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
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一、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在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

  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 一、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
在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无效。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3、个人借款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明确约定无息借款。如果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利息计算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进行。
二、约定借款利息有何要注意
有的明确约定了利息,有的就没约定利息,有的仅仅口头约定了利息,还有的约定不明确等情况经常出现,也有人把利率约定不明作为利息约定不明来处理。事实上,“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权利。
“利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与借款数的比例。利息与利率的关系为:利息=本金×天数×利率。
在实践中,我们还要知道的是,利息与利率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当事人因利率发生争议,并不必然导致利息约定不明。如果您对有关借款利息的法律问题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细细解说。



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想委托律师起诉要债
·我在一家公司做,不想做了,请问怎样才能拿到失业金?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想申请一个品牌不想被任何行业用这个词我该办理哪些申请资格呢?
·异地想委托起诉可不可以?
·2015底在XX贷了8000元现金,
·我购买村里的鱼塘,有一户村民没领钱签名。请问合法吗/span>
·你好,今天有几个冒充**的工作人员,下乡办卡,让我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他们的卡拍照,他们的卡5张,
·劳动变更请教,你好
·我在工厂做了七解除劳动合同工厂要赔偿吗
·肖律师你好!我跟邻居有纠纷,邻居以相邻权起诉我现一审判决书以
· 原单位人事向我新单位发我的非正常离职函是不是违法的?
·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房屋建筑工程的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该房是否属于我,能否拍卖
·陈律师你好,我的欠条己过期一年多能要回欠款吗?
·买二手房没有放产证,开发商用这一栋楼向银行抵押贷款了
·离婚案还有财产,小孩

■ 相关内容
·讨债技巧—反客为主催款兵法
      反客为主作为成语,它的意思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主人不会招待客人,而反而受到客人的招待。在催款活动中,此法强调要掌握催款的主动权,通过各种方式设法控制债务人。  作为兵法,反客为主的古文解语是:“乘隙插足,扼其主机,渐之进也。”  在以济生活中,反客为主催款兵法其......


·怎样发行公司债券
      怎样发行公司债券一、怎样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的发行程序主要包括: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6、公众应募、缴款并领取债......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当然,这也是有一定保护期限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诉讼时效。对于债务纠纷来讲,此时就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那么法律中规定,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实践中,无......


·企业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一、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1、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本身就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如果企业在获得借款以后,高额转贷牟利,扰乱金......


·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第三人,委托人与第三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合同法作了如下四点规定:  一、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

·企业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一、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1、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本身就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如果企业在获得借款以后,高额转贷牟利,扰乱金......

·如何确认承诺生效时间?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权利和义务。因此,承诺的生效时间至关重要。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

·合肥土地拍卖最新消息是什么
      合肥土地拍卖最新消息是什么合肥市境内的开发商相信最为关注的就是合肥近期土地拍卖的一些最新消息,通过土地拍卖过程当中土地的最终竞价,各位开发商可以揣测出当地政府对于土地分配的相关政策,了解当地土地开发的价值。就比如说,合肥土地拍卖最新消息,其中也体现出了现在您对......

·如何计算出迟延履行金
      一、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231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232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
      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几乎所有在做工程的人都对于工程的质量非常的在意,毕竟工程质量决定着一个工程是否成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确实也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工程,每一个工程的质量的评判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很多人比较困惑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

·故意伤害罪
      一、概念与构成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

·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
      很多新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选择出资购买房产的。对于这样的房产,有的情况下是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而多数情况下则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夫妻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呢?这是离婚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1)按揭贷款......

·企业在设立时法律形态选择的因素考虑
      (1)投资者的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不会让股东其他资产抵债;而承担无限责任的私营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一旦经营有闪失,不但个人资产要用于抵债,而且合伙人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设立的条件、程序和费用例如,相对而言,独资企业、合伙......

·起诉离婚的几个问题
          一、离婚起诉条件          1、离婚起诉的前提:          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想委托律师起诉要债
·我在一家公司做,不想做了,请问怎样才能拿到失业金?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想申请一个品牌不想被任何行业用这个词我该办理哪些申请资格呢?
·异地想委托起诉可不可以?
·2015底在XX贷了8000元现金,
·我购买村里的鱼塘,有一户村民没领钱签名。请问合法吗/span>
·你好,今天有几个冒充**的工作人员,下乡办卡,让我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他们的卡拍照,他们的卡5张,
·劳动变更请教,你好
·我在工厂做了七解除劳动合同工厂要赔偿吗
·肖律师你好!我跟邻居有纠纷,邻居以相邻权起诉我现一审判决书以
· 原单位人事向我新单位发我的非正常离职函是不是违法的?
·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房屋建筑工程的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该房是否属于我,能否拍卖
·陈律师你好,我的欠条己过期一年多能要回欠款吗?
·买二手房没有放产证,开发商用这一栋楼向银行抵押贷款了
·离婚案还有财产,小孩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