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买卖>>农村房屋买卖根据那些法律无效,无效之后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买卖根据那些法律无效,无效之后怎么处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农村房屋是农民拥有的不动产,村集体的成员都可以分到自己的宅基地进行房屋建设,但是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是一户一宅,如果将自己的房屋变卖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进行房屋建设,法律也规定了农村房屋不能私自买卖,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农村房屋买卖根据哪些法律无效。一、农村房屋买卖...

  农村房屋是农民拥有的不动产,村集体的成员都可以分到自己的宅基地进行房屋建设,但是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是一户一宅,如果将自己的房屋变卖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进行房屋建设,法律也规定了农村房屋不能私自买卖,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农村房屋买卖根据哪些法律无效。
一、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法律依据
1、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土地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
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因此对这类合同,应因违反国家政策而认定为合同无效。
5、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主要包括转让或买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为平衡双方的利益在合同无效后果的处理上,要全面考虑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增值、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两方面因素,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对于购房人已经翻建,装修、扩建房屋,使房屋增值部分,应对购房人的投入进行补偿。此外,让购房人返还、腾退房屋的同时,应当注意为购房人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购房人无房居住的,应当予以妥善安置。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包括:
1、返还原购房价款及房屋原购买价款和现房屋价款之间的差价
2、买受人因扩建、改建、装修使房屋增值的部分
3、该房屋因拆迁而使出卖人获得的拆迁利益及土地的增值部分
以上损失,需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确定损失数额。对于土地增值和拆迁部分补偿,合同无效后,根据出卖人负有主要责任,买受人负有次要责任的过错分配原则予以处理。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农村房屋买卖根据哪些法律无效问题,无效之后怎么处理的解答。农村房屋买卖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如果转让给其他人那样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国家队农村房屋买卖管理的比较严格,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很多种,法律规定的一般合同无效的原则在这里也可以适用。



农村房屋买卖根据那些法律无效,无效之后怎么处理?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国家改造河道占用农田是否补助
·我的合同是记现在厂方强行我门做记双方的工价答不一
·武汉的保安就业人员态度实在太恶劣
·一月份,出现交通事故,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对方盆骨骨裂,对方起诉,保险公司已经赔偿
·我是四川乐山的,我的专业合作社的库房,加工房面临拆迁该如何赔偿了
·孩子被骗入传销两年,回家也两年多了。2020年11月,警方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是否能适用啊?
·劳务纠纷劳动合同为签
·房屋出租税由谁交,房屋出租税由承租方缴纳合法吗
·我在4S店上班,是做维修的,给客户试车时发生追尾
·我现借了5万高利货,已滚到7万了怎么
·何巧萍判官电话
·安凌,你好!我是项榕,请与我建立微信关系,有事请教。
·您好,在*网上团购未消费商家不退款是否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是哪个条例呢
·一只眼球受外伤摘除 赔偿多少钱
·你好,我们是在常州打工的夫妻,因为房东收水电费,我们要电费单

■ 相关内容
·房屋转租手续该怎么办理
      对于承租人来讲,在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租赁期限内,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但此时也需要办理相应的转租手续才行,那到底这个房屋转租手续是怎么办理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转租手续该怎么办理房屋转租时,转租双方当事人应当......


·婚前房产离婚后的分配原则是怎么样的?
      离婚需要分割财产,不管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房产分割就是重要的一部分,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分配是不同的,那么婚前房产离婚后的分配原则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前房产离婚后的分配原则是怎么样的?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


·租房子要签合同吗?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大城市打工的很多人都通过租房子来解决住房问题。有些人因为不懂租房手续,在租房过程中并没有签署租赁合同。那么租房子要签合同吗?如果签合同的话,有哪些细节值得注意?我们通过下文给您简单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一、租房子要签合同吗?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


·首付买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很多年轻人在买房时由于资金缺乏都会选择首付贷款的方式,在房屋买卖达成协议之后就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对首付款以及房屋信息,房屋的价款等都做了详细的介绍,合同中也有很多的注意事项需要我们去了解,下面为您介绍签订首付买房合同注意事项。一、首付买房合同注意......


·未成年抢劫罪判决怎么判?
      未成年抢劫罪判决怎么判?什么样的处理才是最好的?怎么才能为未成年人做更好的判断?今天法律我们就来带您认识一下什么是抢劫罪,该从哪方面理解才是最好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才能算得上是抢劫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
      一、立案标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二、什么程度可以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根据《刑法》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2004年12月8日最......

·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就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不仅是对婚姻的双方财产做保证,也是为了减少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那么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又是什么?想要了解这些,在本文,我们将为您解答。一、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从法......

·实习生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实习生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当前就业为导向的大学里,许多为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为了积攒日后的就业资本,都需要在学习间隙进行相关的实习。那么,实习生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包含该问题答案的一份材料,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稍作了解。实习生签......

·国际贸易合同订立的步骤是什么?
      国际贸易合同订立的步骤是什么?(一)国际贸易合同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二)国际贸易合同订立的步骤1、询盘询盘(enquiry),又称询价,是指一方向对方......

·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求?
      夫妻双方离婚后,通常孩子会归女方抚养,男方在享受探视权的同时要每月支付一笔抚养费,这也算是尽到了父亲的义务。抚养费的金额经双方确定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后期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有时候,女方会提出不合理要求,那么,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求?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分析。......

·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
      丧葬补偿费对于职工的家属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而且无论是因公死亡还是因病死亡都会对职工生前的直系亲属进行补偿,而直系亲属能否得到补偿都要看一下其标准是如何要求的。但是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可能您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这就为您来简单的介绍一下。职工死亡丧葬补......

·十种车辆保险
      一、交强险  保险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赔偿项目:交通师傅中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赔偿额度:责任限额12万。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

·诉讼离婚什么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同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然而现实中却是更多的夫妻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主要是这种方式下程序比较简单,也可以较快的拿到离婚证,反观诉讼离婚,在程序上面就要复杂的很多。那具体来说诉讼离婚什么程序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

·军人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离婚之后,子女如果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也是我国法律强制规定的。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应承担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在实践中,会有一些父母不愿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甚至包括军人。那军人不付抚养费怎么办?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南京房产买卖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国家改造河道占用农田是否补助
·我的合同是记现在厂方强行我门做记双方的工价答不一
·武汉的保安就业人员态度实在太恶劣
·一月份,出现交通事故,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对方盆骨骨裂,对方起诉,保险公司已经赔偿
·我是四川乐山的,我的专业合作社的库房,加工房面临拆迁该如何赔偿了
·孩子被骗入传销两年,回家也两年多了。2020年11月,警方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是否能适用啊?
·劳务纠纷劳动合同为签
·房屋出租税由谁交,房屋出租税由承租方缴纳合法吗
·我在4S店上班,是做维修的,给客户试车时发生追尾
·我现借了5万高利货,已滚到7万了怎么
·何巧萍判官电话
·安凌,你好!我是项榕,请与我建立微信关系,有事请教。
·您好,在*网上团购未消费商家不退款是否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是哪个条例呢
·一只眼球受外伤摘除 赔偿多少钱
·你好,我们是在常州打工的夫妻,因为房东收水电费,我们要电费单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