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的问题,尤其四房屋的分割的问题更为复杂,要看是否是捆钱财产等。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的处理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的问题,尤其四房屋的分割的问题更为复杂,要看是否是捆钱财产等。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的处理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1)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2)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3)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三、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
1、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
2、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3、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1、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2、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我们要注意,在进行分割房产的时候,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和离婚时没有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处理的方法是不一样的,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首先要在这些方面进行区分,才能很好的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您好,郑律师,我老公有很多变形金刚,我要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
·我们要以一方出资金,另一方出技术的方式进行合作,现在需要草拟一份合作协议不知道协
·我在私企上班6年,毎年签合同时都要签放弃交社保的补充条约
·遛狗时狗追人至人从电动车上摔下,导致骨折
·**药业的股民怎么办理理赔
·我在公主岭市**镇地区被人打坏了 事发时间1月28日下午3点左右事情经过是我在
·煤矿工人受伤请教,请问
·你好,请问,在上班时间被自己喝的水杯里的开水烫伤,算工伤吗,前提是公司不让拿开水到车间
·我在***说贷了两万,签合同前说要交三百合同费,我交了,合同签了说要交三千,才下款,最后说交一千(
·啤酒瓶自爆炸伤人如何索赔∓lt;BR∓g
·我父母借用亲戚的名字买了套房,现母亲去世,怎么要回房子。
·交通事故,我老公在给他舅舅物流站做事开车去桂林的时候
·店面租赁纠纷,过程:2010年9月1日从一商户转让过来的位于湖里后浦社区的20来
·给予解答,你好法院10年前判决我败诉了当事人审请房屋财产查封保全法院也执行了至今
·我们该怎么办、,我家有个案子
·变更房屋产权,买卖旧房是甲乙双方达成的

■ 相关内容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范例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范例是如何规定的?由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百姓的切身利益,现实生活中又有不少官员徇私枉法,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是相关部门审查其职员工作的重要依据,故而国家行政机关规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了规定。你是否知道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范......


·分居协议要怎样写才好?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夫妻彼此之间感情淡了,甚至是一见面就吵架,但是又考虑到双方父母以及孩子的意愿,暂时无法离婚,所以就会选择先分居。在分居的情况下最好签订书面的协议,那夫妻分居协议要怎样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分居协议要怎样写才好分居协议应包括以下内......


·私下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离婚协议是由离婚夫妻在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但现实中有的人为了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往往会选择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起草离婚协议,然后夫妻私下在签订。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私下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婚姻有效期存在吗?
      新婚姻法的颁布与旧婚姻法是有区别的,新婚姻法婚姻有效期是存在的吗?婚姻法对于家庭的和谐发展是有一定作用的,对于家庭纠纷我国也有相关明确规定,应正确审理纠纷案件,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下面就请将为您详细解答问题,请继续阅读。新婚姻法婚姻有没有......


·企业信用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信用报告怎么查?
      企业信用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信用报告怎么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例扩张企业的规模,就会需要大量的资金,那么企业就会进行银行贷款,企业对银行的贷款时大数额的贷款,银行必须需要企业出示企业信用证明,那么企业信用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信用报告怎么查?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

·侵害名誉权打官司需要缴纳多少
      侵害名誉权打官司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一、侵害名誉权打官司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侵害名誉权打官司需要缴纳诉讼费用是100-500元,如果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比例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比例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

·公司法合并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合并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出于法人的变更,或者是其他方面的考虑,有些时候都会将子公司和总公司进行合并。也有可能是两个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进行联营合并。但是公司合并事关重大,需要遵守公司法合并的相关流程才能够顺利的进行,这样公司在合并以后起法律效率才......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会第一时间到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以调查后的结果来做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对责任进行划分之后,会向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一、当事人对交通事......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二)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编号:_____  4.......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法律规定(一)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规定: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二)关于适用《全国人......

·财务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财务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财务合同管理制度(试行)为了规范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环节,保证各项财务活动、财务结算依法、有序的进行,针对目前的财务合同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各部门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协议、补充协议、销售合同等......

·故意伤害的罪与非罪
      认定故意伤害罪的标准是轻伤以上,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或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人保代驾责任险条款有哪些
      人保代驾责任险条款有哪些?代驾服务的推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方便,但难免有代驾事故发生,因此所带来的赔偿纠纷也越来越多。所以代驾服务中需要一个机构来帮助处理和减少双方的损失。人保代驾责任险的应用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那么人保代驾责任险条款具体有哪些内容呢?我......

·临时工可不可以参加社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      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您好,郑律师,我老公有很多变形金刚,我要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
·我们要以一方出资金,另一方出技术的方式进行合作,现在需要草拟一份合作协议不知道协
·我在私企上班6年,毎年签合同时都要签放弃交社保的补充条约
·遛狗时狗追人至人从电动车上摔下,导致骨折
·**药业的股民怎么办理理赔
·我在公主岭市**镇地区被人打坏了 事发时间1月28日下午3点左右事情经过是我在
·煤矿工人受伤请教,请问
·你好,请问,在上班时间被自己喝的水杯里的开水烫伤,算工伤吗,前提是公司不让拿开水到车间
·我在***说贷了两万,签合同前说要交三百合同费,我交了,合同签了说要交三千,才下款,最后说交一千(
·啤酒瓶自爆炸伤人如何索赔∓lt;BR∓g
·我父母借用亲戚的名字买了套房,现母亲去世,怎么要回房子。
·交通事故,我老公在给他舅舅物流站做事开车去桂林的时候
·店面租赁纠纷,过程:2010年9月1日从一商户转让过来的位于湖里后浦社区的20来
·给予解答,你好法院10年前判决我败诉了当事人审请房屋财产查封保全法院也执行了至今
·我们该怎么办、,我家有个案子
·变更房屋产权,买卖旧房是甲乙双方达成的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