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买卖>>离婚后怎样分配房产
离婚后怎样分配房产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有房产的情况下,夫妻离婚总是离不开对房产的分配,而此时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会产生纠纷。这种情况下,其实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对房产的分配做出判决,那现实中离婚后怎样分配房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比较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分配(一)双方对夫...

  ?在有房产的情况下,夫妻离婚总是离不开对房产的分配,而此时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会产生纠纷。这种情况下,其实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对房产的分配做出判决,那现实中离婚后怎样分配房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比较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分配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二)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头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从容,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四)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房产。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分割
离婚后房子归谁?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不管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所得;不管购买的是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铺还是别墅;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买,均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列入财产分割范围。此时需要对房产的性质定性,就了解清楚房产属于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若属于个人所有的话,那么这样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就是不能进行分割的。而对于共同房产,由于实际的情况也比较复杂,此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离婚后怎样分配房产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父亲能单方面把房子收回去吗
·我想知道长顺监狱的电话号码
·当事人今年一月份因买卖信息被拘捕,警方查记录他收到的款项20
·主贷跑了担保人是不是要帮主贷还款
·如何才能要回对方所欠的货款
·劳务公司未经我同意私自调岗,没有调令。还有几年没于我签合同,
·我的手受伤了老板只发半月工资给我
·贷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有何法律责任
·小孩骑电动车吓到人了,没有撞到人和车,他自己车子倒了把脚压伤
·我名下的三轮摩托2O16月强制报废了,车找不到了,对我现名下的微型货车检有影响吗?求
·你好,在支付宝上交电费,交电了怎么办啊
·关于房产问题,求帮助,外公外婆10前动迁
·公司个人所得税需要填写家人的身份证号码呢?这样合理吗
·两个谈恋*三个月在一起的时间十多天,男方花了两万多,还还了个手机和卡花了三千五是
·我前几天san div
·我身份丢了怎么办?

■ 相关内容
·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要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那此时不仅不能对双方行为产生约束力,同时也无法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保护。实践中,合同无效的情况在房屋租赁中出现的比较频繁,那此时当事人应该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吧。一、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


·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中的许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房地产开发商的广告构成要约。《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认为,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对于商品房销售广告要区分是构成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因为要约邀......


·陕西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陕西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陕西省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怎样继承房产,办理哪些手续?
      在进行房产继承的时候,如果不办理手续的话,那么会存在一些隐患,对当事人影响是很大的。那么您知道在实践中该怎样来继承房产吗?具体要办理哪些手续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样继承房产,办理哪些手续?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是指由于致病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寄生虫等侵入,......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

·最新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有的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往往会用钱财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委托其帮忙办理一些事情。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其实有可能触犯行贿罪,具体还要看行贿的数额和情节,才能最终定罪。那法律中规定的最新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行贿罪应该如何认定1、......

·不能获得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由于房屋的价格比较高,很多需要买房的人往往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这些人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付房款。不过,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购房者不能获得贷款是否可以退房?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能获得贷款是否可以退房是否能退房,需要......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一、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概念是什么?1、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是否影响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规定,“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条款约定不明确的补救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双方在签订时,都应全面考虑各自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其内容应做到具体、详尽、精辟,但是,在履行过程中,仍会出现不明确的条款,《合同法》对此作了补救规定:一、《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

·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一、向行纪人发出指示的权利。  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的委托事务而进行法律活动,委托人为此而支付报酬。行纪人就应当以实现委托人的利益为要求,委托人为行纪人发出的指示,即是向行纪人发出的维护自身利益的指示,行纪人不......

·贩卖毒品罪的辩护词
      一、贩卖毒品罪的辩护技巧1、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的品种,数量是否成立?包括审查证明贩卖毒品数量的物证、书证、鉴定报告和证人证言,审查证人证言是否有矛盾;审查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数量中是否有被告人自己吸食的部分?如果有,应从贩卖毒品总量中减掉。  2、被告......

·最高法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境内的诈骗刑事案件的犯罪手法已经越来越新颖,越来越高级,有些市场上才刚刚新兴的一些经济产业链条,在还没有被我国大多数公民所熟知的情况下,就已经被有些犯罪嫌疑人拿来作为犯罪的手段了。所以目前对于打击诈骗案件还是任重而道远的。不过我国普通公民应该具备的一个......

 
南京房产买卖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父亲能单方面把房子收回去吗
·我想知道长顺监狱的电话号码
·当事人今年一月份因买卖信息被拘捕,警方查记录他收到的款项20
·主贷跑了担保人是不是要帮主贷还款
·如何才能要回对方所欠的货款
·劳务公司未经我同意私自调岗,没有调令。还有几年没于我签合同,
·我的手受伤了老板只发半月工资给我
·贷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有何法律责任
·小孩骑电动车吓到人了,没有撞到人和车,他自己车子倒了把脚压伤
·我名下的三轮摩托2O16月强制报废了,车找不到了,对我现名下的微型货车检有影响吗?求
·你好,在支付宝上交电费,交电了怎么办啊
·关于房产问题,求帮助,外公外婆10前动迁
·公司个人所得税需要填写家人的身份证号码呢?这样合理吗
·两个谈恋*三个月在一起的时间十多天,男方花了两万多,还还了个手机和卡花了三千五是
·我前几天san div
·我身份丢了怎么办?
推荐内容