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有损害就应当有赔偿,即便是对国家来说也不例外。在我国,国家赔偿分为司法赔偿和行政赔偿这两种,且只有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内的事项国家方给予赔偿。那么,国家赔偿的方式有那谢谢,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什么呢?一、金钱赔偿金钱赔偿是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

  有损害就应当有赔偿,即便是对国家来说也不例外。在我国,国家赔偿分为司法赔偿和行政赔偿这两种,且只有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内的事项国家方给予赔偿。那么,国家赔偿的方式有那谢谢,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什么呢?

一、金钱赔偿
金钱赔偿是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三、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三种,包括金钱赔偿、恢复原状和返还财产。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什么呢?答案是金钱赔偿,因为它的适用范围最广。恢复原状和返还财产都是辅助方式,适用范围较窄。不过,金钱赔偿的前提是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仓库主人上班时候自开开的仓库,卖了一卖了一点沒有任何价值的废
·对方失踪 不还钱,你好,你好,多次主张不还钱,,可以诉至法院。如
·能否办理保外就医
·你好在吗,就是借款人以他人名义借钱,又写的是他人名字,这样的情况怎么san
·退休人员上医保问题,我是涿鹿县集体单位退休职工今年74岁
·你好承德县xxx骗我五万块:怎么办
·女儿出嫁后是否享有娘家继承权
·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肇事一般新交通法会怎么判?
·逃税多少钱算触犯刑法?,他人用录像片段能否证明店面的一般营业额?另外逃税多少钱算
·招工之前的工作年限,能算退休工龄吗
·交通事故,三辆电并车追尾碰撞造成:十级伤残。现情况就交通队第
·本人于二零一四八月份进入昆山xx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做保安到二零一七九月份乙三有余请
·律师好! 我是房东,有位武汉的先生租住了我家房子9个月没给
·举报韩国老板雇佣黑工
·别人欠我钱/45000元不还,还找不到人
·房屋土地继承,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屋和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 相关内容
·重婚罪的概念以及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的概念: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


·彩礼返还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


·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一、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目前允许。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四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


·服刑人员是否可以结婚 服刑人员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一、服刑人员是否可以结婚我国已颁布的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服刑期间的犯人是否可以登记结婚,根据民法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法不禁止则自由”,即只要法律没有对某项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都可以实施该行为。因此,犯人在服刑期间是应当允许登记结婚的。要求结婚的男女......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

·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取承租人支付费用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的期限、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当事人约定租赁,租赁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在......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
      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

·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
      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一、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抵押权顺位(顺位抵押),又称抵押权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关系。王利明教授在《物权法研究》一书中认为抵押权顺位的意义在于在同一标......

·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合同诈骗罪相关法规及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刑法条文]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员工福利费包括些什么?福利费用在什么地方?
      企业员工,在为企业做出自己贡献的同时,企业也会为自己的员工在给付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给予福利费。那么员工福利费包括什么?员工福利费用在什么地方?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员工福利费包括什么1、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

·我国法律规定的几种拘留
      我国法律规定了四种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拘留。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其他3种拘留对象都在拘留所执行拘留。被行政拘留的人员,是指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员;被......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高楼大厦在主体工程动工之前,会进行打桩,为主体工程建立基底。桩基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一旦质量出现问题,会影响到大厦后期施工,严重者导致大厦主体倒塌,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建设方务必加强对桩基工程的质量监督。那么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

·盗伐林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

·单位出于自己生产的需要,可能在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需要安排其加
      单位出于自己生产的需要,可能在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需要安排其加班。但为了充分的保护员工的利益,法律同时也对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做出了限制,而不是随便单位安排加班的。那到底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有哪些加班,广义......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仓库主人上班时候自开开的仓库,卖了一卖了一点沒有任何价值的废
·对方失踪 不还钱,你好,你好,多次主张不还钱,,可以诉至法院。如
·能否办理保外就医
·你好在吗,就是借款人以他人名义借钱,又写的是他人名字,这样的情况怎么san
·退休人员上医保问题,我是涿鹿县集体单位退休职工今年74岁
·你好承德县xxx骗我五万块:怎么办
·女儿出嫁后是否享有娘家继承权
·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肇事一般新交通法会怎么判?
·逃税多少钱算触犯刑法?,他人用录像片段能否证明店面的一般营业额?另外逃税多少钱算
·招工之前的工作年限,能算退休工龄吗
·交通事故,三辆电并车追尾碰撞造成:十级伤残。现情况就交通队第
·本人于二零一四八月份进入昆山xx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做保安到二零一七九月份乙三有余请
·律师好! 我是房东,有位武汉的先生租住了我家房子9个月没给
·举报韩国老板雇佣黑工
·别人欠我钱/45000元不还,还找不到人
·房屋土地继承,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屋和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