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江西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
江西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出具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通常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等,那这些标准是怎么划分的呢?我们将为您提供江西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希望可以帮助您。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出具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通常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等,那这些标准是怎么划分的呢?我们将为您提供江西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希望可以帮助您。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四、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江西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在实际交通事故的处理中,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形来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如果对于交通事故无法查证的,交通管理部门同样会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认定书中对于事故的责任并不作认定,只是说明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形。



江西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关于私房办公收费标准的问题
·您好,请问普通住宅维修基金一平方多少钱,谢谢
·我买的64的手机、却给我一个16的
·无税务登记证,欺骗所得欠条,法律是否支持
·天津天獅传销案非法拘禁罪
·房屋拆迁的补偿怎么计算以什么为标准
·孕期劳动合同纠纷,我老婆现在是孕早期
·开庭前能否更換律师,能否追加被告
·手机分期不还会怎么样。会不会被抓
·律师你好,请问下宝宝5个月,如果离婚的话抚养权是否归我(女方)?需要我起诉
·协议离婚不成要想走诉讼离婚我具提该走哪些步骤?
·毕业签订协议相关资讯,您好
·去年腊月被逮捕,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脸部烧伤3%深2度在右脸能有几级工伤
·二胎问题,我的户口是农业户口
·如何能以第三方受害人的身份介入庭审?

■ 相关内容
·随着人均消费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人的口袋变得鼓起来了,买车成
      随着人均消费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人的口袋变得鼓起来了,买车成了一件很常见的事。在日常的出行方面,难免会和别人的车发生小刮小碰。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方可能拒不出席解决问题,也有可能在责任认定确定以后拒不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那么当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付钱,该怎么办?接......


·在广大城市和农村,小汽车已经非常普及,一些新手驾驶技术生疏,
      在广大城市和农村,小汽车已经非常普及,一些新手驾驶技术生疏,在车辆较多的路面上容易发生刮增等轻微交通事故。对于车主而言,发生事故后不要慌乱害怕,要懂得正确处理。我国道路交通处理办法中,对处理程序有明文规定。那么,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是什么?我们来跟随我们了解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机构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旦当事人对事
      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机构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旦当事人对事故责任书有异议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般要花费多长时间呢?就让我们来为你详细讲解。一、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一般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在后期双方通过诉讼维权的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不少朋友对这个问题都十分好奇。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道......


·如何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7号) ,通知明确,申请执行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从而把老赖送进监狱。▌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符合什么条件“失信被执......

·公租房拆迁时同住人的认定
      1、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公租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其他住房,仅指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公租房、福利分房、部分出资的福利房、单位补贴过半的商品房、按公房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有哪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

·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是怎样的?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商标授权范围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申请号:)许......

·砌筑工程质量保真措施是什么?
      砌筑工程质量保真措施是什么砌筑工程在建筑工程当中是会经常用到的一部分,所以说要想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完美无缺的话,砌筑工程也必须做到质量过关。我国为了保障1砌筑工程的质量,对砌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有一定的规格要求,要求各建筑单位和检验方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

·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如何对职务侵占罪进行处罚?
      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虽然是由《刑法》统一规定的,但在实践中却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作出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那么您知道浙江省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对于施工企业来说,要定期进行核算,控制企业资产负债水平。财务部门定期会制作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这个是企业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简要说明了企业当前的资金情况。那么,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

·质量保函、维修保函的法律效力
      质量保函(QualityGuarantee),也称为“质保函”、“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承诺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在一定时期内(即......

·八种常见车险拒赔纠纷
       一、车上人员意外险必须投车险的两个主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没有涵盖驾驶员本身在内,有车族应注意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您的意义更是无需多说。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争夺房子的产权而引发的一些家庭矛盾也越来越常见。您再对房产进行起诉的的时候,就需要出具一份报告书。所以,我们今天就为您介绍关于房产纠纷报告怎么写的问......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关于私房办公收费标准的问题
·您好,请问普通住宅维修基金一平方多少钱,谢谢
·我买的64的手机、却给我一个16的
·无税务登记证,欺骗所得欠条,法律是否支持
·天津天獅传销案非法拘禁罪
·房屋拆迁的补偿怎么计算以什么为标准
·孕期劳动合同纠纷,我老婆现在是孕早期
·开庭前能否更換律师,能否追加被告
·手机分期不还会怎么样。会不会被抓
·律师你好,请问下宝宝5个月,如果离婚的话抚养权是否归我(女方)?需要我起诉
·协议离婚不成要想走诉讼离婚我具提该走哪些步骤?
·毕业签订协议相关资讯,您好
·去年腊月被逮捕,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脸部烧伤3%深2度在右脸能有几级工伤
·二胎问题,我的户口是农业户口
·如何能以第三方受害人的身份介入庭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