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借贷合同要写明什么内容
借贷合同要写明什么内容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借贷合同要写明什么内容一、借贷合同要写明什么内容1、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贷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贷人的所有制性质、产业属性、借贷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确定借贷的种类。比如,根据借贷的期限可以划分为长期借贷和短期借贷;从...

  借贷合同要写明什么内容 一、借贷合同要写明什么内容
1、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贷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贷人的所有制性质、产业属性、借贷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确定借贷的种类。比如,根据借贷的期限可以划分为长期借贷和短期借贷;从贷款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贷、农业借贷等。
2、币种。主要是指借贷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
3、用途。主要是指借贷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的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贷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借贷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及时收回。
4、数额。是指借贷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贷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贷时,每一次支付借贷的金额。
5、利率。是指借贷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的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比率。
6、期限。是指借贷人在合同中约定能使用借贷的时间。当事人一般根据借贷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等,约定借贷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颁布的《贷款通则》的规定,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10年,超过10年的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公民之间借贷的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7、还款方式。是指贷款人和借贷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贷给贷款人。
以上所列举的合同内容仅是一些具有借贷合同特点的条款,除了以上七项内容外,借贷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对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作出约定。
二、借贷纠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贷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我们认为,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二)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我们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三)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审查。
针对不同的合同,其包含的条款内容自然是不一样的。而借贷合同要写明的内容,主要就是上述七个方面。当然,当事人还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再格外的补充一些内容进去,以求写出来的借贷合同能够有效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借贷合同要写明什么内容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准驾不符,在事故中导致残疾,保险公司理陪吗
·包律师,您好,我2018年2月底与一家房屋租赁公司签订合同,
·解聘时公司要求多交钱,怎么办?
·你好,我是平舆县东和店大石村大位村,我家2019年建新房还没
·我想问法院执行局不执行拖时间怎么/span>
·房产纠纷,律师您好:我家兄弟两个有一个老院{长25.5米宽9.5米}
·请问第九根肋骨骨折能申报评残吗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能贝
· 本人今借到某某六万元整。这个借条说谁借谁钱啊
·两声结婚户口迁移 集体户口和个人户
·想要咨询一下,借钱的人不还钱,怎么办
·你好,电信诈骗4900被举报通缉抓了一般要判多久,可以取保候
·律师在镇江哪个律师事务所及地址丶能否上门咨询
·安凌,你好!我是项榕,请与我建立微信关系,有事请教。
·交通事故,人家开车,我骑电瓶车、
·本人上女方家入赘。因感情不好,现在想离婚。你方要求几十万,我

■ 相关内容
·办假离婚证贷款的风有哪些
      一、办假离婚证贷款的风险1、目前法律没有硬性规定假离婚买房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也没有关于假离婚后再购房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目前没有追究用假离婚证买房的依据。但如果日后经查实会追究责任,也就是指取消二套房优惠,并且给予一定经济处罚。2、假离婚包括了真离婚这个......


·以借为名受贿方式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当代社会,社会行为在我国是受到严重的打击的,其实这点从我国刑法上规定的受贿罪也可以明确的看出来,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其实是存在着以借为名的受贿行为,那么以借为名受贿方式的认定方法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以借为名受贿方式的认......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分别是什么意思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分别是什么意思在现行的我国民商法律中,对留置权有明确的规定,而流质条款其因违反担保的原则而被现行法律认为无效,所以在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对于初识者,这两个概念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相同性,不容易区分,下面我们从概念及法律规定两个角度对留置权与流质条款......


·影响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的因素有哪些?当今社会,发行债券已经成为了许多大中小企业在资金短缺时的一种融资方式,而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又成了衡量公司债券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能够吸成为引投资人或是债券购买人的重要因素之一,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是......


·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性质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虽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一、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建议购买。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

·离婚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为了降低离婚率,国家一直在调整政策,但是作用微乎其微。而且协议离婚远远少于诉讼离婚的,因为离婚的产生纠纷的可能性非常大。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丹江口市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三官殿办事处、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丹赵路办事处、均州路办事处、大坝办事处、六里坪镇。补偿标准:耕地:36100元/亩;菜地:43320元/亩;果园:39710元/亩;茶园:39710元/亩;精养鱼池:39710元/......

·法院判决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中,离婚现象越来越有增多的趋势,随之而来的便是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随着孩子年龄的成长,离婚双方经济情况的变化,孩子抚养费也会随之变化,那么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有哪些呢?将为你详细讲述。法院判决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有哪些一、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

·我国对累犯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要是对犯罪分子认定构成累犯的,此时不管是一般累犯还是特殊累犯,按照我国的处罚原则都是会对其从重进行处罚,并且在日后服刑的时候,也是不可以对累犯进行缓刑和假释的。那具体来说累犯量刑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一、我国对累犯量刑是......

·民间借款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款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上涨,民间借贷也越来越盛行。但与此同时,跟民间借贷相关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有很多人在遇到这种问题时,都不清楚民间借款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那么,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解释说明。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中调解有怎样的技巧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要向法院起诉的,若当事人都有意愿的话,则可以申请由公安交警大队居中进行调解。而在调解的时候也需要对当事人掌握一些必要的技巧,毕竟关系到自身利益,还是想最终的调解结果有利于自己。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中调解有怎样的技巧?详细内容请一......

·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
      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不可抗力是客观情况,不在我们的控制内。法律有相关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责。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可抗力如何约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除了劳动合同能得到赔偿吗?
      职工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确定不同待遇。工伤等级共分为十级,一级是最严重的,严重程度从十级往下递减。若职工经过鉴定,伤残程度达到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可获得不同数额的伤残补助金。受了工伤后一定要尽快......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准驾不符,在事故中导致残疾,保险公司理陪吗
·包律师,您好,我2018年2月底与一家房屋租赁公司签订合同,
·解聘时公司要求多交钱,怎么办?
·你好,我是平舆县东和店大石村大位村,我家2019年建新房还没
·我想问法院执行局不执行拖时间怎么/span>
·房产纠纷,律师您好:我家兄弟两个有一个老院{长25.5米宽9.5米}
·请问第九根肋骨骨折能申报评残吗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能贝
· 本人今借到某某六万元整。这个借条说谁借谁钱啊
·两声结婚户口迁移 集体户口和个人户
·想要咨询一下,借钱的人不还钱,怎么办
·你好,电信诈骗4900被举报通缉抓了一般要判多久,可以取保候
·律师在镇江哪个律师事务所及地址丶能否上门咨询
·安凌,你好!我是项榕,请与我建立微信关系,有事请教。
·交通事故,人家开车,我骑电瓶车、
·本人上女方家入赘。因感情不好,现在想离婚。你方要求几十万,我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