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一、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1、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2、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1、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2、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由此可见,清算组核算好企业财产后,首先会支付掉破产清算费用,然后对余下的财产进行分配。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占第一位,然后是企业缴纳的各种税费,最后才是普通债权。如果企业有多个债权人,清算组会根据剩余财产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这里通常按照出资额和持股比例确定分配方案。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煤气中*后发迟发性脑病死亡,保险公司会怎么赔偿
·手指断了怎样所要赔偿,本人在私人开的米厂上班
·拖欠农民工资12万,就凑了一半,可派出所和律师都说不行,非要
·拆迁未得到安置,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我是被人拐卖在这里二十多年的湖南人,从嫁了之后,家里太小事都
·请问顾位律师打官司怎么收费,朋友欠我三万块己经三年多不绐
·医院误诊后果伤残
·三山区拆迁补偿款
·今天收到一条短信网贷公司叫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开庭通知函,叫我准时到庭不到就缺席宣5天到6个月的拘
·调取南京秦淮区法院刑事判决书怎么收费
·我方开车撞了电动车,对方伤者横凸骨折,我车辆被扣,如何提车及处理
·我老公出轨(当场捉到),我怀孕6个月,但是我把宝宝生下来了
·因露矿工程爆破,爆破工地距离我村水源井大约一千米,写申请处理,请问一下怎么写报告
·专利权限问题,专利权限问题:比如
·
·这样的定罪合理吗还有其他办法减轻吗

■ 相关内容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一)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二)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破产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如何参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
      如何参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企业破产清算人员的组成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企业清算过程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什么情况?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什么情况?一、竞合情形下适用破产程序的应然性关于强制清算程序的启动事由,按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规定的三项事由,逾期不自行清算、故意拖延清算以及违法清算,均非建立在公司资债比例关系或债务人清偿能力基础之上。换言之,强制清算实际上......


·企业破产清算原则
      企业破产清算原则一、公司破产清算时长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


·交通肇事无责任方该怎么索赔
      交通肇事无责任方该怎么索赔如果经过公安交警大队的责任划分,认定事故中的一方是无责任的话,那此时另一方自然承担的就是全部责任了。这种情况下无责任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赔偿,那实践中交通肇事无责任方该怎么索赔?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交通肇事无......

·非法组织卖血罪标准主体是怎样的,法条是怎样的?
      在很多大城市里面会有一些献血车停靠,以供一些爱心人士献血,但是由于现在血液的供应需求量比较的高,这就让不少人开始从事买卖血液的活动,其实买卖血液的问题在我国刑法当中有明确的罪名进行规制,就是非法组织卖血罪,那么非法组织卖血罪标准主体是怎样的,法条是怎样的?一、......

·返还彩礼答辩状怎么写
      男方去女方家提亲时,往往都会给女方一定的财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彩礼,但是如果最后女方没有跟男方结婚,一般情况下男方都会起诉要求女方返还之前给付的彩礼的。那你知道男方起诉后,女方作为被告答辩状如何写吗?我们介绍了一篇返还彩礼答辩状范文,供您阅读。返还彩礼纠纷答......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

·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
      当婚姻发生变故,且夫妻二人居于不同地方时,就不能完全按照正常起诉离婚的程序进行了,那么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这个问题的解决以“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也就是原告应向被告的住所地的法院起诉。那么又怎样解决“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的问题呢?一、诉讼法院的......

·淮安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
      淮安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近几年,拆迁一直是城乡结合老百姓所热议的话题,也是政府部门所重视的工作之一。那今天由就以淮安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为例,和您具体分析一下那些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同时让您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淮安市区城市房屋拆迁......

·证据交换
      证据交换,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项新的程序机制。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证据交换的规定,但自1993年以来最高法院颁布的司法文件中多次提及证据交换的问题。1993年最高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5款规定:“开庭前,合议......

·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建设方拿到项目后,会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及监理方。工程监理的责任重大,监督工程整个施工过程。双方会通过一份工程监理合同,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当合同条款不清时,容易导致争议甚至纠纷。那么,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下面我们一起......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以要求离婚吗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以要求离婚吗一、丈夫和别人同居可以要求离婚吗夫妻之间本应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共同为家庭的幸福努力,共筑美好家庭。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

·先期违约的法律定义
      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明确表示为明示先期违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为默示先期违约。...

 
南京破产清算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煤气中*后发迟发性脑病死亡,保险公司会怎么赔偿
·手指断了怎样所要赔偿,本人在私人开的米厂上班
·拖欠农民工资12万,就凑了一半,可派出所和律师都说不行,非要
·拆迁未得到安置,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我是被人拐卖在这里二十多年的湖南人,从嫁了之后,家里太小事都
·请问顾位律师打官司怎么收费,朋友欠我三万块己经三年多不绐
·医院误诊后果伤残
·三山区拆迁补偿款
·今天收到一条短信网贷公司叫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开庭通知函,叫我准时到庭不到就缺席宣5天到6个月的拘
·调取南京秦淮区法院刑事判决书怎么收费
·我方开车撞了电动车,对方伤者横凸骨折,我车辆被扣,如何提车及处理
·我老公出轨(当场捉到),我怀孕6个月,但是我把宝宝生下来了
·因露矿工程爆破,爆破工地距离我村水源井大约一千米,写申请处理,请问一下怎么写报告
·专利权限问题,专利权限问题:比如
·
·这样的定罪合理吗还有其他办法减轻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