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司机该怎么办
发生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司机该怎么办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因为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违章行为或者自己注意力不集中而导致的,而此时事故既然已经发生了,那么交通事故的司机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发生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司机该怎么办(1)首先,不...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因为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违章行为或者自己注意力不集中而导致的,而此时事故既然已经发生了,那么交通事故的司机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发生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司机该怎么办
(1)首先,不用承认自己对事故负有责任,也不要接受任何责任。只要把警察要求的各项事宜做到就行了。
(2)记住,法律要求你立即停车。声称自己对已涉及事故一无所知绝对不是个理由。所以要立即在离事故现场尽可能近的地方停车。如果没有人受伤,将车开出车流,但是要记住发生事故时汽车的痊置以备进行事故报告。对任何受伤人员都要进行任何可能的救治,提供必要的急救并呼叫救护车。如果有人受重伤或身故,你还得报告警察或交警,如果不妨碍交通,就不要移动汽车,即使实在要移的话也要标出原来的汽车位置。
(3)立即记下所有目击者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否则以后你可能就没有找到目击者的机会了。
(4)如果事故不严重,你就不必要留在现场。但是必须在24H内报告警察。报警时要带上自己的驾驶执照。
(5)如在事故中有人身故,不要耽误,立即向你投保之保险公司的索赔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6)记录下面的详细情况身故发生的日期和时间;身故发生的地点;另一车辆驾驶员和车主的姓名和地址;另一车辆的车号和型号;另一车辆的保险公司名称;另一车辆的汽车车辆保险号;受伤人员的姓名和地址;目击者的姓名和地址;现场警察的姓名和所在警局。
二、借车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咋办
借车也是人之常情常发生的事情,但如果借车发生交通事故,我们要注意那些事项呢?原车主怎样保护好自己权益?
1、对于与机动辆所有人和承租人都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擅自驾车的事故主体。
2、机动车所有人指令驾驶员为其朋友无偿搬运物品的,经济利益归朋友所有的事故主体。这种情形下谁是责任主体,理论界也有争议。通说认为,以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作为评判标准,便会产生两种责任主体,即车辆所有人和接受服务的运行利益承受者(车主朋友),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仍需值得研究。我个人认为,为减轻社会危害程度和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按公平原则和司法公正原则,将两个责任主体并列为赔偿主体是可行的。
3、如果出借人基于出借车辆而从借用人处受益的,按照运行利益分配基准,出借人一般应承担赔偿责任。
4、附驾驶者(司机)之租赁关系或使用借贷关系的场合,因在该情况下,驾驶员是车辆所有人支派出来的,车主完全可以通过驾驶员来执行车辆的支配、管理和收益,这种情况出借人应当负连带赔偿责任。
5、将机动车辆无偿出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出借人此时并未丧失对出借机动车辆的支配管理权,出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借人此时已实际丧失对出借车辆的支配管理权或者无法行使支配管理权的,出借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就是客观归责。以无偿方式将机动车长期出借给借用人使用的情形,此时出借人确实已经丧失了机动车之运行支配并且不能获得运行利益的借车人负赔偿责任。
6、借车人有驾驶证,借车时有明确约定事故自负的借车人发生湛江违章交通事故,应承担赔偿责任。
7、如果借车人为无证驾驶,又在事故中死亡,应当怎样处理?借车出事故造成损害,出借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出借人明知而出借的,更要承担责任。借车人自己造成损害,属于自冒风险,是对自己安全的漠视,原则上应当自担风险,但是出借人明知借车人为无证驾驶而出借,也有过错,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一定要先积极的抢救伤员和财产,然后才是报警、通知医护人员到场,在这个过程中,司机的一念之差往往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其中,要是司机有逃逸行为的话,那么最终的责任将是很重的。



发生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司机该怎么办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请问韦律师分居三年以上会自动离婚吗?
·58年政府以无主房转买给杭州茶厂,我全家是于55年支援诃南建
·您好!我家房子在一楼,由于下水道水管堵塞,房子都进水了,家里的地板,家电都被水泡
·张律师:有问题需要咨询您,方便时请回电13961798386
·农村塌陷理陪,我家田地属于矿区开采塌陷区内有稻田养蟹虽然规模不大(10亩)但是正
·离婚案件,婚后女方自主经营的店铺
·感情破裂,分居几年可以强制离婚
·五年前母亲因为父亲家暴离家出走,五年后父亲通过我的手机号给我
·我这有个离婚的案件
·请问行政处罚纳入征信了吗?
·你好!请问法律有规定开发商铺设地暖怎么样才算是合格吗?
·不还贷款我该怎么办,我弟弟给我姐夫在信用社贷款10万我姐夫不还
·西安本市户口,离职后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买房不租房已离职半。额800能取吗?
·不要驾驶证不交罚款行不行,掉肖了驾驶证不交罚款
·《刑法》第七部新增补第224条明确规
·双侧鼻骨及左上颌骨额突骨折算轻伤吗?

