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概念>>故意犯罪的分类
故意犯罪的分类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一、故意犯罪的分类  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  (一)直接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  其中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行为人在行为当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

  一、故意犯罪的分类

  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

  (一)直接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

  其中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行为人在行为当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成立故意犯罪的前提。首先,此处的“会发生”包括必然发生和可能发生两种情况。其次,这里的危害结果是相对确定的结果。再次,某些直接故意犯罪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一些特定事实。

  2、行为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持希望其发生的态度,是成立直接故意犯罪的关键。即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发生危害结果是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所直接追求的目的。希望发生的危害结果与其明知会发生的结果须同一。

  3、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行为人想通过自己的行为促使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愿望。这与行为人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是一致的。

  4、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的心理倾向是单向的。即要危害结果发生,一旦危害结果没发生,是违背行为人的心愿的。
(二)间接故意犯罪

  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

  其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行为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须持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即行为人对明知可能发生的结果既不是希望其发生,也不是希望其不发生,而是任其自然,发生不发生都无所谓。

  2、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仅限于明知“可能发生”一种情况。

  3、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目的,因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与犯罪目的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要求不相符。

  4、间接故意犯罪只有构成与不构成之分,而不存在完成与否的问题。

  二、故意犯罪的特征

  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根据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这种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包括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构成故意犯罪。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在程度上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是刑法上通常说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结果发不发生,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我国刑法没有直接使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概念,但在对故意犯罪的规定中,对这两种心理差别是作出规定的。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决定量刑,具有一定意义。

故意犯罪的分类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借条30万一份和扣下林xx放高利贷时第三者抵押的房产证欠款58万0
·我该怎样维权?前期做公正或协议该标注那些内容,保证我的房子在几年内不受损合适?
·我老公骑电动车撞到人行道路上的桩子上,人摔的比较严重,找不到
·工伤鉴定赔偿
·我能不能要回我的租房押金?
·我在工地工作磕到肋骨上的软组织,软组织破损,还一直不见好,就买了点药,没住院,休息了几天,老板逼我
·关于私房办公收费标准的问题
·挂靠合同有委托,2份补充合无委托,
·能不能委托律师去泾县人民法院打印一份判决生效证明,由于本人不
·我想你帮帮我,我的儿被黄山公安局拘留了
·男女谈恋*別女方骗了,律师你好,怎么才能联系到你
·悔婚,聘金彩礼能退吗
·债务问题,涉及金额一万元
·退休金,请问,请问,我是80年进单位,92年开始交养老
·张律师你好!我想打离婚官司
·开发商要交50%房款才能办理贷款

■ 相关内容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的确定之日应是指判决宣判之日。  一、从刑法条文来看,确定之日不应......


·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偷逃税额或者走私货物、物品的数量作为划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    对于走私普通货......


·什么是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社会关系是人们在共同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即人们在共同活动过程中所结成的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相互关系的总称。   受我国刑法保护而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


·什么是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有两种情况: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1、一般自首,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1.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协议免除该项义务。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由职工“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或将社会保险费计入工资发放,均违反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与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不符,属于......

·债的特征
      (一)债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债的当事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他们都是特定的人。在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和知识产权关系中,其权利人虽然特定,但其义务人却是不特定的一切他人。当然,债的当事......

·(现汇)外贸合同书(一)
      ……市    __年__月__日  俄罗斯莫斯科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中国哈尔滨市____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的标的;价格和总价  外贸公司在俄中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俄中国界车......

·合同履行中标的物风险承担的划分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合同确定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方还是买受方承担的约定,一般的说,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还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如下的规定:一、因买受人的原因致......

·破产撤销权
      破产撤销权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可撤销的行为均以财产或财产权利为标的,不具有财产性内容的行为不属于破产法规定的撤销行为之列。  2.撤销权是为防止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故从理论上讲,其构成应有债权人利益因该行为受损的事实,即可撤销行为发生在债务人存在破......

·个人承包经营招用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及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1、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是指劳动合同法规的能够参加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即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个人承包经营,是指发包方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发包方组织的全包或部分经营管理......

·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性质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虽有的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

·刑事案件再审条件
      刑事案件再审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审P: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4、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

 
南京刑事概念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借条30万一份和扣下林xx放高利贷时第三者抵押的房产证欠款58万0
·我该怎样维权?前期做公正或协议该标注那些内容,保证我的房子在几年内不受损合适?
·我老公骑电动车撞到人行道路上的桩子上,人摔的比较严重,找不到
·工伤鉴定赔偿
·我能不能要回我的租房押金?
·我在工地工作磕到肋骨上的软组织,软组织破损,还一直不见好,就买了点药,没住院,休息了几天,老板逼我
·关于私房办公收费标准的问题
·挂靠合同有委托,2份补充合无委托,
·能不能委托律师去泾县人民法院打印一份判决生效证明,由于本人不
·我想你帮帮我,我的儿被黄山公安局拘留了
·男女谈恋*別女方骗了,律师你好,怎么才能联系到你
·悔婚,聘金彩礼能退吗
·债务问题,涉及金额一万元
·退休金,请问,请问,我是80年进单位,92年开始交养老
·张律师你好!我想打离婚官司
·开发商要交50%房款才能办理贷款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