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一、儿童车祸休学赔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2017年车祸评残赔偿标准有:(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儿童车祸休学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2017年车祸评残赔偿标准有:
(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五)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
1、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十级10%、九级20%……一级100%;
2、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注: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注: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八)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十一)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十二)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十三)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需鉴定)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但是因为各种的实际情况是不一样的,因此具体的赔偿法法也是不尽相同的。医疗费赔偿金额实际上就是,诊疗费、医药费和住院费还有其他一些费用的总和。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只是一个法律的规范,并不能代表最终的赔偿方案,切不可一概而论。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社保网上查询,在广东买了社保如何上网查询
·
关关于5月28日石排派出所里的人是否被送进来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可以反悔吗?
·
求助求助。。。。。
·
借了12万给一个朋友,一直没有还。想起诉他
·
父母去世名下有一套房产,兄弟姊妹们在家签字放弃,内容很简单,只写的位于XXX处的房屋产权我决定放弃,
·
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欺诈未成人钱财超00san
·
三轮摩托车被盗二了,现在要消户应该怎么办
·
茂名市看守所在哪?
·
我家做XX代购,XX直邮回国。最近被职业打假人盯上举报到药监局,说我们的东西没有
·
贷款的担保人可以退保吗?
·
我叫王xx 今19 4号贷个手一个手机是1799 两个600 2个月
·
农商银行定期存单没有秘码没有到期非本人能取出来吗
·
你好,企业贷款需要用到法人身份证。这样法人需要承担以
·
二级物业标准小区楼道内丢失电动车如何处理
·
被电动车撞赔偿 ,我的自行车被电动车撞啦 双方都有伤对方要
■ 相关内容
·
在现实生活中,每年都有因为酒驾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虽然国家
在现实生活中,每年都有因为酒驾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虽然国家法律明令禁止,但依然有人没有意识到酒驾可能带来的危险,或者对于酒驾的相关内容了解的不多,认为少喝一点没有关系,于是,很多人就会产生疑问,喝二两白酒开车是醉驾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讲述这一问题的答案。一、......
·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事故处理事件越来越多。醉驾就是最典型的一种。我国刑法已经将醉驾写入刑法,醉酒驾驶要受到刑法的强制性惩罚,同时会被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的行为需要经过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才能受到刑法的惩罚。那么,醉驾没移......
·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方面,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还有会有人因为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间......
·
交通事故律师聘请要注意什么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若当事人不清楚应该怎样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话,建议此时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而交通事故律师聘请也有一定的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为你分析解答。一、交通事故律师聘请要注意什么(1)看专业。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律......
·
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随着利率市场化政策的深入实施,在国家宏观调控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资金投资渠道的选择相对缺乏,尤其是对普通投资者来说,银行存款收益率太低、实体经济对行业前景不了解、房地产价格已出现泡沫、股票市场长期低迷,因此,有些风格激进的投资者选......
·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抢走怎么办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抢走怎么办一、借钱未还抵押车辆被抢走众所周知,民间借贷存在较多风险,所以很多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将抵押物抵押给担保公司才愿意放款。但是,如果出现债务人逾期未还款的情况,那么已经替债务人将钱还给债权人的担保公司是否有权强行控制抵押物呢?根据法院受......
·
对票据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票据支付地指凭票据付款的付款人的所在地。这里的票据,指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基本效能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
·
关于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怎么进行判决
关于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怎么进行判决工程债务纠纷问题,是一种常见的纠纷问题,我们在处理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实事求是,将证据,依法判决。那么,关于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是怎么进行判决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供您进行参考。【案情】申请人某装饰......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
在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坚持依法调解。既不以被告人满足被害人过分赔偿要求而随意轻判,亦不因被告人拒绝被害人无理赔偿要求而无端重判。法官依法向双方阐明,被告人如有罪,赔付多少都不可能免刑,但主动赔付被害人合理经济损失,依法可酌予从轻处罚。......
·
交房时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者给了房款之后一段时间才会实际收房,其实也就是开发商向其交房。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交付商品房的钥匙就行了。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交房时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对驾照有害吗?
在实际生活中,交通事故是比较常见的事情,因此,警察会根据当时的情况,确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方,承当相应的责任,维护无责方的权益。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对驾照有害吗?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
公司的注册地址到期变更流程
公司的注册地址到期变更流程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时候,要扩大规模,就不可避免地要去工商局办理公司地址变更。那么,如果是公司的注册地址到期或者企业迁移了办公地点,需要做变更程序的话,应该提交什么材料呢?今天我们请到了律师来进行解答。一、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先做工商变......
·
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一、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一)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
·
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下列情形不得申请再审:(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社保网上查询,在广东买了社保如何上网查询
·
关关于5月28日石排派出所里的人是否被送进来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可以反悔吗?
·
求助求助。。。。。
·
借了12万给一个朋友,一直没有还。想起诉他
·
父母去世名下有一套房产,兄弟姊妹们在家签字放弃,内容很简单,只写的位于XXX处的房屋产权我决定放弃,
·
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欺诈未成人钱财超00san
·
三轮摩托车被盗二了,现在要消户应该怎么办
·
茂名市看守所在哪?
·
我家做XX代购,XX直邮回国。最近被职业打假人盯上举报到药监局,说我们的东西没有
·
贷款的担保人可以退保吗?
·
我叫王xx 今19 4号贷个手一个手机是1799 两个600 2个月
·
农商银行定期存单没有秘码没有到期非本人能取出来吗
·
你好,企业贷款需要用到法人身份证。这样法人需要承担以
·
二级物业标准小区楼道内丢失电动车如何处理
·
被电动车撞赔偿 ,我的自行车被电动车撞啦 双方都有伤对方要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