■ 相关内容
·具体信用卡贷款买车需要什么手续?
      具体信用卡贷款买车需要什么手续?一、信用卡贷款买车大致流程如下:第一,申请人向申请银行提交车贷材料,银行对申请人的资质以及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级。第二,如果银行审核后,认为材料真实可靠,并且同意申请人的贷款要求,那么就会通知申请人签订借贷合同,办理相关抵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
      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目前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伴随着经济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已经不再罕见,但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自然也就成为许多人关心的问题,在下文中,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请您继......


·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的处理方法
      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的处理方法(一)、《刑法》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需要知道应当在什么时间内申请进行鉴定,要事先准备好哪些鉴定材料。但可能您都不知道,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可能出现导致鉴定终止的情形,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


·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方面?工程质量一向是我们评价各类工程的首要因素,也是决定工程是否能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各类工程质量的标准,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必须按照这些标准操作。那么,我国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方面?我们为您简要介绍。一、什么是工......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是什么?
      出国是应该走正当途径的,我国对于办理出国事宜都是有相关规定的,但是有一些怀有不正当目的的人通常想要采取一些非法手段入境,比如说偷越国境,为制止这种行为,我国法律对偷越国境定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是什么?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是什么?本......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
      一、概念与特征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的核材料管理制度。核材料是一种用来在原子反应堆中进行核聚变,同时产生原子能的放射性物......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方式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方式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方式是怎样的?破产宣告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并经相关程序后依法裁定作出的。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即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理,......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范本是什么?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范本是什么公司注销清算报告根据本公司___年___月___日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决定(登报前决定注销公司的股东会会议日期),解散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___年___月___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___、___组成,清算组负责人由___担任,并于___年___月___......

·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
      何谓逃避追缴欠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具体该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认定逃避......

·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程序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取得之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或着诸如赠与、继承、卖买等方式引起的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土地使用权变更依法需要办理相关转让登记,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登记为要件。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规定的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规定的现在很多有两套或者是多套房屋的人都会选择将多余的房屋进行出租处理,如果这些房屋被拆迁的话和一般的房屋拆迁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因为在这里面涉及到了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拆迁后房屋承租人需要寻找其他的出租的房屋。租赁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1)立案标准本罪的立案标准,建议参照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关于受贿罪立案数额的规定。依据其规定受贿立案数额为: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个人受贿金额不满5000元,但......

·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怎样支付?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问题是离婚夫妻需要考虑的问题,虽然抚养孩子是双方共同的义务,但在离婚后谁也不想对方借由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来骗取自己的钱财,所以对于离婚夫妻来说,了解当地的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十分有必要的。具体来说,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一、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由......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请问韦律师分居三年以上会自动离婚吗?
·58年政府以无主房转买给杭州茶厂,我全家是于55年支援诃南建
·您好!我家房子在一楼,由于下水道水管堵塞,房子都进水了,家里的地板,家电都被水泡
·张律师:有问题需要咨询您,方便时请回电13961798386
·农村塌陷理陪,我家田地属于矿区开采塌陷区内有稻田养蟹虽然规模不大(10亩)但是正
·离婚案件,婚后女方自主经营的店铺
·感情破裂,分居几年可以强制离婚
·五年前母亲因为父亲家暴离家出走,五年后父亲通过我的手机号给我
·我这有个离婚的案件
·请问行政处罚纳入征信了吗?
·你好!请问法律有规定开发商铺设地暖怎么样才算是合格吗?
·不还贷款我该怎么办,我弟弟给我姐夫在信用社贷款10万我姐夫不还
·西安本市户口,离职后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买房不租房已离职半。额800能取吗?
·不要驾驶证不交罚款行不行,掉肖了驾驶证不交罚款
·《刑法》第七部新增补第224条明确规
·双侧鼻骨及左上颌骨额突骨折算轻伤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