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再审与申诉 > 再审申请>>申请再审的时间
申请再审的时间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申请再审的时间: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P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上述期间不存在中止...

  申请再审的时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六个月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P人员在审理该案时 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上述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

申请再审的时间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们夫妻帮他嫂子13年贷了款,现至今未还,银行摧,我们无力偿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案件,前两天我姑爷被你们龙井市公安
·酒吧被拆,不知道,我该怎么解决
·是适用招投标法还是拍卖法?
·请问可否在要求公司赔偿?
·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案件,你好
·商品房现售备案是什么意思?去哪里申请备案?
·没登记结婚,婚姻生活十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算?
·年前我老爸被车撞了,事故交警处理完成,车主付了一部分款项,余
·我同时起诉两家保险公司,一家在一审后就把钱打到法院了,另一san
·班长,但是让同学打饭,要钱,要求买烟,还拒绝别人与和他发生矛盾的人拒绝怎么办?
·配股过程是否违法, 情况说明   XX房
·你好刘律师!有人欠钱不还微信电话拉黑。我想咨询一下怎么能要上
·昨天在路旁吃兰州拉面,当时我们俩人,:我天意看到老板用剩面过水后又给我俩吃,一端上来面条只
·小孩打架,伤势不严重,被打方可以向打人方索要钱吗?打人方现在
·我现在在广州,我是在浙江结婚的,可以在广州办理吗

■ 相关内容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Y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南京律师网。。...


·申请再审权利人
      申请再审权利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Y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


·再审程序的特点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


·拆迁安置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  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应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进行了主体的界定。作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但对于具备资质单位的分支机构或接受拆迁......

·拆迁补偿中的“重置价”
      拆迁补偿中的“重置价”也称重置价格,是指按上一年重新建造与应计算重置价的房屋相同结构、相同建筑标准、相同质量的房屋所需要的价格。也有的将重置价称为房屋的单方工程造价。重置价的计算方法就其本质来说,属于房地产评估方法中的成本法,但重置价实际上还不是成本价,只是成......

·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
      民法典第565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如何办理收养公证?
      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收养登记地的具有办理涉外收养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特赦后再犯罪的构成累犯吗?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也就是说,被特赦的罪犯如果在5年内再次犯罪,且是故意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会按照累犯受到从重处罚。那么......

·征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社会保险费征缴属于行政部门职责范围,不属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刘某起诉要求补缴,法院不予审理。依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年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予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应当予以赔偿。《劳动法》第10......

·就同一争议先后在外国法院和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办理?
      对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涉外商事案件,一方当事人已经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

·内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①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②公司变更名......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期货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所以,房屋的交付期限一般都很长。正是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这种特殊性,所以,有的学者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房屋的期货买卖合同(注:范成山:《建立期房抵押制度势在必行》,《经济与法》1995年第5期。)。我们认为,将商品......

 
南京再审申请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们夫妻帮他嫂子13年贷了款,现至今未还,银行摧,我们无力偿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案件,前两天我姑爷被你们龙井市公安
·酒吧被拆,不知道,我该怎么解决
·是适用招投标法还是拍卖法?
·请问可否在要求公司赔偿?
·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案件,你好
·商品房现售备案是什么意思?去哪里申请备案?
·没登记结婚,婚姻生活十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算?
·年前我老爸被车撞了,事故交警处理完成,车主付了一部分款项,余
·我同时起诉两家保险公司,一家在一审后就把钱打到法院了,另一san
·班长,但是让同学打饭,要钱,要求买烟,还拒绝别人与和他发生矛盾的人拒绝怎么办?
·配股过程是否违法, 情况说明   XX房
·你好刘律师!有人欠钱不还微信电话拉黑。我想咨询一下怎么能要上
·昨天在路旁吃兰州拉面,当时我们俩人,:我天意看到老板用剩面过水后又给我俩吃,一端上来面条只
·小孩打架,伤势不严重,被打方可以向打人方索要钱吗?打人方现在
·我现在在广州,我是在浙江结婚的,可以在广州办理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