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法律顾问>>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您都知道,五险一金是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每个地区的比例也各不相同,但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又是什么东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用精心搜集来的最新资料来为您介绍一下吧。“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您都知道,五险一金是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每个地区的比例也各不相同,但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又是什么东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用精心搜集来的最新资料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一方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费. “五险”是法定的,公司必须要为员工上的险种, “一金”不是法定的,公司可以选择为员工上或者不上. 各险种的缴费最低基数及缴费比例: 根据户口的不同,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及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五险一金如何缴纳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由于各地的缴纳比例不同,具体比例要到自己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咨询核实,了解自身的保障情况是否受损、漏缺等情况。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的时候千万别心疼,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以上就是我们为你准备的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的一些实际情况,每个不个不同地区的相关比例都有着些许不同,所以我们提醒您要注意,防止发生不必要的麻烦,最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对五险一金还有疑问,那么,建议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也可以像的日常律师寻求帮助!



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住在农村小区,物业代收水电取暖费,现在由于我和物业有债务纠纷,它控制不允许我买水前提是它欠我120
·像这样能断绝父子关系
·你好,二手的买卖合同签的三方协议,我想做个律师见证,程序复杂
·导热油炉安装,如何签协议?具体内容如何确定?其他相关项目
·请问长沙国企人员因病死亡丧葬费在职的,可拿多少?
·需不需要赔偿,陪多少钱
·房子合纠纷,馨提示:请详细描述问题
·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多少
·与江苏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安排在建筑工地干
·买楼要注意什么,我想买房子
·您好我姐在小诊你看牙拔了一颗牙医说有缝,牙有点松动连在一起耐
·收合伙股东激励机制押金合法吗?我要通过什么方式要回我的押金?
·请求法律援助,您好,您好,我是个16岁的孩子,从小父母不管我
·我想离婚,我们过不下去了
·有五六个人带着凶器来我家闹事,还把我家围墙拆了,还想打人,没打到,这算什么案件
·我的爷奶姥姥姥爷都过世了,父母想把房产赠予给我,需要出示他们的死亡证明吗办理过户

■ 相关内容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企业都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充分的休息休假权利。请事假也是在我们工作中时常遇到的情况,那么,劳动合同法事假规定是怎样的?劳动者请事假是否需要履行特别的程序?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劳动合同法......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1)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公章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在一些正规的单位办理业务时都可以遇到在票据上盖章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在办理银行业务,去事业单位办理事物等都能遇到公章,按照我国法规规定公章需要在公安机关备案,否则任何企业将不能作为公章来使用,那公司法人章不......


·基金公司法人要基金证是否有规定
      基金公司法人要基金证是否有规定购买基金现在也成为我国普通公民一种比较热门的投资理财手段,现在除了银行可以买基金以外,各种各样的基金公司也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设立。如果要创办基金公司的话肯定首先是要有合理的公司法人部门的。有些成立基金公司的发起人在登记公司法人的......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在离婚的过程中,为了避免一方恶意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离婚财产保全。那么您知道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

·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个人机动车的增加及个别人安全意识的疏忽,导致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也变得越来越频繁,严重的甚至会导致死亡,而不同省份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不同,下面让的我们为您解读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

·受到西方国家的形象,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
      受到西方国家的形象,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对妇女的权益加以确定,妇女权益保护法是颁发得较早的一部法规,至此,我国男尊女卑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具体来说妇女权益保护法的法律条文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

·南京市雨花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南京市雨花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在生活中,征地拆迁是很常见的现象,而征地拆迁往往是为了支持国家大型工程的建设,例如修路等,但无论如何,征地拆迁都是会给住在那片地区的家庭和商业组织带来困扰的,所以国家对此出台了一系列补偿办法,那么,南京市雨花区征地补偿安置办......

·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办?
      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办?(1)立即拔110报警电话,不方便语音报警时,可通过12110短信报警平台进行报;注意固定证据(如现场拍照、录音录像等),保存好出警回执、经公安机关调解达成的协议、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告诫书等材料,必要时进行伤情鉴定。(2)学会自我保......

·离婚后再婚无力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因各种原因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诉讼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其中您比较关注的一个是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另一个则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抚养孩子成长是作为父母应尽的责任,并不会因为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有任何的影响。今天我们来解答一下离婚后再婚无力给抚养......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哪里办?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哪里办?土地使用证是确认使用土地权力的一份法律凭证,关于土地使用证哪里办这个问题,目前有相当多的人在关注,因为根据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无论是谁都不可以侵犯,但如果没有这份凭证,相应的便不受......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公证,有哪些情况需要公证?
      对于离婚很多人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特别的关注,而且有些时候还需要对分割的财产进行公正,以防发生变故。但是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公证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公证,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一、离婚财产公证办理离婚财产公......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有哪些注意事项?
      夫妻共同遗嘱是现在生活中常见的一种订立遗嘱的方式,在现在家庭中是比较常见的,不过相对于一般的遗嘱来说,夫妻共同遗嘱还是存在一定的“特殊”情况的,那么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解答一下吧!一、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夫妻共同遗......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关于财产的争夺是很激烈的,而这其中要数对房产的争夺最为激烈了。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会僵持不下,此时就需要法官来进行判决。那么法官对离婚后房产分割是怎样判决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住在农村小区,物业代收水电取暖费,现在由于我和物业有债务纠纷,它控制不允许我买水前提是它欠我120
·像这样能断绝父子关系
·你好,二手的买卖合同签的三方协议,我想做个律师见证,程序复杂
·导热油炉安装,如何签协议?具体内容如何确定?其他相关项目
·请问长沙国企人员因病死亡丧葬费在职的,可拿多少?
·需不需要赔偿,陪多少钱
·房子合纠纷,馨提示:请详细描述问题
·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多少
·与江苏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安排在建筑工地干
·买楼要注意什么,我想买房子
·您好我姐在小诊你看牙拔了一颗牙医说有缝,牙有点松动连在一起耐
·收合伙股东激励机制押金合法吗?我要通过什么方式要回我的押金?
·请求法律援助,您好,您好,我是个16岁的孩子,从小父母不管我
·我想离婚,我们过不下去了
·有五六个人带着凶器来我家闹事,还把我家围墙拆了,还想打人,没打到,这算什么案件
·我的爷奶姥姥姥爷都过世了,父母想把房产赠予给我,需要出示他们的死亡证明吗办理过户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