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兼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特性。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债权性与其...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兼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就是说,可以将公司债券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转换成相应的公司股权的证券,这也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中最为突出的部分。当然相比较于一般的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权性和股权性是区别于一般债券的重要的特征。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请教支付宝花呗借呗逾期,分期付款问题
·贷款借条问题 ,?018?2?日贷的款借条上面也是2018?2?日的贷款日期借条
·老人自写房产遗嘱继承需要什么带什么吗?遗嘱要拿去公证处公证吗
·我是你所在押人员的家属,想寄点钱给他,请问要用什么流程才收到
·楼上空调室外机啊装在我家外墙上,并且挂在我家窗户正上方,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请问物
·法院起诉离婚,男人不同意是否离不了
·你好!在公司每个月都扣社保费用但公司并未交社保!离职两个月了!在以前那个公司的社保费能不能退
·利用微信軟體偷取本人帳戶資料散播各種侮辱本人和老公的話和圖
·父母离婚,孩子已经成,如果孩子选择跟随母亲,以后还需要赡养父亲吗
·商场商铺租金如预期未交,国家规定滞纳金上限是多少?
·我们家的电动车被偷
·这个婚前协议,内容全部有效吗?
·我是嵩明的,我可以不可以在昆明补办身份证,回去有点远,我要等着补身份证办银行卡
·用人单位在解除员工之后仍然为其缴纳社保金,其行为属于
·张律师好,咨询您,惠州博罗石湾名巨山水城毛坏房收设计费是否维
·结婚两流产两次感情破裂要求起诉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想让对方赔偿0说法可行

■ 相关内容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的事项有哪些?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发展,对于公司债权和债务的转让有着更加详细的规定,债权和债务的转让一般是指不改变原来合同的条款内容,某债权或债务人以合同的形式将债权或者债务转让给其他人。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怎么写借条才有效,借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怎么写借条才有效,借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生活中,您在要债时一定要带上真实、有效的借条,否则很可能就无法顺利讨债,毕竟根据人的本能,那当然是能不还债就不还债。由此可见,借条的效力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在法律上,怎么写借条才有效?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


·出现债务纠纷后去哪里提起诉讼
      出现债务纠纷后去哪里提起诉讼我国法律对各种案件的法院管辖规定的十分清楚,人们在打官司的时候,必须要找对法院,否则案件可能就不会被受理,这样就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很容易导致超过诉讼时效,最终案件不被任何法院受理。那么,在实践中,出现出现债务纠纷后一般是去哪提起诉......


·民间借贷利息如何计算
      民间借贷利息如何计算一、民间借贷利息如何计算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许多人比较关心的话题是利息如何计算的问题,因为毕竟借款行为的初衷就是为了能赚取一些利息。面对猛增的各种民间借贷纠纷,最高法对此专门做了一个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规定,对于利息问题也做了细致的规定。如......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作用?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情发生过程,核实犯罪证据,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以保证委托人的法定权益。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委......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定罪量刑怎样的,构成要件怎样的
      在很多地方都有军事禁区,这个军事禁区是禁止任何不想关的人随意的进入的,但是有时候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群众的一些心理,而领导群众去冲击军事禁区,这种行为是违反我国的法律的,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定罪量刑是怎样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定罪量刑犯......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

·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
      (一)劳动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主体合格,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有一方不具备合格的主体资格,即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民法......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商标是具有财产价值的,可以给商标权人带来利益,所以,商标是可以交易的,也就是商标转让。当然,在实践中商标交易还是经常发生的,那么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1、商......

·帮私人老板腰椎骨折怎么做工伤认定
      从法律层面来说,劳动关系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生活当中除了劳动关系以外,还存在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等多种多样的。有些时候工伤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属于劳动关系的话,处理起来就比较简单。问题是有些人可能在帮私人老板工作的过程当中,导致腰椎骨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帮私人老板腰......

·合同补充协议有效吗
      合同补充协议有效吗一、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1、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2、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效力优于主合......

·诉讼离婚男方不出法庭会如何判决?
      在诉讼离婚中,一方不愿意到法庭现场的情况是极为普遍的。一般情况而言,如果法院在传唤之后,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但这个对于最后的判决是否有影响呢?诉讼离婚男方不出法庭,法院会如何判决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

·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规定
      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规定一直以来是备受关注的,因为这关系到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特别是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原因是刚生下孩子的妇女是最需要关爱和呵护的。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和权利。一、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

·工伤导致残疾的现象虽说不常见,但还是有少数人会遇到这方面的问
      工伤导致残疾的现象虽说不常见,但还是有少数人会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对于这方面事件的处理,大多数人都没有经验,工伤事故出现后后续的劳动关系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不知道能不能合法的进行保留,那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五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可不可以呢?五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可......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请教支付宝花呗借呗逾期,分期付款问题
·贷款借条问题 ,?018?2?日贷的款借条上面也是2018?2?日的贷款日期借条
·老人自写房产遗嘱继承需要什么带什么吗?遗嘱要拿去公证处公证吗
·我是你所在押人员的家属,想寄点钱给他,请问要用什么流程才收到
·楼上空调室外机啊装在我家外墙上,并且挂在我家窗户正上方,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请问物
·法院起诉离婚,男人不同意是否离不了
·你好!在公司每个月都扣社保费用但公司并未交社保!离职两个月了!在以前那个公司的社保费能不能退
·利用微信軟體偷取本人帳戶資料散播各種侮辱本人和老公的話和圖
·父母离婚,孩子已经成,如果孩子选择跟随母亲,以后还需要赡养父亲吗
·商场商铺租金如预期未交,国家规定滞纳金上限是多少?
·我们家的电动车被偷
·这个婚前协议,内容全部有效吗?
·我是嵩明的,我可以不可以在昆明补办身份证,回去有点远,我要等着补身份证办银行卡
·用人单位在解除员工之后仍然为其缴纳社保金,其行为属于
·张律师好,咨询您,惠州博罗石湾名巨山水城毛坏房收设计费是否维
·结婚两流产两次感情破裂要求起诉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想让对方赔偿0说法可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