了。他和我说得提前一个月辞职否则扣除一个月工资。这个合理吗
·
父母离婚,儿子已成年,离婚后诸多事宜
·
离婚后被前夫债务人起诉婚姻续存期间共同债务
·
你好,问一下,小区的车辆管理费包括什么,如何车在车位
·
你好韩律师我有个私人的纠纷想和您电话咨询一下方便留您电
·
扶养费不给,多长时间可以起诉,都需要啥
·
后确认为脏物。我构成收脏罪吗?
·
有关涉外婚姻在国内生第二胎的政策
·
我的货运从业资格证是18五月审?现在快过期八个月了,能审上么?
■ 相关内容
·
第一个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第一个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公民或者单位不得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特定主体只能依法活儿特点的使用权,且不管是何种类型的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的规定的。不少朋友由于不了解相关信息,故而不知道第一个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所以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
城市房地产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城市房地产法其实也就是我国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其中尤其对房地产的开发、交易、转让、抵押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并不是很清楚该法律的内容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介绍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
离婚房产土地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离婚房产土地证过户费用是多少在当今社会中,很多市民在离婚过程中,忽视了房屋过户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那么离婚房产土地证过户费用是多少呢?离婚时房屋过户除了缴纳手续费,还需要缴纳税费。在哪种情况下不缴纳税费,哪种情况下缴纳的税费多呢?一、土地证过户费用1、如......
·
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有哪些
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有哪些使用土地是需要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那么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有哪些程序呢?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是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办理,利用这种叫价的方式更能发挥其社会效果,拍卖过程中需要到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具体内容下文将为您介绍,请继续阅读。企业土......
·
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有何规定?
我国是人口大国,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控制我国人口非正常增长所推出的一项国家政策。尤其是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超生现象更为严重,因此我国对超生家庭会征收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以云南省为例,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一、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相关规定第一条根......
·
拒传、假传军令罪是什么?
军令,顾名思义,就是传达给军人的命令,军人应该严格遵守。但是,也会有人拒传、假传军令的,而这明显是违法行为,会对战争情况造成很大的影响,当然,相关人员是一定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的。那么,拒传、假传军令罪是什么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拒传、假传军令罪?拒传、假传军......
·
不少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是政府修建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
不少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是政府修建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比较起来的话,在质量、设施等方面是有很大的差别的,他们认为商品房在各个方面都会更好一点,其实这个想法是不一定正确的,在我国回迁安置房也同样是有一定的建设标准的,那么回迁安置房建设标准是什么样的?回迁......
·
刑事诉讼法再审检察院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也随着时间的变化和时代的变化,不断的在进行着更新。现如今我国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再审程序,针对刑事案件当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再审,在一定程度上很大幅度的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但是刑事案件再审也是需要符合国家规定才可以的,那么,刑事诉讼法再审检察院的......
·
股份转让的条件和手续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依法转让其......
·
冰铜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冰铜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冰铜购销合同销方:(以下简称甲方)购方:(以下简称乙方)冰铜数量吨。一、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付订金拾万元整,装车过磅后,乙方向甲方再支付元。具体金额按化验结果结算,多退少补。二、干基计价三、冰铜铜计价方式:1、按......
·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说到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这其实就是指法律中规定的此罪的构成要件,也可以叫做犯罪构成。这是判断实践中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的关键。那到底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聚众斗殴罪构成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
·
叛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对于叛逃罪,刑法对于本罪的主体进行了严格限制,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寻求保卫国家安全和惩罚不法人员之间的平衡。那么叛逃罪的犯罪主体究竟是谁呢?司法工作人员又是如何对叛逃罪进行认定的?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叛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主要是国家机关工......
·
配偶消失不见是否能够离婚
配偶失踪,尤其是长期失踪,致使家庭不再完整,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随着淡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消失不见是否能够离婚?如果能够离婚的话,应该与正常的夫妻离婚不太一样,那具体来说怎么跟失踪配偶办理离婚?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
拆迁房屋承租人如何维权?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拆......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您好 我因病在家休假两个月 请问单位应该给我发病假工资吗
·
配股过程是否违法, 情况说明 XX房
·
合伙人的丈夫侵吞共有财产
·
男人出轨要离婚
·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个体户开除我们打工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
你好怎么打款打不进去
·
你好,李律师,我想咨询您,我的身份证为何又被限制高消费,之前
·
我在一家保安公司上班,突然不想干了。他和我说得提前一个月辞职否则扣除一个月工资。这个合理吗
·
父母离婚,儿子已成年,离婚后诸多事宜
·
离婚后被前夫债务人起诉婚姻续存期间共同债务
·
你好,问一下,小区的车辆管理费包括什么,如何车在车位
·
你好韩律师我有个私人的纠纷想和您电话咨询一下方便留您电
·
扶养费不给,多长时间可以起诉,都需要啥
·
后确认为脏物。我构成收脏罪吗?
·
有关涉外婚姻在国内生第二胎的政策
·
我的货运从业资格证是18五月审?现在快过期八个月了,能审上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