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重要吗?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重要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二手房。这时就需要注意,二手房还有一个土地使用证。有很多人买二手房的时候都会忽略土地使用证,其实这样是不行的,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也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就一起来看一下它的重要性。一、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重要性...

  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二手房。这时就需要注意,二手房还有一个土地使用证。有很多人买二手房的时候都会忽略土地使用证,其实这样是不行的,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也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就一起来看一下它的重要性。

一、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重要性

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购房之后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很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却不属于自己,有些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而另一方面,土地使用全证和房房屋产权证不齐则不能上市交易。

据了解,目前在很多地区,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并不影响上市交易。然而,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

二、如何办理二手房土地证过户


1、签订土地合同

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2、测绘公司测绘

测绘公司受理后,带着上述材料现场查勘,计算数据,出具新的测绘图,缴纳测绘费;

3、评估公司评估

带着上述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现场,查勘所评估棕地的级别,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4、土管部门受理

带着上述材料:土地过户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

5、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

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

因房屋过户时已经缴纳契税,土地过户时不重复收取,只缴纳工本费。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四种情形国土部门将会拒办土地证,购房者在买房时也要多加详勘。

(一)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但其土地出让金尚未交纳完毕;

(二)开发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

(三)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

(四)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的,诸如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况。

由此可见,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还是很重要的,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购房者的权益做出维护,同时它也是购房者使用房屋的重要凭证。而且,最关键的一点,如果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因此各位朋友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土地使用证的过户。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重要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人的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了,卡里边的钱是我和其他两个
·你好! 我在一家舞蹈室办了全能教练班(终身),学费1
·交通事故的咨询,我驾驶一小车与左货车轻微刮擦
·今天早上用QQ红包支付买东西,结果把钱骗走了,有账单号和商户订单号,能不能把钱追
·妻子怀孕多月,被打,被赶出家门,眼看这婚姻过不下去了,想人流
·女孩骑自行车左急转弯与正常直行的电动车发生事故责任在谁?
·我想恢复强制执行,但执行局长说被告无财产执san
·没有转诊证明农合不能报销百分之二十吗
·厂房拆迁了,当时房东写了欠条承诺拆迁到账就给我款子,到现在房
·我右手因工伤掌指关节背神经血管肌腱断裂,我想和老板私了,请问一下大概能陪多少钱s
·我是潍坊的,今六月份在中介签了合同,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定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房贷保险退保时保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没有逃逸,打电话给120了
·财产怎么分割,你好;我和我老公在一起生活七年了
·你好!我被人**保险公司业务员欺骗了,保险内容和他说的完全不符,我又没有证据,我该怎么
·我亲戚在该监所中心羁押,现因疫情原因不让送东西,请问能不能通

■ 相关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转包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转包流程是怎样的?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程序分三种(一)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2、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


·对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处理?
      对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处理?房地产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地产分为房产与地产两大部分,房产往往是普通家庭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下来的,而地产主要指土地使用权。众所周知,房产依附于土地使用权之上,那么对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处理?这往往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将......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用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用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用的赔偿标准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采用......


·夫妻离婚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
      生活中,要是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诉讼离婚首先要做的就是搞清楚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否则案件就不会得到受理,自然也就不会准予夫妻离婚。那到底离婚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


·在哪里办协议离婚的手续
      协议离婚的手续与诉讼离婚的手续不一样,另外具体办理离婚手续的地方也不同。对于离婚夫妻而言,选择不同的方式离婚就需要先搞清楚此时到哪里去办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是很多离婚夫妻的首先选择,那一般在哪里办协议离婚的手续呢?详细内容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在哪里办协议......

·再婚房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再婚房产继承规定“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丈夫的婚前财产”=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妻子,子女,父母。继承份额的多少也会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和付出的多少而适当加以调整。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一、签订燃料购销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多数人之债,根据各方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区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按份之债的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或债务各自是独立的,相互间没有连带关系;而连带之债的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的权利或义务......

·请求发还(解除)财产担保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样的?交通工程不管在哪一个省市都是属于民生工程,便利、畅通的交通环境是人民生活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所以为了能够让人民的出行更加的便捷,各省市对于交通工程的建设也是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对于交通工程来说最重要的便是质量的问题了,那么江苏交......

·起诉房产纠纷的材料要哪些
      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致使房产纠纷频繁发生。当发生纠纷时,部分购房者会选择通过协商、找有关部门调解的方式去处理,但绝对大多数更愿意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因为诉讼较之其他方式会更加有效。那么起诉房产纠纷的材料要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一、起诉房产纠纷的......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存在的基础,一个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才能使人们的安全得到保障。但是由于没有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等原因,由于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依旧是较为常见的。且按照受损程度,可以将工程事故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不同等级的事故的处理办法......

·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内容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内容是怎样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现场安全管理目的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项目管理和施工现场的重要工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是提高企业施工水平,优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一般犯盗窃罪被判多久
      构成盗窃犯罪,除了要有盗窃的具体行为外,同时还需要达到了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否则就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那要是确定犯盗窃罪的话,您知道一般犯盗窃罪被判多久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对于盗窃罪怎么处罚这个问题,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人的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了,卡里边的钱是我和其他两个
·你好! 我在一家舞蹈室办了全能教练班(终身),学费1
·交通事故的咨询,我驾驶一小车与左货车轻微刮擦
·今天早上用QQ红包支付买东西,结果把钱骗走了,有账单号和商户订单号,能不能把钱追
·妻子怀孕多月,被打,被赶出家门,眼看这婚姻过不下去了,想人流
·女孩骑自行车左急转弯与正常直行的电动车发生事故责任在谁?
·我想恢复强制执行,但执行局长说被告无财产执san
·没有转诊证明农合不能报销百分之二十吗
·厂房拆迁了,当时房东写了欠条承诺拆迁到账就给我款子,到现在房
·我右手因工伤掌指关节背神经血管肌腱断裂,我想和老板私了,请问一下大概能陪多少钱s
·我是潍坊的,今六月份在中介签了合同,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定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房贷保险退保时保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没有逃逸,打电话给120了
·财产怎么分割,你好;我和我老公在一起生活七年了
·你好!我被人**保险公司业务员欺骗了,保险内容和他说的完全不符,我又没有证据,我该怎么
·我亲戚在该监所中心羁押,现因疫情原因不让送东西,请问能不能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