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价格大概是多少?
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价格大概是多少?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农村有很多农村宅基地,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有的人会买卖农村宅基地,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很容易发生纠纷。宅基地买卖纠纷是农村很常见的纠纷,归根结底就是双方急于买卖,没有及时进一步的完善相关事宜。价格是敲定这笔买卖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价...

  在农村有很多农村宅基地,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有的人会买卖农村宅基地,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很容易发生纠纷。宅基地买卖纠纷是农村很常见的纠纷,归根结底就是双方急于买卖,没有及时进一步的完善相关事宜。价格是敲定这笔买卖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价格大概是多少?请阅读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价格
农村的宅基地价格要根据本地黑市场行情确定,不能买卖所以没有市场价格,所以宅基地的补偿价格只能有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并受当地经济水平影响。一般价格为3000左右一平。不过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规定是不允许随意买卖的,因此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流转。村民之间进行宅基地转让可以签订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来保障合法权益。
二、对于农户卖掉宅基地的风险
卖掉自己的宅基地后,是无权再申请新的宅基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居民在转让房屋后,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在实现抵押权时,房屋可以查封,但地不能卖,也将导致抵押权无法正常实现。因此,无论在集体经济组织外部,还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均不得将宅基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而且,不仅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在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也不能抵押,否则,由于存在宅基地不得抵押的法律规定而使房屋的抵押权人不能实现房屋的抵押权。实践中以农村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标的的,该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宅基地是分配所得,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移,非本村村民是不可以购买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
三、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注意事项
(1)购买宅基地是不是无权处分。一般来说买房人都是一个人,经常就是这个家庭的户主,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家庭共有的,即便是本村的村民购买,还是建议查看涉案房屋的建房批示,让房屋的全部共有人都签字同意售卖,以免将引发纠纷。
(2)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能够通过本村村委会,比如让村干部作为证明人在合同上签字。这个情况其实在农村房屋买卖过程中是比较常见的。在日后发生争议的时候,当时的情况可以通过第三方说清楚。而且,一般来说,通过村委会的房屋买卖协议很少会有无理反悔的情况发生。
(3)注意留存证据,比如房屋买卖合同等。很多纠纷都是房屋买卖很多年以后发生的,可能买卖合同中的当事人都已经去世了,那么子女在作为继承人参与诉讼的时候,经常会面临举证困难的情况。签订协议的时候,建议最好咨询当地的司法机关。现在各乡镇的司法所是为当地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的,经过专业人士的指导而拟定出的合同,引发争议的可能性会小很多。
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现象很常见,如果您打算买农村宅基地,首先要了解它的估价,其次要了解农户所担当的风险,最后还要懂得签订合同的一些注意事项。由此不难看出,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不仅要理解自己的需求,还要考虑农户的感受。如果您有买卖农村房屋宅基地需要,建议联系的律师帮忙。



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价格大概是多少?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们是合租房,因了水电费交纳老搞经,我想申请退租可以吗
·祖律师你好,我在江宁工地受伤现在以申请工伤认定,可劳务单位想
·请问长沙市企业职工退休因病死亡丧葬费如何计算?
·我妈在家里弄了两个麻将机,一个人0元的费用,来的也比较小。昨天有个阿姨在来牌时突
·婚姻纠纷,丈夫身体健康可他就是不愿做事睡在家里让他的父母来养
·。我进厂3个多月由于厂要搬迁,我不愿去,厂方要求要写辞职报告,厂方是否要补偿员工
·电动三轮车与行人,傍晚家用电动三轮车从西向东行驶两个行人挎着胳膊从东往西走说是刚
·购买农村二手房,农村房子目前不能过户
·您好!我是九江瑞昌的!我们家土地房屋征收!那时以便宜的价格买
·违章没有处理可以走高速吗?扣分12分以上
·我同学的爸爸在外地出车祸死亡
·请律师需要先付费吗
·在一固定单位工作但单位少算了五工龄
·我骑电动自行车在路口等红灯,一车从后面撞到我,摔倒了,造成尾骨骨折,肇事车有保险
·城镇化卖给开发商4个亿,五未开发现转卖25.6亿,可向开发商在要钱吗
·拆迁分配,您好!我和祖父母住在一起

■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有很多种方式,其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也不少,但是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能否获得土地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人最为关心的,有了土地使用权证才能在法律意义上获得了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获得土地使......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有哪些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有哪些一、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有哪些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


·公司注册地址怎么写?
      公司注册地址怎么写?个人或组织创建公司时,会需要向工商部门进行注册地址登记,那公司注册地址怎么写?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一下应该怎么写,怎么进行地址认定以及其法律意思。请您仔细阅读一下内容。一、公司注册地址怎么写公司注册地址填写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土地是国家的,但是您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过程是十分的严格的,而且您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后,需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合理的利用和使用土地,确保土地不被破坏,但是具体的过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如何,该怎么获得,下面就听我们慢......


·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之规定,及《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一般认为,不动产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房屋......

·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
      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一、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没有经过法院,单位当然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但行使解除权必须符合相关的《劳动合同法》,不然劳动者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

·哪些犯罪分子享有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
      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担保公司,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它是进行担保作用的一些公司,其实担保公司的作用和职责是比较明确的。那么,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呢?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它是如何运作的?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担保公司经营......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罪轻辩护从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依据国家法律赋予的权责,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请法庭在对被告人沈某某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1)、在涉案“某某货五五五号”货船日用油箱中抽取的1.33吨“红油”不应当认定为走私的货物,其相应的......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司法解释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目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运输货车自行滑坡造成他人死亡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研究意见2014-04-02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07-1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1997-12-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回迁中的房子能否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

·资本运作并购重组
      律师在兼并收购,破产重组方面的作用:第一个方面是在交易的模式、交易方案的设计这个过程,根据不同的交易主体和交易性质的不同,具体的操作方案都有所不同,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是有很大的不同。一般在交易模式、方案的设计方面,主要是要考虑到政府的审批,获批的可......

·什么是行纪人介入权?
      行纪人可以作为出卖人或者买受人,卖出或者购买委托人的委托物。这就是通常说的行纪人的介入权,即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实施行纪行为时,有权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与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行纪人行使介人权,实际上就是行纪人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其与委托人之......

·如何申请人民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们是合租房,因了水电费交纳老搞经,我想申请退租可以吗
·祖律师你好,我在江宁工地受伤现在以申请工伤认定,可劳务单位想
·请问长沙市企业职工退休因病死亡丧葬费如何计算?
·我妈在家里弄了两个麻将机,一个人0元的费用,来的也比较小。昨天有个阿姨在来牌时突
·婚姻纠纷,丈夫身体健康可他就是不愿做事睡在家里让他的父母来养
·。我进厂3个多月由于厂要搬迁,我不愿去,厂方要求要写辞职报告,厂方是否要补偿员工
·电动三轮车与行人,傍晚家用电动三轮车从西向东行驶两个行人挎着胳膊从东往西走说是刚
·购买农村二手房,农村房子目前不能过户
·您好!我是九江瑞昌的!我们家土地房屋征收!那时以便宜的价格买
·违章没有处理可以走高速吗?扣分12分以上
·我同学的爸爸在外地出车祸死亡
·请律师需要先付费吗
·在一固定单位工作但单位少算了五工龄
·我骑电动自行车在路口等红灯,一车从后面撞到我,摔倒了,造成尾骨骨折,肇事车有保险
·城镇化卖给开发商4个亿,五未开发现转卖25.6亿,可向开发商在要钱吗
·拆迁分配,您好!我和祖父母住在一起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