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申请财产保全国家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
申请财产保全国家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涉及经济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中,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在财产保全过程中如果出现债权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话,债权人可依法提出财产保全国家赔偿的诉求。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因财产保全错误而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及具体的赔偿办法,以供...

  在涉及经济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中,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在财产保全过程中如果出现债权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话,债权人可依法提出财产保全国家赔偿的诉求。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因财产保全错误而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及具体的赔偿办法,以供您了解。

一、因财产保全问题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
1、依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导致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害;
2、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害的;
3、法院依职权作出错误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导致案外人财产损害的;
4、因第三人过错导致财产保全、执行措施错误导致案外的财产损害;
5、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导致案外人财产损害;
6、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7、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8、因不可抗力导致案外人财产损害后果的;
9、被执行人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还款保证的,导致案外人财产损害的;
10、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对象错误导致案外人财产损害的;
11、被执行人占有财产明知占有财产不属于自己所有而又说明的,导致案外人财产损害的。
二、因财产保全问题申请国家赔偿的赔偿办法
《国家赔偿法》
1、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2、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3、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有上述损害情形存在的,各位当事人有权领取财产保全国家赔偿金,而作为侵害他人权益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在进行国家赔偿的理赔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既可以私下协商解决,也可以走法律途径。



申请财产保全国家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离婚该对女方父母赔偿多少
·我想请律师
·我现在不知应该先做什么比较好
·咨询一下,离谱的重婚关系!
·孩子犯错了,他开的车是我名下有关系吗?
·为什么判刑了,仙桃市第一看守所还见不到人
·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儿子因为银行卡被他人骗去用来诈骗,
·只签合同不公正有效吗?,我的车要卖
·没有结婚证就对那些不负责任的没有办法吗?
·请向婚后男方母亲付首付,男方公积金代款买房,女方没付一分,属共同财产吗?
·要求合理合法赔偿。
·帮助网络犯罪罪能判几年刑?
·律师您好,男方失踪两年以上,已经在失踪地报警立案,现需要离婚
·胡某向我借了6万块钱,提供了虚假身份信息,现关押在看守所。我
·我是酒店员工,没有给辞退理由和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你好,今天禄口那个门面房啥情况啊,流拍了,能了解一下吗

■ 相关内容
·同居10年算事实婚姻吗?
      同居10年算事实婚姻吗?自步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民法典》发生了许多的变化。以前,在农村地区往往办了喜酒就算结婚,不考虑领不领证。而现在,一定要领证才算夫妻。现在的婚姻观念更为开放和自由,婚前同居是一个常态。那么,同居10年算事实婚姻吗?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感情破裂应该如何认定
      无论是在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中,资料的提供总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少了其中一些资料,轻者影响到法院的受理,重则可能导致最终的判决对其不利。而在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的资料不同,那其中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离婚......


·双方没结婚证分开小孩谁最有抚养权
      现在我国有一些农村地区,其实男女青年在结婚的时候就办了结婚仪式而已,可能有些人在结婚的时候,根本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纪。结婚的时候没有领结婚证,自然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说白了也就是分开。如果有小孩的话,确切的来说属于未婚生子,但是当事人在分开的时......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么?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么?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的问题。如果双方就抚养权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由法院作出判决。有时候,法院会将孩子判给男方。那么,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

·温县建筑工程质量怎样才算好
      温县建筑工程质量怎样才算好无论是哪个地方的建筑工程,小型的房子装修也好,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好,建筑工程的质量都是不容忽视的。每个工程队做出的建筑工程质量都是不尽相同的,由于不同地方的环境条件不同,对于不同的建筑工程质量好坏的标准也可能不尽相同,那么温县建筑工......

·奉化政府信息公开土地征用条例是什么?
      奉化政府信息公开土地征用条例是什么?各省市为了更好的发展,依法对当地的土地进行征用,并且按照规定给予被征用土地的人民一定的补偿,为了更好地完成土地征用工作,奉化政府信息公开土地征用的价格和补偿办法,这样可以使人民更加详细的了解到土地征用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便......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

·新婚姻法之前结婚房子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结婚之前房子问题应该怎么解决?《民法典》保障的是已有资产的双方在进入婚姻阶段的财产公平性。在新婚姻法发布前已经进入婚姻实质关系,那么财产还是按相应的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就是说有您老......

·东莞征地拆迁暂行规定中公共基础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东莞征地拆迁暂行规定中公共基础设施拆迁补偿标准东莞征地拆迁暂行规定根据东莞市各镇街和园区经济发展水平,以镇街和园区为单位将集体土地划分为两类片区:第一类片区范围包括莞城、东城、南城、万江、松山湖、长安、虎门、厚街、石龙、寮步、常平;第二类片区范围为第一类片区......

·非法集资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很多非法集资案件中,不法分子都是通过诈骗的手段集资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集资诈骗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也会重点参考集资金额、犯罪情节等因素。那么,非法集资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如何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工伤鉴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鉴定是工人受伤后申请赔偿必须经过的流程。工伤鉴定一般由劳动部门指定给相关医院进行,但是鉴定书是由劳动部门发放的并不是由医院开出。工伤鉴定的相关费用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无需操心,那么如何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就成了工人们关心的问题。我们今天马上为您解答。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注册的公司又分为很多种,让人们很难选择,有一部分人资金不够充足或者是意志不够坚定,选择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就成为了一个人们非常关注的话题,理论上来说股东责任人只有注册人一个人,具体的下面由......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怎么样?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怎么样?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离婚该对女方父母赔偿多少
·我想请律师
·我现在不知应该先做什么比较好
·咨询一下,离谱的重婚关系!
·孩子犯错了,他开的车是我名下有关系吗?
·为什么判刑了,仙桃市第一看守所还见不到人
·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儿子因为银行卡被他人骗去用来诈骗,
·只签合同不公正有效吗?,我的车要卖
·没有结婚证就对那些不负责任的没有办法吗?
·请向婚后男方母亲付首付,男方公积金代款买房,女方没付一分,属共同财产吗?
·要求合理合法赔偿。
·帮助网络犯罪罪能判几年刑?
·律师您好,男方失踪两年以上,已经在失踪地报警立案,现需要离婚
·胡某向我借了6万块钱,提供了虚假身份信息,现关押在看守所。我
·我是酒店员工,没有给辞退理由和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你好,今天禄口那个门面房啥情况啊,流拍了,能了解一下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