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子女抚养>>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过马路时后面小汽车撞在我后备箱请问这句谁的责任,
·我辞急工,但是他又扣我一个月的一半底薪,还有上个月的 还罚款。说我上班时间辞工影
·你好 我想问下实习期遇到国庆工资会加倍吗
·王律师好,有案件想咨询您!
·我们两股(A和B一股,C和D一去承建设一工程,业主方已经把款转给了A请问单凭收条
·女方是否会给我精神损失费 孩子赡养费吗
·住房公积金能退多少?,我父亲是教师
·你好,我租公司的一间商铺合同上一地就过期了,因为不知道政府什么时候征收,现在公司不和我打合同了,
·交通事故,交警认证书认证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责,双方都是电动自
·情侣间的权益保障,您好,您好,我在网上搜索了很多,均显示恋人之间
·某某卫生院领导是否有权把该院承包给老板经营十五年
·怎么样去确定赔偿项目费用的金额?
·车被运管扣了,说是黑车当时车上没拉客,车上有空车灯,
·合同,我父亲与他人合作的水库
·请给予帮助。谢谢!,我前此天去储蓄所
·你好!我跟我儿子又联系不上,他因涉嫌网*,现在关在塔城看守所

■ 相关内容
·有关探望权的诉讼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只要子女的直接抚养权确定,另一方的探望权也就成立了......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应如何履行抚养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这一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


·离婚案件抚养权的要点
      1、孩子不满两周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又称犯罪客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客观方面具有如下特征:1、客观性。犯罪活动是人的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能被人所直接感知。2、具体性。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客观方面要件,是具体的不是抽象......

·股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对执行股权作了明确规定。股权是股东因其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单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享有财产权益,具有转让时的权利。执行股权与股权......

·信用证单据处理的法律规则
      《UCP400》对开证行处理信用证项下单据的时间作了两项规定:第16条c款规定,开证行应在合理时间内审核单据并决定接受或拒受单据;第16条d款又规定,如果开证行决定拒受单据,它必须不得延迟地通知寄单行或受益人(着重号为本文所加)。另外,《UCP400》第16条e款还进一步指出,如果开......

·重大飞行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空中运输的正常秩序和空中运输的安全。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危及公共安全,使人......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辩护词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辩护经验谈1、不要轻易做无罪辩护,可以更多考虑做罪轻或者从轻处罚辩护。一个案件,经过公检法三大部门中侦查、预审、法制、逮捕、起诉、刑庭等六大部门十多人甚至二十多人审查,不会有那么多无罪案件。......

·拆迁人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1、符合设计规范;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经济补偿金应当以什么为计算基数?
      正确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1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广州市劳动局......

·赌博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赌博罪的定义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2、赌博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

·继承的概念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由法律直接规定;遗嘱继承的继承人以及继承份额由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指定。...

·小孩抚养费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女,汉族,2008年7月23日生    法定代理人:***,女,汗族,1985年7月30日出生    身份证号:************   ......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骑电动车过马路时后面小汽车撞在我后备箱请问这句谁的责任,
·我辞急工,但是他又扣我一个月的一半底薪,还有上个月的 还罚款。说我上班时间辞工影
·你好 我想问下实习期遇到国庆工资会加倍吗
·王律师好,有案件想咨询您!
·我们两股(A和B一股,C和D一去承建设一工程,业主方已经把款转给了A请问单凭收条
·女方是否会给我精神损失费 孩子赡养费吗
·住房公积金能退多少?,我父亲是教师
·你好,我租公司的一间商铺合同上一地就过期了,因为不知道政府什么时候征收,现在公司不和我打合同了,
·交通事故,交警认证书认证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责,双方都是电动自
·情侣间的权益保障,您好,您好,我在网上搜索了很多,均显示恋人之间
·某某卫生院领导是否有权把该院承包给老板经营十五年
·怎么样去确定赔偿项目费用的金额?
·车被运管扣了,说是黑车当时车上没拉客,车上有空车灯,
·合同,我父亲与他人合作的水库
·请给予帮助。谢谢!,我前此天去储蓄所
·你好!我跟我儿子又联系不上,他因涉嫌网*,现在关在塔城看守所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